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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传说:贪财好色

 金樽清影 2017-05-03

酒是烧身硝焰,色为割肉钢刀。而贪财,又能泯灭一个人的良心和人格。清朝乾隆年间一个姓王的书生,既贪财,又好色,最终死无葬身之地。

俗话说,人之初,性本善,王书生早年也是有志青年,因为家里穷,励志通过科举改变命运。清朝乾隆三年(1738年),二十二岁的他就捷报频传,先是通过了县考,成了秀才,继而在乡试中又弄到举人帽子。人生哪有一帆风顺的事呢,他中进士入朝为官发财的美梦,在清朝乾隆四年的会试中破灭了。

传奇传说:贪财好色

一般情况下,清朝的书生是需要进士及第才能被朝廷授予官职的,但地方上可以录取一些优秀的举人做教谕或者幕僚。当然,这需要运气和关系。王书生一个穷农民,哪去找什么关系背景呀,但运气来了挡不住,一天,他穷得家里揭不开锅了,就跑到街上卖自己的书法作品,遇到了献县县令。县令与他聊了几句,觉得他有才,就安排他到县衙做了一个小吏。

小农民摇身一变成为了衙门官差,王书生的发财梦又闪闪发光了,凭借着聪明才智,很快就精通了刑律诉讼那些事,再加上一张母猪都能哄上树的嘴,工作做得让县太爷非常满意,而且揩了不少惹上官司的人的钱财。

诡异的是,他绞尽脑汁拼了命地啥钱都赚,却总是不能暴发,钱积攒到一定数量了,他就会出现点意外,让他将那些坑蒙拐骗敲诈勒索弄来的黑心钱,全部填补进去,用今天的话说,挣得再多,也是一个穷逼的月光族。

传奇传说:贪财好色

清朝乾隆七年(1742年),王书生又一次参见会试没有考中进士,灰溜溜回到衙门上班后,竟然接了一笔大买卖,一个姓李的同乡请他喝酒,酒过三巡,姓李的男人直接说,他哥哥死了,留下不菲的家产,他想赶走嫂子,侵吞哥哥的遗产,但伤脑筋的是,他嫂子正怀着哥哥还未出生的孩子,硬赶嫂子走,族人那也说不过去……意思是要王书生帮忙出一个顺理成章的主意,当然不会亏待王书生。

王书生酒醉心明白,知道该敲诈了:主意倒是有,但要一千两银子。

姓李的男人吸了一口气,心里骂到,黑,真黑。但,还是答应了。然后,王书生说:你到衙门状告你嫂子作风败坏,肚里的孩子不是你哥哥的,是她和野男人偷欢搞出来的……

清朝很看重贞节,那姓李的男人在衙门里一告,县令果然剥夺了“有辱风化”的其嫂子的继承权,并逐出夫家。那女子百口莫辩,最后羞愤自缢。

姓李的男人如愿侵吞了哥哥留下的遗产,给了王书生报酬,还请他去妓院喝酒快活。这一去,王书生就被一个年轻漂亮的妓女迷得神魂颠倒了,从此,天天溜去,为讨“佳人”欢心,那是挥金如土。谁知道,乐极生悲,他倒是快活了,却也染上了花柳病。

传奇传说:贪财好色

这下惨了,清朝那时候医学很落后,对花柳病根本没有特效药。王书生起疱疹,接着流脓,然后溃烂,痒疼得要死要活,花光了所有的钱,还借了一些外债,吃了大包小包的药,最后还是挂了。

王书生是欠下一屁股的烂账死了的,平时又到处揩油,谁也不肯施舍他一口棺材,最后还是县令叫人用烂席子裹了,丢到荒野。据说,神灵不许贪赃枉法的人暴富,会暗中让他的来的钱财,用其他方法消耗掉。这就是报应使然。所以,就像一些贪官,贪污到了一定的时候,就进了班房。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何况这个清朝乾隆时期的书生还干过害人一尸两命的恶事,怕是到了阴间也会受到酷刑,下辈子投胎变畜生吧。

本文部分内容参考了清朝乾隆皇帝御前大学士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此事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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