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感的基本含义 “灵感”,这一从上天来的“UFA”(不明飞行物)在现代中国某些书中一致认为:在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活动中,由于艰苦学习,长期实践,不断积累经验和知识而突然产生的富有创造性的思路。如果说这一权威性的结论是正确的,它就在于指出了灵感的主要来源,而不是全部,因它并不能说明古今中外许多凭艺术家的神秘体验创作出来的举世杰作。 荣格的老师弗洛依德认为:潜意识不受理智的节制,活动更自由,想象更丰富,在意识中穷搜枯肠而不得的灵感往往在潜意识中出现。在意识中,由于理智的松驰,因此感情的支配力也就更大,这就为文学的创作架设了桥梁。他甚至认为,艺术家介于梦幻者和精神病患者之间,他们三者的心理过程本质上是一致的,可用鲁迅小说《狂人日记》来替换他所举的西方文学的例子,在狂人眼中:看到路上的人、赵家的狗以及一碗端上来的蒸鱼,它那张着嘴,白而且硬的眼睛,都与吃人的恐惧感联系了起来。这种类似原始思维的发散性的联想,为创造力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从弗氏的潜意识说我们可以看出,文学艺术家的颠狂状态与精神病患者的颠狂便具有了同一性,但事实上二者的结果却风马牛不相及。通过对心理学家弗洛依德和荣格的有关对灵感的看法的引述,便可以为此建立一种假说:灵感产生于集体无意识(潜意识)或种族记忆中,这种高峰体验仅仅是文学艺术家、科学家的专利品。 “灵”字,《说文通训定声》训为:“ 雨零也,从雨 象 形。《诗. 《汉书. 明代公安三袁提倡“不居格调,独抒性灵”。“灵”之意仍然属“人的精神意志”。清代袁枚为首的“性灵诗派”,其“灵”为“神韵”之意。又一变,接近了今天之灵感说。 “灵”的金文为“ ”,根据字形可知:一个龟壳(或木铎)放在祭坛之上,这样一来“灵”字就可以推测产生于宗教活动。“ ”是一个会意字,意味天下雨,在远古时代,人们对下雨那一自然现象也觉得很神秘不可理解。以“ ”为声以“巫”为形便有了篆文“ ”和以“ ”为声以“玉”为形便有了篆文“ ”。从这两个灵字的异体字就可以得出:前者来自于巫师的活动,后者仍然源于巫师持玉从事祭祀活动。因此,从造字过程可以得到:“灵”与巫术活动有直接关联。灵字的产生是一个人的思维活动的结果,而灵感却是人的心理活动,这两种活动能够对接,要由工具(字)到源泉(灵感)必须有一个中间环节(既是一个长期积累环节又是一个外物剌激环节)。 中国古代文艺美学标举“兴”、“兴会”那一美学范畴,很自然地成了灵感的载体或中间环节。古人是要通过象征来把他们的神秘体验(灵感)记录下来,而对灵感本身虽有过叙说,但从未有人对其作过理论探索,这是与西方人不同的地方。 中国原始人把他们在宗教或庆典中抒发情感的活动称之为“兴”,这应是中国人对灵感认识的萌芽。庄子、屈原时代才真正从审美的角度对灵感有了进一步的发掘,从而达到了与神共游的境界。然而,汉代的经学大师们却完全撕毁了屈原的神秘面纱,由载道企图来代替审美活动,这种“情感误解”的结果便是重新标举“兴”、“兴会”,舍弃本源逐其末流,并在此基础上演化为“气”的审美理念。当然不是象西方人一样去吸取神的灵气。 西方“灵感”一词的出现,是在古希腊,其原始意义是神的灵气,用来指一种神性的着魔状态。因而主要是一种神祗上的含义。“灵感”一词用于文学创作时,也仅仅指诗人创作时自己的灵魂被缪斯或其他神灵吹入了神的灵气,诗人失却了自己的理性,成为了神灵的传达者,才能创造出完美的作品。这作品其实就是一种超自然力所赐予的神的诏语。这一点德谟克利特最先看到。他认为:“没有一种心灵的火焰,没有一种疯狂式的灵感,就不能成为诗人。”“荷马由于生来就得到神的才能,所以创造出丰富多彩的伟大的诗篇。(见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苏格拉底也说:“诗人写诗并不是智慧,而是一种天才和灵感,他们就象那种占卦或卜课的人似的。说了很多很好的话,但并不懂得是什么意思。(见《古希腊罗马哲学》一书)”而柏拉图在《伊安篇》中说得更为清楚:“诗人不得灵感,不失去平常理智而陷入迷狂,就没有能力创造,就不能作诗或代神说话。……优秀的诗歌本质上不是人的而是神的,不是人的制作而是神的诏语。诗人只是神的代言人,由神凭附着。”通过上述,不难看到东西方对灵感认识的一致性:与“巫”(或宗教)紧紧连在一起的。 “灵感”一词到了公元12世纪以后,主要偏重于从艺术灵感的意义上加以使用,而减弱了“神的诏语”的成分。如阿贝拉德就公开承认,创作灵感不是“陷入迷狂”去“代神说话”,而是“生而易感”的艺术家面对自然环境时,产生一种激情冲动,鼓舞着文艺创作的强烈兴奋。到了黑格尔那里,灵感问题被进一步剥去神祗外衣。黑格尔说:“如我们进一步追问艺术的灵感究竟是什么,我们可以说,它不是别的,就是完全沉侵在主题里,不到把它表现为完满的艺术形象时决不肯罢休的那种情况。”他甚至进一步将想象看作灵感;“想象的活动和完成作品中技巧的运用,作为艺术家的一种能力单独来看,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灵感’”。到了19世纪的浪漫主义时代,灵感被认为是天才的一种特有素质,是天才的一种同义词。浪漫主义者想从主体内部去寻找天才、灵感的源头,并不想背对现实而重睹“神启灵感说”。黑格尔等人的看法为客观主义美学家给灵感定义提供了参照系,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 英文“inspirenation”一词,第一意为“吸气”,第二意为为“灵感”。第三意为“神灵的启示、神托”。“inspirenation”在中国较早音译为“烟士披里纯”,后来,比照中国古代的“ ”的美学范畴,意译为“灵感”,这样,东西方有关文学艺术创作中那种神秘心理体验现象,最终才有了共同的话语。 东西方在灵感的突发性和不由自主性、激情性和想象性、物我同一性和瞬间的感悟性方面具有某些相似点。陆机说:“若夫应感之会,通塞之纪,来不可遏,去不可止。”李劼德裕说:“文之为物,自然灵气,惚恍而来不思而至。”王士祯说:“当其触物兴怀,情来神会,机括跃如,如兔起鹘落,稍纵即逝矣。有先一刻后一刻不能之妙。”这种对兴会(灵感的载体--象征)突发性和不由自主性特点的直观描述,不胜枚举。这说明古人在灵感爆发时所体验的情感和意象。西方文学艺术家也有共同的发现。费尔巴哈就说过:“灵感不为意志所左右的,是不由钟表来调节的,是不会依照预定的日子和钟点发出来的。”尼采也说自己的《查拉斯图特拉如是说》是一种灵感的产物:“突然有一种东西以无法形容的正确性和微妙性,震憾着心灵深幽之处。……它象一道闪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呈现脑海,不容你有任何选择的余地。”中西文学艺术家的创造实践证明,灵感的确是存在的,并且是稍纵即逝、难以控制的。灵感来时文思如泉涌,下笔如神;灵感将逝,则文思不畅,落笔艰难。说明了灵感是创作的关键一环,是审美体验的最高层次。这是中西美学界的共识。然而,又真有点无源之水的味道。但恰如王士祯说的:“触物兴怀,情来神会。”因此,灵感的产生离不开心理定势及中介物的。东西方的一个共性就是把暂时无法解决的难题统统归结为“神”,为此,西方人便一头扎入“神”中去漫游,而东方人却避开“神”寻求他途--通“神”的中介物--象征。 所以,西方文艺美学尤重“高峰体验”,并将这种迷狂似的体验名之为“灵感”。人又是怎样达到狂迷状态的呢?一种是不自觉的外物剌激与心灵定势相碰撞,其结果便是灵感产生,即所谓的“长期实践,偶尔得之”(周恩来语);另一种是人为的外物剌激与心灵的错位,其结果便是幻觉产生,这便是战国时代伟大诗人屈原始作俑者。屈原是诗人,他便可以通过心灵再体验(高峰体验)得到升华转化为灵感。不自觉的外物剌激,即生活的启示,恰如我们古代文艺理论家所说的“兴”或“兴会”(通过象征对象化的想象或幻觉)。这样,人为的外物剌激,也就是某些古医书上所说的“幻觉”即神的诏示。“ ”从构字上便可看出本源于“巫”,巫师致幻的结果就可能成为一种医术的滥觞。透过这层神秘的面纱,我们便能够看到,灵感早已储存在艺术家的个体无意识中了,所以,灵感既来源于不自觉的外界剌激又来源于人为的剌激。前者必须具有心理定势,后者必须经过艺术升华。中国当代作家王蒙在谈到他创作《海的梦》时说:“一切都好象是从笔端自己流出来的。”他的这种心理定势早在1978年在北戴河海滨的一个月夜里就已经形成了。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生活的启示(因为生活本身就是一种积淀),前者是现实生活的结晶,而后者却是超现实的捉摸不定的幻觉,换句话即西方人所说的神的诏示,即亚理士多德所说的灵感就是幻觉。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有心理定势,即“有机体作特殊反应或系列反应的准备。”(美国心理学家克雷奇等著《心理学纲要》)而后者不仅有前者的过程,而且还是一种超现实的暗示(如何暗示的,世人是不得而知的),即一种外物剌激的高峰体验的神秘过程。 战国时代(楚国)爱国大诗人屈原身佩香草吟歌漫步在江水之畔;六朝著名诗人陶渊明采菊东篱下;唐代大诗人李劼白斗酒诗百篇……试问他们的灵感(“兴”或“兴会”)从何而来的?那么,法国古典主义戏剧家拉辛在构思时为什么要在院子里来回的走,甚至象发疯似的走上上百遍?法国现实主义大师巴尔扎克为什么在写作前要喝上十几杯咖啡呢?法国浪漫主义通俗小说家大仲马为什么要用蓝色纸写小说,而用黄色纸写诗歌,用浅红色纸写散文及其它文学作品?德国狂飚时代的文学家席勒为什么在写作前只喝半瓶香槟,而写作时一直要把脚放在冷水中?挪威社会剧大家易卜生写作时为什么总要把瑞典剧作家斯特林堡的雕象放在桌子对面?俄国复调小说家陀斯妥耶夫斯基为什么要在夜里写作,且要不断的喝茶?一句话可以归纳:即他们都在寻求一种中介物(或触媒),使心理定势与捕捉到的意象相碰撞。这种中介物就是幻觉--或称为幻想,因为幻想是幻觉的初始阶段同时也是其结果。这种中介物的存在,才使作家有了获取灵感的契机,最终才能写出一部部举世名篇。换句话说,这种中介物就是致幻物,成为一个大作家创作前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反过来说中介物并不等于是灵感,她必须通过作家的心灵再体验,才可能使这一中介物对象化,灵感必然是心理定势与意象通过中介物这一纽带经过碰撞的升华结果。所以,灵感既源于社会现实(存在),又来自于超现实(种族记忆、集体无意识或潜意识)的“神话”。 神话源于原始宗教(或巫术)活动,已被学术界认同。原始宗教活动主要是巫术活动,从事这一活动的巫师,首先得服用一种致幻药,然后在恍恍惚惚中举行各种仪式,这一传统与今天那些骗人的迷信活动一样,巫师、巫婆得服致幻药,或进行简单的气功来达到恍恍惚惚的境界。由于巫师为了取信于信徒,不得不利用一些草药为信徒治疗,这是迷信存在的物质基础,但与致幻是无关的。不过,古人服用致幻药物,解除疲劳、痛苦,又源远流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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