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被父母抛弃了,我养父母告诉我,因为家里有太多孩子,所以我父母才不得不将我送给了他们。 但是我还是恨他们的。 在这里,我从小就知道自己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在收养我之后不久,养母就有了孩子,是一个妹妹。 妹妹出生后,养父母所有的心思都在妹妹身上,甚至还想过要把我送走。 虽然最后没有送走,但是在我7,8岁的时候,我几乎就要承担家里所有的家务了,再大一点,家里的什么活就都是我干了,而妹妹,从来没有做过一点事,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全都是给妹妹的,我看着自己补了好几次的衣服,再看看妹妹那一件又一件的新衣服,我的心里告诉自己,总有一天我会逃离这个家,我会过上最好的生活。 所以在我十七岁那年我就逃跑出来了,我身上没有多少钱,我想如果不是我遇上了好心的李姐,我可能已经饿死了,李姐是附近一家纺织厂的工人,她见我这么可怜就将我带到厂里。 让我有了容身之所。 后来,我认识了他,林凯,厂里一个客户,我知道他很有钱,我靠着一次次偶遇,还有自己的这张脸,成功地引起了他的注意。 而我更没有想到的是他是真的喜欢上了我的,我们在一起一年后,我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他知道了之后,立马说要结婚。 因为我肚子里的宝宝,很轻易地他的父母就同意了。 而因为我们直接直接领证而已,所以林凯一直觉得对我有愧疚,还和我说,等我生下孩子,就给我二十万奖励! 但我没有想到,等到我真的给他们林家生下一个男孩后,林凯原本说好给我的二十万没有了,只给了我一个红包,我打开一看里面只有一万块。 我的心都凉了,我第一次有了离婚的念头。 如果他连这点钱都舍不得给我,那以后我还有好日子过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