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上海世纪公园支行在2012年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发现并纠正其员工的私售行为,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40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民生银行上海市南支行在2012年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发现并纠正其员工的私售行为,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5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民生银行上海杨浦支行在2012年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发现并纠正其员工的私售行为,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民生银行上海广场支行在2012年至2013年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发现并纠正其员工的私售行为,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责任编辑:fangd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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