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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利益惹的祸! 易到和乐视14亿贷款背后的法律问题

 昵称20645102 2017-04-21

在过去的一年半,乐视入股后的易到用车用“充值返现”得到了大量活跃用户和司机,在打车市场中抢得一定的份额。但是在2017年的前后,易到用车陷入了一个对打车软件致命伤害的怪圈——用户打不到车、司机提不了现。易到的问题伴随着乐视的钱荒,正在一步步摧毁着易到100万司机和485万用户的信心。

乐视收购易股权时,乐视和周航为代表易到创始团队签有对赌协议。其中一条是乐视投资后的一段时间,易到的营收和市场份额达到一定规模后,乐视会购入创始人所持的易到股份,创始人正式退出。从2016年初,随着贾跃亭向周航团队提出 “百万日订单、新增百万司机、新增百万车辆”的“三个百万”目标后,易到推出了业内前所未有的补贴手段。在创始人实现既定业绩并要退出的时候,乐视承诺的股份回购迟迟没有到位。

2017年4月17日,易到创始人,目前还是易到二股东并担任CEO的周航和乐视反目,公开指责目前易到遭遇困境 “最直接的原因是乐视对易到的资金挪用13亿元”。

乐视迅速回应,官方声明称周航所说的“挪用13亿”,是联合贷款的一部分,双方公司有约定和协议,周航知情且签字。

被乐视称为“诽谤”的周航通过朋友圈继续回应,称乐视应先解决好司机提现难和用户打不到车的问题,而不是着急给他泼脏水。

事件孰对孰错,围观群众的价值取向不一致,判读和言论也就不一样。但事件中当事人的角色,根本还是靠利益来决定的。整个事件暴露出来诸多法律问题,也不能不提。

乐视官方声明称,周航口中的“13亿”事实上是2016年11月在易到单独贷款困难的情况下,乐视控股以名下乐视大厦作为抵押物,以乐视汽车生态内的易到为主体取得的一笔14亿联合贷款中的一部分。当时双方已明确约定,该笔资金用于包括易到在内的乐视汽车生态的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其中,1亿用于易到,13亿用于乐视汽车生态。同时声明还称,周航本人不仅知情,也在相关的董事会文件上签字确认,并且易到与乐视控股也已经签订了相关协议。

易到14亿贷款中的13亿被乐视拿去,是否涉及到挪用资金?根据声明来看,这笔联合贷款的主体是易到公司,乐视提供增信,并提供抵押物。所以贷款合同中的约定就非常重要,如果合同中约定这笔贷款项为易到专用款项,那么乐视公司就是挪用资金。如果合同的约定和乐视所说一致,那么就是合法的。

根据目前的贷款监管政策,公司贷款后,银行一般不会允许公司再将贷款转借给另外一家不存在直接关联的公司。在声明中,13亿是用于“乐视汽车生态”,这个描述极其模糊。根据相关媒体报道中的知情人士透露,乐视挪用易到13亿元资金中部分用于支付乐视体育2016赛季中超版权费用。如果属实,支付中超版权费用是不是乐视汽车生态的一部分,都值得商榷。

如果乐视挪用资金被证实,将根据刑法第272条,或将涉及挪用资金罪。如果乐视声明属实,周航知情并且在相关的文件上有签字。那么一旦挪用资金罪成立,乐视团队相关人员、周航本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周航的一纸声明相当于把自己送上了法庭。鉴于乐视公司内部有完善的法律团队和周航本人多年从事企业经营活动的专业素养,这笔贷款里可能有更多的内情和条款规定。随着双方斗争信息不断的浮出水面,相信这些迷惑都会逐渐被解开。

在这笔联合贷款中,还有很多疑问等待进一步证实。既然是乐视提供抵押物,为什么不是乐视贷款然后再借钱1亿给易到呢?如果在贷款时就明确了这笔14亿贷款是分别给两家公司的,那么贷款主体为什么会是易到,审计那边又怎么能够通过?这里很多混乱和矛盾的因果关系,现在还看不清楚。银行应该及时调查这笔贷款的合法性,同时也调查自身的审核机制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乐视声明中称周航为“诽谤“,并要采取法律手段。其实最好的手段是发一份公开律师函,比一份声明更有公关效果。目前看来更多是虚张声势,为自己的利益制造舆论。

乐视在钱荒问题中披露出来的事实,本身已经有很多法律的问题。创始人团队和投资团队利益纠纷产生的法律问题,也是屡见不鲜。在利益面前,很多实际操作的手法往往会触犯法律,产生诸多不良后果。

易到拖延不发司机费用和拖延阻止用户退款,已经是违法违规,也是乐视和易到团队目前最应该去解决的问题。如此,才能挽救这个岌岌可危的品牌。

(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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