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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一本名单及录取分数线【汇总】

 凡乐仙人居 2017-04-24

  2017年上海一本大学有哪些?录取分数线什么时候公布?下面随YJBYS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2016年上海本科控制分数线:文科368,理科360(一本二本合并)【2017年分数线暂未公布,会保持更新~】

  上海市一本大学名单

学校名称性质性质排名省份排名城市分类分类排名女生比例
复旦大学公办本科31上海综合242%
上海交通大学公办本科72上海综合635%
同济大学公办本科193上海综合1335%
华东师范大学公办本科284上海师范255%
华东理工大学公办本科485上海理工1950%
上海财经大学公办本科646上海财经162%
上海大学公办本科757上海综合2744%
东华大学公办本科798上海理工3050%
上海理工大学公办本科1139上海理工3937%
上海师范大学公办本科13610上海师范1660%
上海中医药大学公办本科16211上海医科120%
华东政法大学公办本科18112上海政法430%
上海海事大学公办本科20913上海理工7035%
上海海洋大学公办本科21414上海农林1947%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公办本科27216上海财经1930%
上海外国语大学公办本科无数据
上海外语
65%
上海音乐学院公办本科无数据
上海艺术
60%

  2015年上海一本投档线

  2015上海一本线公布:文科435 理科400

  批次 文科 理科

  一本 435分 400分

  编码 院校全称 投档线 数学 外语 语文

  101 复旦大学 500 125 129 113

  102 上海交通大学 505 128 128 109

  103 同济大学 484 107 124 116

  104 华东师范大学 470 119 130 101

  105 华东理工大学 456 95 126 111

  106 东华大学 444 83 124 104

  107 上海财经大学 477 124 124 98

  108 上海外国语大学 463 99 134 112

  109 上海海事大学 414 75 122 108

  110 上海理工大学 430 84 118 104

  112 华东政法大学 442 100 128 105

  11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457 126 116 103

  115 上海海洋大学 414 102 102 95

  118 上海音乐学院 423 87 124 103

  119 上海大学 437 77 129 109

  12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468 117 134 105

  121 上海中医药大学 441 107 120 88

  123 上海师范大学 424 84 106 106

  132 复旦大学医学院 464 110 128 109

  上海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关规定和要求,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选考科目

备注

经济管理类

10

三门选考科目中必须有一门物理或化学类内所含专业见附件1

理学工学类

10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上海市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生物等方面的学科类竞赛奖项;

  2.高中阶段获得省(直辖市)级及以上科技类竞赛奖项;

  3.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且获得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实名推荐。

  四、网上报名

  2017年3月24日至4月5日,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考生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无需另外邮寄书面材料。

  2.网上填报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及专业志愿,考生根据兴趣可以报1-2个专业志愿;

  2)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该申请表需本人签字、中学核实信息、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未签字盖章者,视为报名无效;

  3)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论文、中学或专家推荐意见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参加面试时需出示证书原件以查验),其中中学或专家推荐意见需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上传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扫描件者,其获奖情况等不予认可;

  4)个人陈述:体现本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品质,突出本人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1000字左右(需本人签字);

  5)《考生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

  五、选拔程序

  1.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我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学校对其进行初审的参考依据。

  考生可于2017年4月27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初审,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

  2.笔试

  1)笔试科目:数学

  2)网上确认及缴费

  5月31日至6月3日,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来我校参加笔试,进行网上缴费,然后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笔试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缴费金额:40元【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价费(2006)5号】。

  3)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6月11日

  地点: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详见“笔试准考证”)

  3.综合面试

  1)面试资格查询:

  我校将笔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序,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获得面试资格名单。

  查询时间:6月14日

  查询网站:报名系统

  2)面试确认

  6月14日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网上http://bks./ 确认是否来我校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数理逻辑、沟通反应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学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包括专业兴趣、研究性学习经历与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学生学科类、科技类奖励(证书)、参加科技活动、取得创造发明、专利等反映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面试专家将根据上海大学人才培养理念,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结合考生面试情况进行评分。

  面试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4)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6月17日

  地点: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详见“面试准考证”)

  4.确定入选考生名单、专业及所获优惠政策

  1)合成成绩计算:

  合成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2)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及专业:

  将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平行志愿方式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及专业。如合成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入选名单及专业。

  3)确定所获优惠政策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根据其合成成绩确定考生获得的优惠政策。

类别

条件

优惠政策

A类合成成绩位列入选考生的前40%(含)者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直接予以录取。
B类其余60%入选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线上10分,即可予以录取。

  注:考生成绩含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认定的加分,具体填报志愿方法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要求的填报方式执行。

  4)将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报上海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入选结果查询:

  查询时间:6月22日

  查询网站:http://bks./

  5.公示

  获批的自主招生入选名单将按照教育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六、录取政策

  入选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上海大学志愿,我校将依据考生获得的优惠政策和专业进行录取。

  七、监督约束机制与申诉渠道

  1.上海大学自主招生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2.我校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考前随机抽签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如果考生对上海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意见,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负责作出答复。如仍持不同意见,可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反映。

  八、其他

  1.对自主招生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实行考试回避制度,即凡有主要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参加考试,参与命题与面试的专家须主动申请回避。否则如经举报核实,将终身取消命题、面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4.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5.咨询电话:021-66134148 投诉、监督电话:021-66132857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 - 11:00,下午1:00 -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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