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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是明了法则的智慧

 儒学家风 2017-04-25

有些人误解老子《道德经》是消极的,《道德经》讲“无为”,以为就是什么都不要做,什么都不要为。谬以千里,不了解圣贤的大智慧啊!

“无为”不是什么都不做,任其发展,放任自流。

《道德经》第二章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以“无“行不言之教”,曾见过一个老师做得较好。

当年在教书时,学校中有两个老师的家庭,一个老师的家庭是晚饭后批改作业或看书,从来没有打理孩子的学习,家里静悄悄的,该学习的学习,该工作的工作;另外一个老师的家庭,电视连续剧的声音伴着管教孩子学习,呵斥孩子学习的声音。

两个家庭孩子的学习成绩,没有管教孩子学习那个的成绩总是遥遥领先。

没有管教,毫无做为,为什么比天天管教的孩子学习的那个成绩反而是很好?

不能“行有不得,反求诸己”的,就认为是天份使然。实际上,学习成绩上比较差的那个孩子,聪明伶俐,很多同事多是叹息孩子心思不用在学习上。

所以不是天份的原因,是教诲之道不同的原因。

“无为”之道,其实就是做到榜样。天天管教学习的孩子,孩子未必听,只会表面做样子实际没有做到,自己做好榜样尽到责任,孩子就自自然然的跟着做好。

老子讲“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圣人的“无为”,是做到了榜样的一种行为。这种作为,不是直接在某些事上的作为,但因榜样的牵引,反而是一种大为。才能“行不言之教”。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说:“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智慧的人,是明了“无为”的法则,以“无为”法而行的。有为,是一个到了迫不得已的地步了,勉强处之的做为。

《道德经》第十八章“大道废,有仁义”,大道退隐了,人们不讲法则了,所以要提倡以仁义的法则来代替大道。像人类贪婪,对大自然的索取过度,那就没有办法了,就得立法来保护环境,保护大自然的平衡;孝道本来是中国人的传统,这个本来就是个人的道德,到了人心个个在钱财上,自私自利,不关心“空巢”老人。那么,就会立法“常回家看看”。立法的根源就是人们不讲规则了,才得立法。

规则没有了,法律就生了。

现在的人,内心的欲望膨胀。要求别人做到,而对自己毫无要求。《道德经》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 , 斯恶已 。皆知善之为善 , 斯不善已 。”都知道美是怎么样的,少要求自己做到美,放任自流;都知道善为什么是善,少要求自己做到善。这都是不求之诸己的作为。

不求之诸己的作为,是一个真正的毫无做为。那么,就要有出现另外的行为来代替了。《道德经》第十八章讲“道废”就是这个理。如另外的一个老师,不要求自己先做到好,孩子他就不跟着好。只能整天的管教和呵斥代替了。


不懂得“无为”的法则,以为逃避得过去。没有用的,“道废”了就会用别的来代替。反而,没有“无为”下的法则舒适效果好。

现代人种种的烦恼,就是不能学习圣人的“无为”,约束自己做榜样,达到清净而冶。反而是内心欲望膨胀,放任自己,只在要求别人。以至“道废”,求之不得,来之的是烦恼。


明了“无为”的法则。首先,观察力已经能看到间接的层次,自己就不会迷茫了,再者,一切的规律,在心中就比较清楚的了。

陈抟老祖在《心相篇》中讲了很多规则,实际上,很多都是“无为”之道的法则。如:

贱买田园,决生败子;尊崇师傅,定产贤郎。

       【译文】趁火打劫、贱买人家财产,子孙都是败家子;尊师重道的人家一定出孝子贤孙。

《心相篇》讲的未必是鬼神之道。是一个不直接作用却间接产生结果的法则。这个法则是在“无为”的法则上推出来的。自己不行正道的,在邪道上取到利,子女的心识就会跟着这样做,败坏家族都是早晚的事。尊师重道的,接近的都是贤明的人,孩子也学习了尊师重道,得到贤明的教诲,出道德好和贤明的子女就是很正常的。

明了“无为”的法则的,就不会坠落到“道废”而有为的;明了“无为”的法则,世间的规律,事物发展的过程和结果,心中是清晰无障的。

“无为”,是一个积极的作为,求诸于内,求诸于己。一切事物,先在于自己做好,然后一切联系的都跟着好。

“无为”,是明了法则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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