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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民采野草获刑!这些野草同样碰不得,请注意

 昵称UZWbF 2017-04-20

近日一起农民误采珍惜植物,被判刑的事件,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

案情回顾:

去年3月,河南农民秦某发现其农田附近的山坡上长着类似兰草的'野草',便在干完农活回家时顺手采了3株,随后被当地森林公安查获。经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秦某非法采伐的兰草系兰属中的蕙兰,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当时,秦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

案件审理几个月之后,秦某因为这几棵不起眼的野草付出了更惨的代价:卢氏县人民法院以秦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令人深思:

事件曝光后,此案在网络引起了不小的讨论,堪比之前轰动一时的大学生掏鸟案。网友们为秦某愤愤不平,甚至指责司法不公。

然而法归法,情归情,我们应该理性的看待这样的事件。整个事件的核心问题不是普法不力吗,倘若秦某知道这几棵'野草'的价值和利害关系,他还会采吗?

我们应该藉由此案,知法学法,了解哪些是所谓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避免无妄之灾。

这些野草同样碰不得,请注意:

1.蕙兰

蕙兰是分布区域最广,数量最多的一种兰科兰属植物。当年炒兰花的时候,蕙兰远并不如墨兰、春剑、建兰这些兰花火热,所以一直都还还行。但是后来,随着大众养花的兴起,蕙兰的日子就不好过了。但是,遗憾是,蕙兰并没有明确的国内保护等级,也没有明确的对应的处罚法律,一直都是各地在按各地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在执行。

2.玉龙蕨

玉龙蕨是中国特产的珍稀蕨类植物,是中国产蕨类植物中最耐寒的种类之一。有重要的研究价值。1884年在丽江玉龙雪山的雪线附近被首次发现该种,其种名glaciale的意思就是“冰雪中生的”。

流石滩常处在冰雪覆盖和冰冻状态,仅有短暂的暖季(7--8月),当地表解冻消融后,在碎石和隙间零星散生的玉龙蕨才茁壮成长。

玉龙蕨是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国务院1999年8月4日批准),于1999年收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名单。

3.普陀鹅耳枥

为中国特有珍稀植物,在保存物种和自然景观方面都有重要意义,是国家一级保护濒危物种。现已通过技术繁育出大量普陀鹅耳枥树苗,使其暂时脱离灭绝危险。

普陀是著名佛教圣地,参观过普陀庙寺的人不会忘记那庙宇院内的一株大树,称为普陀鹅耳枥,它之所以远近闻名,乃是因为那是自然界中仅存的一株,被定为国家级保护植物。

4.膝柄木

膝柄木现仅存10株,属于濒危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中国仅此一种。

5.宝华玉兰

宝华玉兰为中国的特有植物,分布于中国大陆的江苏等地,生长于海拔220米的地区。产地仅存18株,濒危之急已达到绝种的边缘。

6.革苞菊

该物种1999年8月4日国务院批准为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革苞菊为强旱生植物,主要见于荒漠草原或荒漠地带。常散生于砾石质坡地的上部。在荒漠中,生长于石质残丘顶部,可形成局部的革苞菊小居群。

仅见于荒漠草原和荒漠地带,因过度放牧,植株日趋稀少,已经面临濒危。

7.野生人参

人参,野生于东北深山老林中,珍贵中药材,野山参已经濒临绝种,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

长期以来,由于濒临灭绝,吉林省长白山区近20多年来从自然界能挖到的真正的野山参仅有2-5Kg左右。

野生人参是地球上第三纪孑遗种,是有重要经济价值的中药材。因此,真正的野山参国家法规列为珍稀濒危保护物种,不允许任意采挖。珍稀保护物种不允许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流通,更不应该制定国家商品等级标准。

所以采摘和买卖野生人参,同样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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