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宝—司法案例编辑组,从民商事角度,借助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数据库的检索、统计等功能,对1985-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的663篇民商事案例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梳理出《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民商事案例的数据情况、法院裁判观点及法律适用依据等重要内容,希望为各界人士在法律实践与理论研究中,提供更多的借鉴和实证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历年民商事案例统计分析报告 (1985—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办,创办于1985年,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司法解释、文件以及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等各类案例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公报》公布的案例,是经最高人民法院认可的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典型案例,自1985年至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已发布242期,共1368篇案例,其中民商事案例663篇,占48.46%。 现对1985—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663篇民商事案例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报告,总结、梳理出《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民商事案例的数据分布情况、法院裁判观点、裁判结果及适用法律依据等重要内容。
一、案由分布 1985年—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以下简称“《公报》”)663篇民商事案例中,涉及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的共312篇,所占的比例最大,高达47.06%;其次是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共计95篇,占比14.33%;物权纠纷、人格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案例分别为55、52、52篇,占比均约8%,海事海商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和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的案件均不足40篇,共占比12.67%;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件仅13篇,所占比重最小,仅占比2%。 由此可见,选编的民事案例类型覆盖面广,但代表着现代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法律案件成为了《公报》案例和裁判文书选编的主角。 图1 案由分布情况 在涉及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的312篇案例中,案由为合同纠纷的占比94.23%,共计294篇。根据图2显示,在294篇合同纠纷案例中,借款合同纠纷案件62篇,占比21%;买卖合同纠纷案件31篇,占比11%;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各为28、25、23、23篇;保证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分别为14、13、12、12篇;抵押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23类其他合同纠纷共51篇。 图2 合同纠纷案由分布情况 由此可见,《公报》公布的案例更侧重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和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案例;具体案由中,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在审判实践中关注度较高。 二、审理程序 在《公报》663篇民商事案例中,审理程序为二审的案件数量高达396篇,所占比重最高,为59.73%;其次审理程序为一审的案件有127篇,占比19.16%;再审案件有98篇,占比14.78%;而适用执行、其他(国家赔偿等)、破产及督促四类审理程序的案件较少,分别为28、10、2、1篇,共占比约6%。由此可知,《公报》民商事案例的审理程序以二审为主,一审和再审次之,此三类审理程序的案件所占比重高达94%。 图3 审理程序 三、法院级别 《公报》663篇民商事案例中,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数量最多,共有260篇,占比39.22%,中级人民法院的次之,共有196篇,占比29.56%,基层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分别为95篇、79篇,各占比14%、12%;由专门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最少,仅有22篇,占比3.31%。由此可见,《公报》民商事案例的法院级别以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为主,同时兼顾专门人民法院。 图4 法院级别 四、地域分布 《公报》民商事案例主要分布于最高院和28个省市。除260篇由最高院审理的案例外,其余403篇案例,主要分布于江苏省、上海市、北京市和广东省,分别有95、83、31及29篇,所占比重较高,共占比58.91%;天津市、福建省、浙江省、四川省、山东省和河南省六省各有10-20篇案例;湖北省、海南省等其余19个省份案例数量较少,均在10篇以下;而来源地域中不涉及江西省、甘肃省和西藏自治区3个省份。由此可知,《公报》民商事案例的地域分布广泛,但以北京、上海、广州以及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为主。
图5 地域分布 五、文书类型 在663篇《公报》民商事案例中,文书类型为判决书的数量最多,共有517篇,占比77.98%;其次裁定书占比14.93%,共有99篇;而调解书、决定书和其他文书的案件数量较少,分别为24、2和6篇。由此可知,《公报》民商事案例的文书类型以判决书为主,裁定书为辅,同时涉及调解书、决定书等,这也说明《公报》民商事案例侧重实体判决,突出案件的审判指导意义。 图6 文书类型 六、审结日期 《公报》民商事案例审结日期的时间跨度较长,从1983年到2016年这34年间均有涉及。1985年创刊初期,《公报》选编的民事案例不足10件,1986年至1999年,这10余年里,每年选编的民事案例数量最多的时候不过10余篇。2000年后,《公报》选编的民事案例数量出现了大幅增长,尤其是审结日期在2003年之后的案例数量出现激增,2003年—2016年审结的案例共有414篇,占比高达62.44%。 图7 审结日期 七、涉外、涉港澳台案例 关于涉外案例涉外因素的界定: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诉讼标的涉外;涉诉的法律关系发生在国外。以下结合《公报》选编的民商事案例的数据情况,从当事人角度出发,分析《公报》民商事案例的涉外因素和涉港澳台因素。 在663篇《公报》民商事案例中,绝大部分案例的当事人不含涉外因素和涉港澳台因素,双方当事人的国籍和住所地均为中国内陆的共计590篇,所占比例最大,高达87%。当事人含有涉外因素的案例总共52篇,所占比例为8%。当事人含有港澳台因素的案例所占比重较小,为26篇,占比4%。另外,还有5篇案例的当事人既含涉外因素又含涉港澳台因素。
图8 当事人涉外和涉港澳台情况 《公报》于1985年第3期公布第一个含涉港因素的案例,1986年第1期公布第一个含涉外因素案例,并于2016年第11期公布最新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例,是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再审的关于海难救助合同纠纷的案例。由此可见,涉外、涉港澳台案例较早地作为典型案例被选编为《公报》案例,并延续至今,为高效化解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提供参考性建议。 八、裁判结果 《公报》663篇民商事案例中,审理程序为二审或再审,且文书类型为判决或裁定的案件共485篇。其中387篇二审案件的裁判结果,部分改判的为80篇,全部改判为73篇,其余234篇均为维持原判或驳回上诉等,二审案件裁判结果的改判率为39.53%。另外98篇再审案件中,48篇维持原判、驳回再审申请或指令再审,46篇全部改判,4篇部分改判等,再审案件裁判结果的改判率为51.02%,且全部改判率高达46.94%。 图9 二审、再审案例裁判结果 鉴于改判案件的法院裁判观点在实务中具有更高的参照意义,本报告选取《公报》公布的2010—2016年间,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的二审、再审的46篇改判民商事案例,对其诉讼请求、原审判决、生效判决、裁判摘要进行对比,由于这46篇案例案由分布广泛,涉及民商事各个领域,出于篇幅考虑,结合数据具体情况,重点整理了合作、合资开发房地产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类案由10篇案例的裁判观点,46篇案例的诉讼请求、生效判决等详情对比内容参见附件《46篇公报案例裁判结果比对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经过32年的连续出版,已成为一个丰富而权威的数据库,本报告以《公报》民商事案例(1985—2016年)作为研究对象,借助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数据库的检索、统计等功能,通过对案由分布、法院级别、文书类型、裁判结果等多角度的全面整理和统计分析,得到以下初步结论,以期为各界人士在法律实践与理论研究中,提供更多的借鉴和实证参考。 一、《公报》民商事案例中以合同纠纷案件居多。无论是一审、二审还是再审,热点案件多为合同纠纷案件,具体而言,以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几大类型为主。 二、《公报》民商事案例中审理程序为二审的占绝大数,且改判率较高。《公报》二审案例改判率近40%,再审案件改判率超50%,相对而言,《公报》公布的民商事案例体现出改判率较高的特点。 三、《公报》已成为案例指导的重要平台。《公报》是司法信息发布的权威平台,已规范化、常态化,随着我国司法案例制度的不断完善,《公报》案例阐述的裁判观点、法律适用问题及案例中蕴含的司法价值取向和司法方法论,是审判实践的重要参照和依据,《公报》已成为案例指导的重要平台。 (来源: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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