山东通报5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典型问题加大问责力度 激发担当精神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记者 李亮科 张晓明 本报讯(记者 李亮科 张晓明)377名已死亡参保人员“领到”养老金100多万元。这样的怪事发生在山东省费县。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名领导干部被问责。近日,山东省纪委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典型问题,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用好问责利器,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经查,2010年10月至2016年4月,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保处在负责新农保待遇发放和资格核减工作中,履职不力、把关不严,违规向377名已死亡参保人员发放养老金113.28万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世纪受到诫勉谈话,局原党组成员、工会主任、县农保处主任冯其平,局原党组成员、县农保处主任姬庆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局党组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 被通报的典型问题还有:潍坊职业学院党委原书记陈仁杰,副书记宋桂言,党委委员、副院长贺志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瑞昌因学院多名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枣庄市山亭区畜牧兽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增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倪印祥因系统内发生多起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汶上县文广新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会学因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规拨付费用问题被问责;冠县北馆陶镇党委书记贠庆臣因单位办公用房超标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被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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