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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的基本含义

 qwchunxi 2017-05-05
灵感的基本含义
    “灵感说”在古希腊时代早已有之,不是柏拉图的发明。荷马在两大史诗开关就呼唤诗神的启示,酒神祭者和女祭司在狂迷状态中宣示阿波罗的神谕,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迷狂”现象,人们都准之为“灵感”。因此,在古希腊时代,“灵感”的基本含义是“神助”,“灵启”,“陶醉”,“迷狂”等。希腊语    愿意是“神灵的附体”,“神灵感发”,这是“灵感”一词根源。英文中的ENTHUSIASM(热情)源于此。后人往往把“灵感”注释为“热情磅礴”,这是“灵感”一词的发展。柏拉图是古希腊时期“灵感说”集大成者,他沿用了当时流行的“灵感”本义,把它集中动用到文艺创作和欣赏方面,认为一个艺术家能否创作出伟大的作品,关键是他能否获得灵感。
    柏拉图对灵感的解释
    柏拉图的灵感说包括三个方面:灵感的源泉,灵感的表现和获得灵感的过程。
    柏拉图对灵感的源泉的解释主要是“神灵附体”或“神灵凭附”。他在《伊安》篇中,抓住伊安所说的技世知识一语大作文章,他告诉伊安:“凡是高明的诗人,无论在史诗或抒情诗方面,都不是凭技世来做成他们的优美的诗歌,而是因为他们得到了灵感,有神力凭附着。”(《柏拉图文艺对话录》P7。)
    第二,灵感的表现是迷狂。
    迷狂在古希腊时期迷狂是比较流行的,其根源是“神力凭附”。当时人们普遍认为,神灵附体时的迷狂状态不是丑事而是美事,迷狂者的语言不是狂语而是诏语,是对未来的预知。因此,把这种行为叫“迷狂术”或“预言术”。
    柏拉图在《斐德若》篇中对灵感迷狂作了解释:他认为人世间有四种迷狂,一是预言的迷狂,如巫神宣示神谕;二是教仪的迷狂,如免灾避难的祈祷者的心理;三是诗兴迷狂;四是爱情的迷狂。他认为诗兴迷狂“是诗神凭附而来的。它凭附到一个温柔贞洁的心灵,感发它,引它到兴高彩烈神飞色舞的境界,流露于各种诗歌,颂赞古代英雄的丰功伟绩,垂为后世的教训。若没有这种诗神的迷狂,无论谁去敲诗歌的门,他和他的作品都永远站在诗歌的门外,尽管他自己妄想单凭诗的艺术就可以成为一个诗人。他的神智清醒的诗遇到迷狂的诗就默然无光了。”(《柏拉图文艺对话录》P111。)他把迷狂与理智对立起来,否定了理智在艺术创作中的应有作用。
    第三,灵感的获得过程是灵魂对真善美的理式世界的回忆。
    柏拉图在《斐德若》篇中对灵感作了神秘的解释,他说:如果“灵魂是完善的羽毛丰满的,他就能努力追随神而近于神的,如果它失去羽翼,就要下落,于是附上一个尘世的肉体。那种在上界见到真理最多的,附到一个人身上,这个人注定成为一个爱智慧者、爱美者,诗神和爱神的顶礼者。”这样的人“见到尘世的美就回忆起上界里真正的美,因而恢复羽翼,而且新生羽翼,急于高飞远举,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像一个鸟儿一样,昂首高处凝望,把下界一切置之度外,困此被人指为迷狂。”(《柏拉图文艺对话录》P116--117。)这种“灵魂轮回说”是东方古代宗教的一种观念,柏拉图温游埃及,接受了这种思想的影响。因此他认为灵魂是一咱“自动的,纯真的,不朽的”的东西,它常住在天上神的世界,飘落尘世,附着肉体,那只是暂时现象。
    灵感说显示出柏拉图理论的矛盾以及灵感说的理论价值
    柏拉图的“灵感说”是一个内涵复杂的概念,它既有唯心主义神秘色彩,又包含着对文学艺术活动的真知灼见。
    首先,优美的文学作品就是灵感的产物。
    其次,看出了文艺创作与技艺制作的区别。
    再次,强调灵感是人的不朽灵魂“见到尘世美”而回忆起“上界里真正的美”。这实际上是用唯心主义神秘主义的术语叙述审美创造的形象运动过程。它实际上揭示出艺术创作离不开现实美的触发,但又不仪在对现实美的摹写上,而是从不完善的现实美去追求理想美,努力创造有普遍性的理想美的形象的过程。

  “灵感”,这一从上天来的“UFA”(不明飞行物)在现代中国某些书中一致认为:在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活动中,由于艰苦学习,长期实践,不断积累经验和知识而突然产生的富有创造性的思路。如果说这一权威性的结论是正确的,它就在于指出了灵感的主要来源,而不是全部,因它并不能说明古今中外许多凭艺术家的神秘体验创作出来的举世杰作。
    德国启蒙大师歌德在他的伟大诗篇《浮士德》中称只要有一部《创世纪》就足够了,可以说他把200 年前法国预言家诺查. 丹玛斯推上了崇高的地位。不管怎样,丹玛斯堪称是一位奇人,他不仅预测了他同时代的许多事情,而且还推断了后400 年的重大事件,而有许多又被后世有所印证。这一奇特现象给创作灵感研究提供了什么参照系呢?那伏羲制卦文王系辞的《易经》,被称之为囊括了宇宙所有信息,这部“天书”在人类童年时代究竟是怎么产生的?试问:它是不是某个人集人类智慧的集体无意识(灵感)的产物呢?对于这一问题(奥)卡. 古. 荣格在《心理学和文学》一书中说得较为透彻:“所谓集体无意识,是说由某种由遗传的力量所形成的精神气质;意识便是由此而产生的。……事实上当意识丧失的时候--在梦境里,在麻醉的状态中,在精神错乱的情况下--表明心理发展原始水平一切特性的心理产物或内容便都浮现到表面上来了。形象本身有时具有这么一种原始特性,我们会以为它们是从古奥的教义中派生出来的。穿着现代服装的神话主题也经常出现。”这种“种族记忆”、“集体无意”识的具体表征,荣格曾举出某些宗教教堂里,包括中国西藏寺庙里的壁画中,依稀可以辩识,例如一种特殊的抽象花纹,圆圈里画上的双十字。这种所谓光轮,却存在于没有人把轮子作为机械工具的年代,这是一种心理上的陈陈相因的神秘的体验。它隐含着某种原始的秘密的教义。因此,荣格认为:“诗人为了最恰当地表现他的经验而诉诸神话,就成为意料中事。如果认为他是用他第二手得到的材料来工作,那就是大错特错了。原始的经验是他的创造力的源泉,它是不能揣摩的,因而需要神话的比喻给它以形式。它本身不提供什么语言或形象,因为它是一种仿佛‘象在镜子里模模糊糊地’望见的幻想。它纯粹是一种努力寻求表现的深藏的预感。它象一股旋风,抓住近旁的一切,高高地卷起,形成一种可见的形状。既然这样特定的表现永远不能囊括幻想把自己的一点儿意见告诉别人,他也必须掌握大量材料。更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表现他的荒谬得不可思议幻想,他必须诉诸一切难以驾御和充满矛盾的形象化的描述。但丁的意象用上天入地的形象来表现;歌德必须援用布洛克斯贝格和古希腊地狱;瓦格纳需要整个北欧的神话;尼采回到僧侣的文体,重新创造出史前时期传奇中的预言家;布莱克为自己创造了难以描写的形象,而斯皮特勒却将想象出来的新人物冠以古老的姓氏。从无法形容的崇高一直到荒谬的怪诞不经,样样俱全。”荣格从心理学的角度探索的是诗人创作中的心理现象(灵感本是一种心理现象),而集体无意识、种族记忆不过“是一种仿佛‘象镜子里模模糊糊地’望见的幻想,它纯粹是一种努力寻求表现的深藏的预感”。此说应为荣格的一家之说。
  荣格的老师弗洛依德认为:潜意识不受理智的节制,活动更自由,想象更丰富,在意识中穷搜枯肠而不得的灵感往往在潜意识中出现。在意识中,由于理智的松驰,因此感情的支配力也就更大,这就为文学的创作架设了桥梁。他甚至认为,艺术家介于梦幻者和精神病患者之间,他们三者的心理过程本质上是一致的,可用鲁迅小说《狂人日记》来替换他所举的西方文学的例子,在狂人眼中:看到路上的人、赵家的狗以及一碗端上来的蒸鱼,它那张着嘴,白而且硬的眼睛,都与吃人的恐惧感联系了起来。这种类似原始思维的发散性的联想,为创造力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从弗氏的潜意识说我们可以看出,文学艺术家的颠狂状态与精神病患者的颠狂便具有了同一性,但事实上二者的结果却风马牛不相及。通过对心理学家弗洛依德和荣格的有关对灵感的看法的引述,便可以为此建立一种假说:灵感产生于集体无意识(潜意识)或种族记忆中,这种高峰体验仅仅是文学艺术家、科学家的专利品。
  “灵”字,《说文通训定声》训为:“  雨零也,从雨 象 形。《诗. 东山》 雨其 。毛诗作零字,亦作 。假借为 。广雅释诂三, 空也。又为 ,广雅释言 令也。”“灵”的繁体“    ”,《说文通训定声》亦训为:“ 巫也,以玉事神。从玉 声或从巫。《离骚》命 氛为余占,人名巫为 子。……《左传》襄二十六传楚屈巫字子 ,又风俗通 者神也。尸子天神曰 大戴曾子天圆,阳之精气曰神;阴之精气曰 。”该书接着举例讲了“灵”还有“心”、“昭”等义,并假借为“善”、“福”诸义。“灵”同时也是占卜之物“龟”、“桃木”的修饰词,还是人们想象中的事物(如龙、凤、各种神)的代名词。
  《汉书. 礼乐志》有:“灵之下,若风马。”“灵”即“神灵”之意。并引伸为“灵魂”,如温庭筠《过陈琳墓》:“词客有灵应识我”。“灵”还指属于死人之物,曹植《赠白马王彪》诗:“灵柩寄京师”。也指人的精神意志,刘勰《文心雕龙. 情采》:“综述性灵,敷写器象”。
  明代公安三袁提倡“不居格调,独抒性灵”。“灵”之意仍然属“人的精神意志”。清代袁枚为首的“性灵诗派”,其“灵”为“神韵”之意。又一变,接近了今天之灵感说。
  “灵”的金文为“ ”,根据字形可知:一个龟壳(或木铎)放在祭坛之上,这样一来“灵”字就可以推测产生于宗教活动。“ ”是一个会意字,意味天下雨,在远古时代,人们对下雨那一自然现象也觉得很神秘不可理解。以“ ”为声以“巫”为形便有了篆文“ ”和以“ ”为声以“玉”为形便有了篆文“ ”。从这两个灵字的异体字就可以得出:前者来自于巫师的活动,后者仍然源于巫师持玉从事祭祀活动。因此,从造字过程可以得到:“灵”与巫术活动有直接关联。灵字的产生是一个人的思维活动的结果,而灵感却是人的心理活动,这两种活动能够对接,要由工具(字)到源泉(灵感)必须有一个中间环节(既是一个长期积累环节又是一个外物剌激环节)。
  中国古代文艺美学标举“兴”、“兴会”那一美学范畴,很自然地成了灵感的载体或中间环节。古人是要通过象征来把他们的神秘体验(灵感)记录下来,而对灵感本身虽有过叙说,但从未有人对其作过理论探索,这是与西方人不同的地方。
  中国原始人把他们在宗教或庆典中抒发情感的活动称之为“兴”,这应是中国人对灵感认识的萌芽。庄子、屈原时代才真正从审美的角度对灵感有了进一步的发掘,从而达到了与神共游的境界。然而,汉代的经学大师们却完全撕毁了屈原的神秘面纱,由载道企图来代替审美活动,这种“情感误解”的结果便是重新标举“兴”、“兴会”,舍弃本源逐其末流,并在此基础上演化为“气”的审美理念。当然不是象西方人一样去吸取神的灵气。
  西方“灵感”一词的出现,是在古希腊,其原始意义是神的灵气,用来指一种神性的着魔状态。因而主要是一种神祗上的含义。“灵感”一词用于文学创作时,也仅仅指诗人创作时自己的灵魂被缪斯或其他神灵吹入了神的灵气,诗人失却了自己的理性,成为了神灵的传达者,才能创造出完美的作品。这作品其实就是一种超自然力所赐予的神的诏语。这一点德谟克利特最先看到。他认为:“没有一种心灵的火焰,没有一种疯狂式的灵感,就不能成为诗人。”“荷马由于生来就得到神的才能,所以创造出丰富多彩的伟大的诗篇。(见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苏格拉底也说:“诗人写诗并不是智慧,而是一种天才和灵感,他们就象那种占卦或卜课的人似的。说了很多很好的话,但并不懂得是什么意思。(见《古希腊罗马哲学》一书)”而柏拉图在《伊安篇》中说得更为清楚:“诗人不得灵感,不失去平常理智而陷入迷狂,就没有能力创造,就不能作诗或代神说话。……优秀的诗歌本质上不是人的而是神的,不是人的制作而是神的诏语。诗人只是神的代言人,由神凭附着。”通过上述,不难看到东西方对灵感认识的一致性:与“巫”(或宗教)紧紧连在一起的。
  “灵感”一词到了公元12世纪以后,主要偏重于从艺术灵感的意义上加以使用,而减弱了“神的诏语”的成分。如阿贝拉德就公开承认,创作灵感不是“陷入迷狂”去“代神说话”,而是“生而易感”的艺术家面对自然环境时,产生一种激情冲动,鼓舞着文艺创作的强烈兴奋。到了黑格尔那里,灵感问题被进一步剥去神祗外衣。黑格尔说:“如我们进一步追问艺术的灵感究竟是什么,我们可以说,它不是别的,就是完全沉侵在主题里,不到把它表现为完满的艺术形象时决不肯罢休的那种情况。”他甚至进一步将想象看作灵感;“想象的活动和完成作品中技巧的运用,作为艺术家的一种能力单独来看,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灵感’”。到了19世纪的浪漫主义时代,灵感被认为是天才的一种特有素质,是天才的一种同义词。浪漫主义者想从主体内部去寻找天才、灵感的源头,并不想背对现实而重睹“神启灵感说”。黑格尔等人的看法为客观主义美学家给灵感定义提供了参照系,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
  英文“inspirenation”一词,第一意为“吸气”,第二意为为“灵感”。第三意为“神灵的启示、神托”。“inspirenation”在中国较早音译为“烟士披里纯”,后来,比照中国古代的“ ”的美学范畴,意译为“灵感”,这样,东西方有关文学艺术创作中那种神秘心理体验现象,最终才有了共同的话语。
  东西方在灵感的突发性和不由自主性、激情性和想象性、物我同一性和瞬间的感悟性方面具有某些相似点。陆机说:“若夫应感之会,通塞之纪,来不可遏,去不可止。”李劼德裕说:“文之为物,自然灵气,惚恍而来不思而至。”王士祯说:“当其触物兴怀,情来神会,机括跃如,如兔起鹘落,稍纵即逝矣。有先一刻后一刻不能之妙。”这种对兴会(灵感的载体--象征)突发性和不由自主性特点的直观描述,不胜枚举。这说明古人在灵感爆发时所体验的情感和意象。西方文学艺术家也有共同的发现。费尔巴哈就说过:“灵感不为意志所左右的,是不由钟表来调节的,是不会依照预定的日子和钟点发出来的。”尼采也说自己的《查拉斯图特拉如是说》是一种灵感的产物:“突然有一种东西以无法形容的正确性和微妙性,震憾着心灵深幽之处。……它象一道闪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呈现脑海,不容你有任何选择的余地。”中西文学艺术家的创造实践证明,灵感的确是存在的,并且是稍纵即逝、难以控制的。灵感来时文思如泉涌,下笔如神;灵感将逝,则文思不畅,落笔艰难。说明了灵感是创作的关键一环,是审美体验的最高层次。这是中西美学界的共识。然而,又真有点无源之水的味道。但恰如王士祯说的:“触物兴怀,情来神会。”因此,灵感的产生离不开心理定势及中介物的。东西方的一个共性就是把暂时无法解决的难题统统归结为“神”,为此,西方人便一头扎入“神”中去漫游,而东方人却避开“神”寻求他途--通“神”的中介物--象征。
  所以,西方文艺美学尤重“高峰体验”,并将这种迷狂似的体验名之为“灵感”。人又是怎样达到狂迷状态的呢?一种是不自觉的外物剌激与心灵定势相碰撞,其结果便是灵感产生,即所谓的“长期实践,偶尔得之”(周恩来语);另一种是人为的外物剌激与心灵的错位,其结果便是幻觉产生,这便是战国时代伟大诗人屈原始作俑者。屈原是诗人,他便可以通过心灵再体验(高峰体验)得到升华转化为灵感。不自觉的外物剌激,即生活的启示,恰如我们古代文艺理论家所说的“兴”或“兴会”(通过象征对象化的想象或幻觉)。这样,人为的外物剌激,也就是某些古医书上所说的“幻觉”即神的诏示。“ ”从构字上便可看出本源于“巫”,巫师致幻的结果就可能成为一种医术的滥觞。透过这层神秘的面纱,我们便能够看到,灵感早已储存在艺术家的个体无意识中了,所以,灵感既来源于不自觉的外界剌激又来源于人为的剌激。前者必须具有心理定势,后者必须经过艺术升华。中国当代作家王蒙在谈到他创作《海的梦》时说:“一切都好象是从笔端自己流出来的。”他的这种心理定势早在1978年在北戴河海滨的一个月夜里就已经形成了。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生活的启示(因为生活本身就是一种积淀),前者是现实生活的结晶,而后者却是超现实的捉摸不定的幻觉,换句话即西方人所说的神的诏示,即亚理士多德所说的灵感就是幻觉。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有心理定势,即“有机体作特殊反应或系列反应的准备。”(美国心理学家克雷奇等著《心理学纲要》)而后者不仅有前者的过程,而且还是一种超现实的暗示(如何暗示的,世人是不得而知的),即一种外物剌激的高峰体验的神秘过程。
  战国时代(楚国)爱国大诗人屈原身佩香草吟歌漫步在江水之畔;六朝著名诗人陶渊明采菊东篱下;唐代大诗人李劼白斗酒诗百篇……试问他们的灵感(“兴”或“兴会”)从何而来的?那么,法国古典主义戏剧家拉辛在构思时为什么要在院子里来回的走,甚至象发疯似的走上上百遍?法国现实主义大师巴尔扎克为什么在写作前要喝上十几杯咖啡呢?法国浪漫主义通俗小说家大仲马为什么要用蓝色纸写小说,而用黄色纸写诗歌,用浅红色纸写散文及其它文学作品?德国狂飚时代的文学家席勒为什么在写作前只喝半瓶香槟,而写作时一直要把脚放在冷水中?挪威社会剧大家易卜生写作时为什么总要把瑞典剧作家斯特林堡的雕象放在桌子对面?俄国复调小说家陀斯妥耶夫斯基为什么要在夜里写作,且要不断的喝茶?一句话可以归纳:即他们都在寻求一种中介物(或触媒),使心理定势与捕捉到的意象相碰撞。这种中介物就是幻觉--或称为幻想,因为幻想是幻觉的初始阶段同时也是其结果。这种中介物的存在,才使作家有了获取灵感的契机,最终才能写出一部部举世名篇。换句话说,这种中介物就是致幻物,成为一个大作家创作前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反过来说中介物并不等于是灵感,她必须通过作家的心灵再体验,才可能使这一中介物对象化,灵感必然是心理定势与意象通过中介物这一纽带经过碰撞的升华结果。所以,灵感既源于社会现实(存在),又来自于超现实(种族记忆、集体无意识或潜意识)的“神话”。
  神话源于原始宗教(或巫术)活动,已被学术界认同。原始宗教活动主要是巫术活动,从事这一活动的巫师,首先得服用一种致幻药,然后在恍恍惚惚中举行各种仪式,这一传统与今天那些骗人的迷信活动一样,巫师、巫婆得服致幻药,或进行简单的气功来达到恍恍惚惚的境界。由于巫师为了取信于信徒,不得不利用一些草药为信徒治疗,这是迷信存在的物质基础,但与致幻是无关的。不过,古人服用致幻药物,解除疲劳、痛苦,又源远流长。
    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屈原,一生为统一中原而奋斗不息,屡遭迫害不改初衷。爱国主义是他早年心理定势的积淀,它的形成是历史的抚育和现实斗争的培育的结晶。在他中、晚年应是他实现早年抱负的最好时机,然而现实理想却化为乌有,这样也就促使他用诗歌来实现他依靠楚怀王不能实现的伟大理想。与诗歌相比,现实理想仍然是形而下的,而要达到天人和一的飘渺旷远的形而上的境界,若没有中介物作为桥梁获取灵感,是不可能撞入艺术天堂的。那么,屈原的中介物又是什么呢?它就是香草香物。如果说从现实生活剌激中获取的灵感是他创作的动机的话,那么从香草香物的剌激中获取的灵感就是他创作的结晶,这两种灵感的融洽,使得他的诗歌既具有奇特的幻想力,同时又具有强烈的现实感。当然,从香草香物中获取灵感是一个复杂心理过程,正如诗人在《离骚》开头写道:“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朝搴 之木兰兮,夕揽洲之宿莽。”诗人把香草江离和辟芷披在身上,并结秋兰以为佩饰;早上在土坡上拔取木兰,晚上在水边采摘经冬不死的香草宿莽。诗人还“朝饮木兰之隧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并且“ 木根以结 兮,贯薜荔之落蕊,矫菌桂以纫蕙兮,索胡绳之  。謇吾法夫前 兮,非世俗之所服。虽不周于今之人兮,愿以彭咸之遗则。”从上引文中可知,屈原不仅身佩各种香物,同时按彭咸(彭咸一说是殷时大夫;一说是传说中的彭祖)的服用方法来服用这些香物。其结果是:首先暂时解除了他的内心痛苦;其次是使他产生了奇妙的幻觉,甚至把诗人的内心世界之情感(潜意识)揭露出来并加以无限放大,而超越理性之上。初期阶段,使人忘怀,幻觉产生,仍是一种肉体体验。当时一般人服用到此为止。中期阶段,服之适量,身体和心理尚能承受,产生出种种奇妙的幻觉,成为诗人创作灵感的超现实的来源,即亚理士多德所说的艺术幻觉。这是一次心灵体验之再体验的升华过程,诗人运用才华形诸文字,使之成为杰出的诗章。屈原在《离骚》开头就把自己的名字曰“灵均”;把楚怀王和神明曰“灵 ”;神人住所的宫门曰“灵琐”;神巫曰“灵氛”。在诗人笔下“灵”成为一种超现实的神秘的精神现象,被描绘成为“皇剡剡(光闪闪)”的一种神秘物象(幻觉),这样“灵”即转化为“幻觉”了。因此,诗中带“灵”字头的素语并非实指而是诗人的意象(艺术幻觉),而恰恰是诗人的创作灵感的艺术对象化的神秘载体,它源于香物对诗人心灵的剌激的神秘体验,并与《九歌》中“灵”的意象具有一致性。当灵感降临时,往往会照亮平素的感知场,从而摆脱思路的定向惯性,而有了新的触发,新的突破。而出现的形式却是“迷狂”,实际上是一种复合机制,是建立在大量的信息积累基础上有一定的生活经历所诱导的一种直觉判断的思维机制。所以,我们可以说,在中国,灵感这一艺术创作现象是屈原最早通过外物剌激体验而对象化的。最后阶段,长期的大量的服用,超过自身承受力,致使心灵达到极端的高峰体验,从而给心灵带来极度的损伤并伴随着无法克制的自悲失望。死亡成为最终结局。
    许多诗人的经络都比常人的敏感得多,抑或有点神经质,加之服用香物剌激更加剧烈。因为这些香物的某些化学成份分子结构与大脑中的某些信息传递物质十分相似,一当进入大脑就会产生干扰大脑的正常思维,导致奇异幻觉,这已被现代医学所证明。这些物质可成为诗人的灵感的一种来源,同时也就可能毁灭诗人自身。所以屈原既是中国古代人为的凭借外物剌激获取灵感的始作俑者,又是为灵感殉葬的第一个诗人。恰如《易经》早在人类童年时代已经给我们揭示的哲理:一种事物的产生,总是伴随另一种或几种事物的出现,其结果必然是物极必反,这就是所谓的“伴随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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