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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明的本质是独立与自由

 狼烟斜孤羽 2017-05-03



现代文明最重要的精神是独立
它承认每一个生命个体独立存在的权利,
承认一切小的政治组织存在的权利,
包括独立的政党和独立的国家。
现代文明的“世界”意识,
代替了“天下”的意识,
或者说真正进入到了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
非一家一姓之天下的概念。
在这个世界上,各个国家有独立存在的权利,
不能想灭就灭人家。
世界是由各个国家组成的体系,
这是人与人之间,
人群与人群之间打交道必须遵循的准则。


现代文明仍旧承认等级制,

不过这个等级不再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等基于政治强权和天然血缘关系的等级制,
而是基于劳动和市场(劳动交换)
基础上的阶级分化和职业分化,
家庭规模日益变小,
家族功能日益弱化,
个体的人的生存权利靠基于

公共理性上的法律来保障实现。


因此,对中国人来讲,
要明确讲明白什么是现代的等级原则

(社会分层原则)
和公共道德(职业道德、普通道德)。
官府,只是社会机制的一部分
(这个官府包括现代政治学中狭义的行政机构,
也包括立法、司法等一切基于国家强制力基础上的权力组织),
很多公共领域的组织是公民自治组织,
如学校、学会、公共建设等。
官府(政府)的职能大幅度弱化,
弱化到只管公共安全和维持法律的运行。



现代文明对“大一统”理念的挑战可能会

导致那些古老帝国的解体甚至消失,
但这不是必然的。事实上,
美国、德国、日本,都是在现代文明基础上
新建起的“集权”的大国,
只是这个“集权”不是以古代的专制为基础,
而是以现代的民主理念,
即充分尊重个人、小政治团体(政党)、
地方(地方自治)的权利基础上自愿组成的

中国的难度在于要在保持国家的稳定和集中统一、
强大的前提下,实现“独立”这一现代化的目标。


再系统地谈一下现代文明的基本准则

(也是其本质属性)。

第一条,就是独立。

独立的含义是每个人都有独立生存的价值,
这种价值是造物主赋予的。
每个人能出生,是造物主决定的,
当造物主创造出的各种条件,
让一个人诞生在这个世界上,
就表明这个人在世界上应该存在,
从价值论的角度看,
这个人已经有了独一无二、只属于他个人的价值,

除了造物主外,任何同类的个体都没有否认这种价值的权力,
每个人的独立价值都是平等地从造物主那里获得的。


用法律上的术语说,
就是每个人都从造物主那里获得了天赋存在的权利,
除了造物主外,

任何个人不能剥夺其他人的生存权利。
至于在此存在权上又衍生(或细化)

出来的其他权利,
如言论权、发展权(追求幸福的权利)

等等不可胜数。

进而言之,每个小的人类群体,

如宗族、政党、国家、民族,
均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
一个民族没有理由消灭另一个民族,
一个国家没有理由灭绝另一个国家。
这种理念发展出来了国际法原则,
即各国之间要互相尊重其主权,
领土完整、互不侵犯、和平共处。
这种国际法原则与先秦时诛灭别国、
王天下的理念是绝不相容的。
如果我们承认、接受现代国际法的话,
那么,以各种理由诛灭别国、
“王天下”的先秦原则(也是一切古代文明的原则)
就宣告过时、宣告终止了!

 



事实上,那个原则确实终止了!

在古代,独立只是一小部分人的理想,
而在现代世界,它获得了实现的条件,
这就是科学革命,通过科学革命,
首先是掌握了新的科学技术的人即科学家获得了实现个体独立的条件,
这些人又与资本家、商人联合起来,
使人类的经济组织获得了政治权力之外的独立性。


当人类个体、人类的经济组织(企业、跨国集团等)

获得了事实上的独立性之后,
政治权力受到了不可摧毁的制约,
那些政治家们,就再也想象不出(更实现不了)
消灭别人独立性的办法了。



第二条,是自由

独立的目的就是自由。
什么是自由?就是每个个体

可以实现自己意志的条件,
是每一个小群体可以实现其意志的条件。
不是说,他的一切意志都可以实现,

而是说他的大部分意志,
尤其被常理与法律认可的那部分意志,
应该有实现的条件。
想穿什么、想吃什么、想说什么、想干什么,
一句话,如何劳动、如何生活,

都由那个人自己做决定,
而不是由家长、领导以及形形色色的外

在权威来决定!

 

简单地说:独立与自由是现代文明最本质的特征,
至于一切经济制度(市场经济)、
政治制度(民主政治)
均是这些最本质的特征的实现结果。

独立、自由是本质,市场化、

民主等等,均是独立、自由的实现方式。
它们不是原因,只是结果;不是目的,
只是手段;独立、自由是原因、是目的!

现代文明中,国家依然存在,依然有繁荣强大一说,
但是,此国家不能以消灭别的国家为目的。
事实上,也做不到。


现代文明中,阶级差别、等级差别依然存在,

那是每个个体都有的独立的价值这一前提所衍生出来的必然的逻辑结果。
每个人有独立的价值、独立的能力,这些东西人与人都不相同,
导致每个人的劳动及报酬结果不同,
自然会形成阶级分化。
因此,现代文明承认并尊重不同劳动、
不同报酬、不同生活方式这些事实,
发展出保护个体权利(如财产权、知识产权、物权)
的法律体系(包括民法、刑法和宪法),
发展出适合这种阶级分层的价值观和伦理道德观念、
发展出诸如社会责任、
职业道德等社会角色规范(行为规范)。


现代世界中依然有大国、强国,如美国,

但他们最大的野心是领导世界,
而不是统一世界、灭列国,王天下。

现代世界的天下,是列国共有的天下,
一个软弱无力的国际组织—联合国,
显示出的是列国共存为常态!


有些思维惯性总会提出人类的未来

或国家的未来这类问题,
现代文明对这类问题的回答多是
“人类的解放”与“永久的世界和平”
或“国家消灭”之类的想象性答案。
能提出并回答这类问题,
均只是人类道德天性的一种想象,不是事实。

愿意想象的人就去想象吧,
愿意听信这类想象的人就去听信吧!
是否成为事实,得由未来的人们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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