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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饮酒行“犯罪令”
一次,欧阳修和朋友们一起饮酒,规定每人作诗两句以为酒令,诗的内容必须犯徒刑以上的罪过。
于是一位朋友吟道:“持刀哄寡妇,下海劫人船。”
另一位也吟道:“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欧阳修接着吟道:“酒粘衫袖湿,花压帽檐偏。”
有人认为他的诗不至于犯徒刑,因而提出疑问。
欧阳修笑着说:“列位想想,被酒佯狂,放荡无羁,还怕不犯徒刑以上的罪吗?
来自: 陋室书屋2 > 《社会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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