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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不可忽略的《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

 昵称33044071 2017-04-24

转眼2017年已经过去快4个月了,相信很多财税人员对《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都淡忘了。为保险起见,今天再给大家唠叨下印花税。

印花税虽小,但覆盖范围很广,包括: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2017年,不可忽略的《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管理,国税总局2016年77号公告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以下简称“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

2017年,不可忽略的《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

印花税现在有三种申报缴纳方式:1.“三自”(自行购花、自行粘贴、自行划销);2.按期汇总申报缴纳;3.核定征收。对于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的,地税机关有权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如果不是土豪单位,最好还是费点事儿,不要核定征收。《登记簿》说白了,也就是给地税机关看的印花税台帐了,对规范企业内部税务管理,也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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