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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分离

 落木不逐丶 2017-05-01
【政教分离】
政教分离是“左翼联盟”(在众议院中由激进社会党、共和民主联盟和社会党人结成的左翼团体)各派的共同纲领,他们怀有各自不同的目的。1905年7月,众议院通过政教分离法案。法案规定:承认信仰自由,但国家对任何宗教活动均不予资助和承认。结束了拿破仑第一帝国以来根据《政务协议》确立的国家和教会的关系。天主教失去了显赫地位和财政补贴,但换取了自身的独立,脱离了国家的控制。根据法令,各宗教组织均应以文化团体的形式从事活动。法国的新教、犹太教组织以及大多数天主教徒都接受了这一法令。罗马教皇拒绝承认法国的“单方面决定”,不允许法国教会接受“文化团体”形式。政府对一些拒绝服从政教分离法的天主教团体的财产进行登记和没收,并将其转为社会慈善资金。对某些地区出现的天主教徒的骚乱,政府派军警以武力加以平息。此后,天主教的影响和势力虽未从此消失,却逐步以新的方式适应变化了的社会政治条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进步促使一部分教会人员对古老的《圣经》作出新的解释与分析,以便把信仰与科学调和起来;教会从对君主制的依赖,改为归附共和制;教会还积极介入社会政治生活,以便扩大在下层群众中的影响。政教分离法实行后,政府开始对教会持妥协和利用态度,教会学校不再被封闭,基督教工会有较大发展,民族主义宣传在教会中也大为加强。

——《中国小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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