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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六君子之刘光第

 铁血老枪 2017-04-22
  刘光第(1859~1898年),字裴村,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人,他是“戊戌六君子”之一,是清末维新派的著名爱国诗人。


  刘光第幼年时,父死家贫,母亲王氏在艰难竭蹶中,咬牙送子读书。虽然家里穷得每天只能买三文钱豆渣作菜,但她仍对刘光第督学极严,刘光第亦发愤读书,往往是三更回家,鸡鸣即起。光绪六年(1880年),二十一岁的刘光第参加县考,为案首(童子试第一名),得到县官陈锡囹的赏识和帮助,得以继续攻读,游学于成都锦江书院。二十三岁中举人,二十四岁中进士,授刑部广西司主事。

  刘光第在刑部供职达十余年。此间,他在北京南西门外修复了一座废圃和几间旧合作为寓所。那里风景诱人,屋外柳树下有一醴泉,泉水清澈如珠,蜂蝶翩翩而至,环境十分幽静。刘光第居此期间,除上班例行公事外,不交往权贵,不应酬筵席,常是闭门读书,埋头著作。在刑部任职十多年,京中知道他的人还很少。当时刑部受贿成风,刘光第却从不接受,而且办事十分谨慎,一丝不苟。一次,刑部司寇因受贿某案.要他“枉法之”,遭到拒绝,因而得罪了上司,失去升官的机缘。这使刘光第看清了朝政的腐朽。

  当时,由于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疯狂入侵,中国正一步一步地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刘光第有一颗赤子之心,爱国的激情时时在他胸中翻滚奔流。当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爆发后,刘光第关注着战局的发展,但传来的却是一个个清军战败的消息。刘光第激动了,要L书皇帝,贡献扭转战局、夺取胜利的方略。他明知自己位卑职低,上书言事于法不允,但“缕缕愚忱,不能自已”。他奋笔写出内容很丰富的《甲午条陈》,抨击时弊,力主改革。除了要求“严明赏罚”、‘下诏罪己”、“隆重武备’之外,还尖锐地指出:“自古政出多门,鲜有成事,权当归陛,乃得专图。”即要光绪帝不让慈禧于政,自己掌握权力搞好国家。他的上司见到这文字,吓得魂飞魄散,根本不敢代奏,还申斥他说:讲这种话,轻一点讲是“标新希进”,要充军;重一点讲是离间两宫,挑拨帝后母子关系,要就地杀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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