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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闰之

 疾心 2017-05-01

值得注意的是,苏轼所娶的王闰之,当年已经二十一岁。根据宋代礼仪,“女子十四至二十”,如果不是丧服在身,“皆可成婚”。从苏家的八娘十六岁嫁给程之才、王弗十六岁嫁给苏轼、史氏十五岁嫁给苏辙来看,眉山女子,出嫁之日多在十五六岁之间。那么,闰之为何二十一岁还待字闺中呢?

原因只能有一个,那就是三年前王弗病逝时之,苏王两家已经议定,将闰之嫁到苏家接替堂姊,给苏轼当继室。这桩姻缘,极有可能是王弗在病危之际作出的安排,否则,苏轼身为两中制举的“天子门生”、从六品的直史馆官员、欧阳修多次公开宣称他将是未来天下的文章宗师,不可能去娶一名韶华已逝的村姑。

这一点,确实被研究苏轼、为其修谱的学者们所忽略了。也许给不甚精通文墨的“二十七娘”取字,是在苏轼纳朝云为妾前后,因为朝云跟随苏轼,取字“子霞”;既然侍妾有字,夫人岂能没有?

闰之第一次被苏轼在诗文中向外人提起,便是以贤妻身份。

熙宁四年(1071)十一月二十八日,苏轼抵达杭州,出任通判。第三天,也就是十二月一日,他便去西湖寻访恩师欧阳修所介绍的朋友、孤山诗僧惠思和惠勤。在《腊日游孤山访惠勤惠思二僧》这篇名作里,他非常洒脱地写道:

天欲雪,云满湖,楼台明灭山有无。

水清石出鱼可数,林深无人鸟相呼。

腊日不归对妻拏,名寻道人实自娱。

在宋代,腊日是个公休日,皇上在这天赐给官员医药,平民百姓也互通有无,“闾巷家家互相馈送”。在初到杭州,需与同事、邻里多打交道的日子里,苏轼放弃了人情往来,独自跑到孤山去寻僧会诗,还得意地说“腊日不归对妻孥”,正说明家中和“闾巷”之事妻子全能应对,这样他才得以远离尘世喧嚣,到清静的孤山观水赏鱼,与鸟雀相呼。当时闰之在开封所生的儿子苏迨尚不能走路,苏轼大伯父苏澹的长孙又病故于京城,侄子的遗孀及两个侄孙只好由他们抚养着,老奶妈年纪又大,十几口人的家务,全然交给闰之,苏轼的“洒脱”,实在是一种幸福。

苏轼眼中的闰之

苏轼后来在重阳节写的一首诗里,这样称呼自己的闰之:

可怜吹帽狂司马,空对亲舂老孟光。 ——《明日重九,亦以病不赴述古会,再用前韵》

“司马”是通判的代称,“孟光”则是汉人梁鸿的妻子。《后汉书》说梁鸿在江南给人做随从时,妻子梁鸿亲自舂粮,以维持生计,她与丈夫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老孟光”这个比喻,足以见出闰之勤劳能干,与丈夫相濡以沫,感情十分深厚。

苏轼后来在给好友王巩的一首诗中,给爱妻闰之以更高的评价:

子还可责同元亮,妻却差贤胜敬通。 ——《次韵和王巩六首》之五

“元亮”是隐逸诗人陶渊明的字,陶渊明在归耕田亩时,曾作《责子诗》,告诫儿子们不要懒惰。苏轼这两句诗,前面是点缀之词,妻子非常贤惠,才是他所标榜的。

“敬通”是东汉大鸿胪冯衍的字。《后汉书》称冯衍“幼有奇才,年九岁,能诵《诗》”,“博览群书”一词,就出自对他的评价。冯衍学问、人品都好,更讲究气节,遗憾的是他娶了个特别悍妒的妻子,终生牢骚不断,甚至给小舅子写信,要求将老婆休掉。正因为此,《世说新语》的作者刘义庆才自嘲说,我与冯衍冯敬通相比,有三点十分相同:一是为人慷慨,有高风亮节;二是刚直敢言,不为世俗所容;第三就是屋里头有个厉害的老婆,家道坎坷。苏轼也喜欢无事自嘲,夫人若有一丝专横,他早就像刘义庆那样叫苦了,“妻却差贤胜敬通”一语,说明实在无可挑剔,自己这辈子比冯衍幸福多了。

有趣的是,苏轼在诗后还写下这样的自注:

仆文章虽不逮冯衍,而慷慨大节乃不愧乃翁。(冯)衍逢世祖英睿好士而不遇,流离摈逐,与仆相似。而衍妻悍妒甚,仆少此一事,故有“胜敬通”之句。

苏轼生性狂放豪纵,只有像闰之这样贤淑的女人,才能给予他更多的自由,才容得苏轼将自幼生在歌台舞榭的时尚女子朝云收在身边,并与之终生和睦相处。也许王弗深知堂妹性情豁达、任劳任怨,才在临危之际特意安排她来照料自己不善理家的丈夫和幼小无依的儿子?

闰之的性格特点

王闰之性格柔顺贤惠。在黄州的时候,苏轼心情郁闷,而小孩还在他面前牵衣哭闹,苏轼要发火,王闰之开导苏轼说:“你怎么比小孩还痴,为什么不开心点呢?”苏轼听后正有所感愧,王闰之又洗涤好酒杯放在他面前。这件事被苏轼写进了诗里。在黄州苦涩艰辛的岁月中,有贤妻如此,对苏轼来说是一种大安慰。

贤淑决不是盲从,更不等于逆来顺受。闰之跟随苏轼十六年,历经杭州、密州、徐州、湖州官任,共同遭受责居黄州的生涯,后又从朝廷到州郡,再由州郡回朝廷,几起几落,颠沛流离,但她在苏轼的生活中,决不是可有可无之人。请看下面一例:

苏轼刚到密州当太守时,正值天下大旱,蝗灾四起,百姓饥馑,民不聊生。苏轼到任伊始,便投身灭蝗,接着扶困济危,沿着城墙拣拾弃婴,最后与百姓一道挖野菜,度饥荒,几乎到了身心交瘁的地步,偶尔在家里发点脾气,对孩子说话声音大些。是可以理解的。苏轼有首《小儿》诗,就记载着家中发生的一件小事:

小儿不识愁,起坐牵我衣。我欲嗔小儿,老妻劝儿痴。儿痴君更甚,不乐愁何为?

还坐愧此言,洗盏当我前。大胜刘伶妇,区区为酒钱。

这个小儿应是闰之在杭州生的苏过,当时仅四岁,见到父亲从外面回来了,大概是想要点好东西吃。苏轼又累又饿,也许是刚刚挖完杞菊、拣罢弃婴,身心交瘁,于是就发了脾气。所谓“儿痴君更甚,不乐愁何为”,是记述闰之的话,用现在的话语,就是“小孩子不懂事倒罢了,你怎么比他还任性?回到家就生气,干嘛不找点乐子呢?”既有责怪,又有怜爱,还有对丈夫、儿子的双重关怀。接着她就给丈夫洗净茶盏,砌上新茶,或许是端上苏轼喜欢的密州“薄薄酒”,用融融暖意让丈夫回到家庭的温馨之中。

此时苏轼除了自责之外,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大胜刘伶妇,区区为酒钱”,说的是另一个故事。晋代名士刘伶是个酒鬼,家里只要有点钱,就被他拿出去买酒喝。为帮他改掉酗酒的毛病,刘夫人常把酒给藏起来,甚至“捐酒毁器”,把酒泼掉,酒器砸了,弄得刘伶在家里只好整天说谎、骗酒喝。苏轼认为闰之的德行,大胜于刘伶夫人,爱而不溺,怨而不肆,像这样惟妙惟肖的诗,这样真真切切的生活感受,不是对闰之最好的赞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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