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存货的期末计量 一、存货期末计量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熟低计量。存货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成本:账面余额。是会计计量属性中的历史成本(买价+计入成本的相关税费) 可变现净值: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销售所必须的预计税金、费用后的净值。 即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金。 二、存货期末计量方法 (一)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文字性客观题) 发现了以下情形之一,应当考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高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全额提取减值准备:多选题 1、以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在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二)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1、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的因素 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明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确凿证明 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客观证明,如产成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企业成产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销售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生产成本资料等、 (2)持有存货的目的 直接出售的存货与需要进一步加工出售的存货,两者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是不同的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与转回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2、存货跌价转变的确认 企业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再与已提数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应按差额予以补提。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 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在原已计提的金额范围内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提示:如果不是由于原来计提跌价准备时的影响因素消失,而是又有了其他因素导致本期存货价值回升,那么原来计提的跌价准备不能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1)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2)对于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转出的存货,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但不冲减当期的资产减值损失,按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货等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也应按比例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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