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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口语 | 一篇文章带你通关英语口语(附实战教程)

 岑lxytzzis4kpu 2017-04-21

我所说的一切都可能是错的!
即使你赞同我的观点,你的生活也不会因此有任何改变!
除非——你采取了相应的行动。


(这是书先生在简书的第37篇文章。本文约5500字,请务必花15分钟来仔细阅读。)

引子

这不是标题党!
这不是标题党!
这不是标题党!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如果你觉得这个标题看起来有点夸张,唯一的解释是事实就是这么夸张。书先生从来不写标题党文章。事实上,这个标题还有所克制,因为本文不但能让你的口语提升N个档次,你的阅读、你的写作也会同步提高。所以,请务必认真阅读。

《趣背单词|10个数字让你记住300个单词(4)》一文中,书先生承诺,如果“关注”和“喜欢”都上1000时,就放一个大招,给大家分享一个英语口语练习的秘诀。本文即是书先生兑现承诺之作。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沮丧——无论自己怎样努力的练习英语口语,可说出来的英语总是不像英语。心里知道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但就是不知道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你拼命地纠正自己的音标发音,在网上找来各种连读、弱读技巧练习,仍然无济于事。

到底是为什么?你问天问大地,就是忘了问书先生。

没有关系,先生书先生问上门来,送给你英语语音最大的秘密。这个秘密是英语发音的独特之处,和汉语不一样,甚至和德语、法语都不一样。英语单词的发音,英语对连读、弱读的要求都是为这个秘密服务的,甚至英语的语法特征都是为其而存在的。

这么重要的东西,如果你不知道,练不好英语口语,那是再自然不过了。所以,请允许书先生再提醒一次:一定、务必、千万、切记要认真阅读接下来的每一个字。

汉语发音的特征

声调

在揭示英语语音的秘密之前,我们先来看下汉语发音的特征。

汉语是一种声调语言(tonal language),每个汉字都有一个声调。汉语的普通话发音有四个声调(也说五个声调,如果把轻声算上的话),分别为阴平(一声)、阳平(二声)、上声(三声)和去声(四声)。这四个声调可以用五度音高标记法表示如下:


声调五度音高图

换句话说,汉语是一种自带旋律的语言。如果组合得当,仅汉字组合就可以当歌唱。下面给大家举几个例子,请朋友们一定要克制唱出声来的冲动。


西游记片头音乐

超级玛丽背景音乐

intel inside广告音乐

和音乐不一样,汉语的四个声调是相对音高。但因为毕竟有五度音高,所以基本上在五度以内的乐曲片段都可以用汉字念出来。声调是附着于音节之上的超音段部分(suprasegment),对于汉字来说,是区别性特征,比如,在汉语里,妈、马、麻、骂是四个不同的字。

由于汉字有声调,因此汉语歌曲有一个独特的现象,叫“倒字”,即歌曲旋律的音高变化方向和其对应的歌词音高变化方向相反。遇到“倒字”的歌词,我们容易听错。比如大家很熟悉的《鲁冰花》的歌词(再次提醒,请克制唱出声的冲动,虽然很难。):

夜夜想起妈妈的话

但歌曲旋律听起来却是:

爷爷想起妈妈的话

我相信小时候为这个句子百思不解的朋友一定不少——为什么是爷爷想起,不是爸爸呢?

光良的《童话》,也有一句出现倒字现象的歌词:

我的天空,星星都了。

但歌曲旋律听起来却是:

我的天空,星星都了。

多么凄凉的景象!

特别注明一下,出现倒字并不说明这首歌写得不好。实际上,上面举例的两首歌旋律都很优美。

单音节

汉语发音的另一个特征是所有汉字都是单音节,至少现代汉语是这样。更重要的是,所有汉字都是开音节(音节以元音计算,如果一个音节以元音结尾,则称为开音节。),因为所有汉字发音都是声母在前,韵母在后。可以没有声母,比如“爱”。(汉字的声母就相当于英语的辅音,韵母就相当于英语的元音。)

很多中国学生发不好清辅音,正是因为习惯了汉语的开音节发音方式。比如,在读that这样闭音节的单词时,很多同学习惯于在t后面加上韵母(元音),读为tha/ti或者tha/te。所以,发不好清辅音不是因为英语的清辅音有多难,也不是因为中国人不能发这个音,只是因为我们不习惯。既然是种习惯,那当然是可以改掉的,刻意练习即可。

另外,汉语每个字的发音时长都是一样的(请一定注意这一点!)。正常情况下,以相同语速来说话,10个字的句子需要的时间一定比9个字的句子需要的时间长。因为这一点,汉语的诗歌可以做到书写形式上的工整,比如绝句、律诗等,每一句音节相同,字符数也相同。像写对联这种事儿,就只有汉语能干。

英语发音的特征

重音

英语单词没有声调,其超音段区别性特征是重音。两个拼写相同的单词,如果重音不同,则意思不同。比如present的名词和动词重音分别在第一个音节和第二个音节。这是英语单词重音的一个规律:如果一个双音节单词既可以作名词又可以作动词,则名词重音往往在第一个音节,动词重音往往在第二个音节。比如export(出口),record(记录)等。

因为英语单词没有声调,所以美国人学中文最难的就是声调。美国人说起中文来,经常是这个样子:

窝私妹锅任,窝惹唉中文。

翻译过来就是:

我是美国人,我热爱中文。

可以看出,那些自己语言里没有的东西学起来总是更加困难。同理, 我们学起英文来,感觉最困难的往往也是汉语里没有的东西。所以,当我们觉得自己的英语说起来总是差点味道的时候,我们就知道,一定是英语发音中有一个东西,中文没有,而且这个东西非常重要。

那到底是什么呢?答案马上揭晓。

daDUM, daDUM, daDUM, daDum, daDUM

上面这个小标题肯定让你感到很困惑。书先生要是告诉你它就是英语发音最大的秘密,你肯定有杀了我的冲动。别急,听书先生慢慢道来。读完整篇文章,你不但不会杀我,恐怕会爱上我。

英语是一门重音定时长的语言(stress-timed language),其特征是句子中两个重音之间的音所用时长大致相同。上面我们提到中文每个字的时长相同,十个字的句子读起来一定比九个字的句子花的时间多。但英文不一样,英文句子的时长由句子有多少重音(stressed-syllable)来定。在语速相同的情况下,重音数量相同的句子时长大致相等,和句子有多少音节无关。

请看两个例子:

GET BREAD, CREAM, and JAM.
GET me some BREAD, and some CREAM and some JAM

(大写为重读部分,以下皆同。)仅从单词和音节数上看,第二句明显多于第一句,但是这两个句子读出来时长相同,因为它们重音数量相同。这里有两个值得问的问题:

  1. 一个句子中这么多单词,重读哪些单词?
  2. 那些没有重读的单词,身上发生了什么?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重读实词(content words)。实词是指那些包含具体信息的词,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和副词。虚词(function words)起语法作用,包括连词、介词、代词等。上面举例的两个例子中,实词都是get, bread, cream和jam这四个,因此都重读这四个单词里的重音(因为它们刚好都是单音节词,所以看上去整个单词都重读了。)。

第二句话明显比第一句长,但是发音时长却要相同,怎么可能呢?这是可能的,只需把非重读的部分读得很快。这就是第二个问题的答案。那么,怎样才能把这些非重读的单词读得很快呢?英语的处理方式就是弱读(weak form)、连读(liaison)和吞音(omission)三种技巧。

很多朋友在练习口语时都非常注重这三个技巧,但是很少有朋友知道为什么英语会有这种现象。这三个技巧都是用于句子的非重音部分,其目的是为了让这些部分能够快速被说出来。请注意,不是每一种拼音语言都有这个要求,比如德语就要求每个音都要发出来。

拿上面那个例子举例。第二句话要读得地道,就需要用到弱读吞音两种技巧。some需要弱读,它本来发音是[s?m],弱读的时候就要发音为[s?m]。有时候连元音都省略掉,直接读[sm]。绝大部分情况下,那些非重读的元音都会弱化为/?/或者/?/。/?/这个音还有个专门的名字叫schwa,看长相就像个德语词。

连词and不但元音弱读,结尾的辅音也会被吞掉,就只剩下/n/。吞音几乎只发生在以爆破辅音结尾的单词上,这是因为吞音实际上是部分吞音。爆破音(stop)的特点是发音有两个步骤:气流先完全阻塞,再突然放开。我们吞掉的是放开这个部分。英语中爆破音有六个:/b/, /p/, /d/, /t/, /g/, /k/。按清浊分为三对。

再给大家举一个爆破音结尾单词吞音的例子:

my favorite sport

这个词组中,favorite中的/t/音会被吞掉。但是,请注意,你不能直接把/t/音不发出来了事。我们只能吞掉/t/这个音的后半部分。也就是说,气流阻塞部分还是要照常进行的,只是不放开,直接转向下一个音/s/。因此,正确的发音听起来应该是:音虽然听不见了,但其时间占位仍然有。只有了解了这一点,你才可能真正把吞音技巧练好。

英国人的特殊癖好

上一小节我们说到,英语中的弱读连读吞音等技巧其实都是为重音定时长这个特征服务的,其功能就是让非重读部分可以读起来快一些,这样才能满足两个重音之间时长大致相等的要求。那这和上一小节的小标题daDUM, daDUM, daDUM, daDum, daDUM有什么联系呢?

因为英国人有一个特殊的癖好!!!

我们现在把英语的这种重音定时长的特征换个角度看。一个重音和与它捆绑在一起的非重音合起来称为一个音步(foot,meter),所谓重音定时长换个说法就是每个音步所用时长相等。比如上面例子中的and some JAM就是一个音步。

对于英国人来说,重音和非重音仅仅组合在一起还不够,它们对组合的顺序还有偏好,那就是先非重读后重读,即先抑后扬,学术上称抑扬格(iambic)。如果对英文诗歌有点了解的人,应该听说过这个名词。

还是以and some JAM为例。其中,and some弱读,为“抑”的部分;JAM重读,为“扬”的部分。在多个音步的句子中,每个音步的“抑”部分,无论音节多寡,读出来时长都是一样的。

给大家看几个例句:


长短不一但是发音时长相同的几个句子

这上面三个例子长短差异很大,音节总数分别为4、8和15。但是因为都只有四个重读单词,因此读出来时长应该大致相等。你可以尝试一下。

因此,我们可以这么说——英语是一种自带节奏的语言。我们以音乐简谱来举例。每一个音步就相当于简谱的一个小节,我们以四分音符为一拍,代表一个音节,每小节则是两拍。我们用X这个字母来表示音节,小写表示弱读,大写表示重读。那么一个具有两个音步四个音节的句子可以表示为:

| x X | x X |

读作daDUM,daDUM

如果同样是两个音步但是其弱读部分分别有两个音节呢?其表示如下:

| xx X | xx X |

读作dadaDUM, dadaDUM

以此类推。

英语这种自带节奏的语言非常适合唱rap。如果说汉语的歌曲要考虑“倒字”问题的话,那么英语歌曲都必须考虑英语本身的节奏问题。这就是为什么非英语国家人写的英语歌很多听起来断句很奇怪,其原因就在于曲调节奏切分和英语句子本身节奏切分错位

比如芬兰国宝级乐队Night Wish的很多歌曲(他们大多数歌曲都是英文的),虽然旋律很优美,但是唱起来总是很别扭。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听一下Beyond乐队为数不多的英文歌之一Myth,你马上就能明白书先生在说什么。

英国人的癖好真的很特殊

现在你知道书先生为什么说daDUM, daDUM, daDUM, daDum, daDUM是英语发音最重要的特征了。喂,等等,为什么非得是五个daDUM呢?

因为,英国人的癖好真的、真的很特殊!!!

他们不但偏好抑扬格,而且偏好有五个音步的抑扬格,即五音步抑扬格(iambic pentameter)。英语中90%的诗歌都是五音步抑扬格。莎士比亚的很多作品中,正面人物的台词也用五音步抑扬格,比如著名的: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a QUEStion.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这句话就是典型的五音步抑扬格。为什么英国人喜欢这个呢?因为他们觉得好听呗。对英国人的耳朵来说,先抑后扬听起来才舒服,而五个音步则最悦耳。如果是先扬后抑,他们就觉得很刺耳。(其实我们也一样。不信你把上面那句哈姆雷特的名句用扬抑格读一遍。)所以,英文作品中喜欢把扬抑格用于反面人物的咒语,通过其声音刺耳来表示其反面身份。

著名美剧《老友记》里面有一集,大家模仿Chandler说话,因为他说话有个习惯就是“扬抑格”,比如:

That is so NOT true.

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找出这一集看一下。(在我们的公众号里有视频片段,简书上放不上来。书先生连这个片段都记得,可见对语言现象有多么敏感,同时你可以想象书先生把《老友记》到底看了多少遍。)

这里书先生顺便说一句,英文诗歌也是对仗工整的,至少古典诗歌是这样的。只不过英文诗歌对的不是字,而是音步。知道了这一点,就不会闹“英文诗歌长一句短一句,不像中文诗歌这样工整”的笑话了。

英语发音与英语语法

在本文开头,书先生说到,这篇文章不但可以让你的口语提升N个档次,你的阅读和写作也会提升N个档次。我为什么有信心这么说呢?因为连英文的语法都是为英文发音的这个特征——多音步抑扬格——服务的。

英语句子中看似有很多成分,其实一共只有三种短语:名词性短语(noun group),动词性短语(verb group)和介词性短语(preposition group)。在英语中,这三个短语都满足抑扬格的要求。

首先,名词性短语一般都带冠词。比如a GIRL, our TEAcher。其中心词名词重读,前面的冠词弱读,满足抑扬格。

动词通过时态变化来满足抑扬格。比如现在进行时态was READing,was弱读,READing重读,满足抑扬格。也就是说,英语中动词的时态变化特征是为满足发音抑扬格服务的。

介词性短语更是如此。介词性短语由介词+名词性短语构成。比如in the CLASSroom中,in the弱读,CLASSroom重读,满足抑扬格。

所以下面这个句子:

Our TEAcher / was READing / in the CLASSroom.

由三个不同类型的短语构成,每个短语都是一个音步,每个音步都是抑扬格。英语中绝大部分句子都是这个特征。如果你了解了英语句子成分和发音特征的对应关系,主谓宾定状补这样的语法就没有必要学习了。

实际上,主谓宾定状补这种语法术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过时了,因为它们是从拉丁文法中引进来的,主要强调造句的可能性(possibility)。现在人们对语言有了新的认识,因此已经很少使用这套术语。如果一个英语老师还只会讲主谓宾定状补,书先生的建议是,早点换老师吧,因为这个老师肯定很久不看语言学的书了,其对语言的认识还停留在上世纪60年代。

练习方法

这篇文章比较长,如果你坚持一字不漏的看到了这里,那么书先生要恭喜你,你向学好英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了帮助你更好的掌握英语的这一最重要特征,书先生提供两种练习方法:

1. 数数法


数数法

上面1-20的英文单词,越到后面越长,但每个单词所用时长应该相等,请一口气读完。你可以用手打拍子以帮助自己掌握节奏。

2. 扩句法


Paste_Image.png

上面的句子第一句有两个重音, BOUGHT和BOOK。从第二句开始,每个句子比上一个句子多一个音步,请在阅读时保证后面所加的音步时长相等(无论音节多少)。同样,你可以用手打拍子来辅助把握节奏。

Take-away for today


发音秘密总结.jpg

我知道,看完这篇文章,你一定想给书先生点10个赞,但可惜一篇文章只能赞一次。所以你决定把书先生其它文章也看一看、赞一赞。我说得没错吧?

【作者简介】万卷书和万里路,80后大学教师一对。书先生语言老司机,玩转英语、德语、Python计算机编程;路夫人旅游达人,足迹遍及欧洲、美洲、亚洲和大洋洲!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过精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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