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的采购运输1、应向具有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检验合格证等合法手续的销售商,采购食品。2、不得采购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 两个法规所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3、采购食品使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要防尘、防苍蝇、防雨、防晒。二、食品 贮存、保管1、根据两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质和不洁物品;特别是亚硝酸钠(工业用盐)等有毒、有害物质。2、贮存食品要隔墙、 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3、有条件时设置合格的密封熟食间。4、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5、盛放 酱油、食盐等副食调料的容器,要做到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6、禁止用非食用性塑料制品盛放熟菜。三、制作食品过程的卫生1 、制作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做到不用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碗、盘及 其他盛器、抹布等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直接入口食品要用专用工具。3、不得提供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生吃凉拌菜,防止肠道传染疾病。4、 剩余菜饭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5、餐具应按要求进行消毒,防止发生交叉传染疾病。6、盛放丢弃食物的容器, 必须有盖并及时清运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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