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粮食主产省开展提高农业大灾保险保障水平试点,推出保障金额覆盖农资、化肥等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成本。 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粮食主产省开展提高农业大灾保险保障水平试点。 会议决定,创新农业救灾机制,2017年、2018年两年在河北、黑龙江、安徽、河南等13个中国的粮食主产省选择200个左右县,以水稻、小麦、玉米为标的,在面向全体农户的基本险基础上,推出保障金额覆盖农资、化肥等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面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专属农业大灾保险产品。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周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前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只关注直接物化成本(作物生长期内所需要的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等成本),这次将地租纳入保障覆盖范围有助于加大对保险的支持力度,提高保险公司和农户双方面的保险积极性。 根据《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对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保险有更大的支持力度,这也是此次试点专门针对水稻、小麦、玉米推出农业大灾保险产品的原因。 关注骏景农业,了解更多农业政策! 来源:农管家官微,由骏景农业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您的点赞,是我们工作的动力! 就在文章下方哦,谢谢!商务合作15304007048(微信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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