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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则任前公示,看北京市监察委成立以后相关表述的“变与不变”!

 anyyss 2017-05-05
小贴士

  北京市委组织部在5月2日发布了多则任前公示,其中,大部分以纪委和监察委的干部为主!笔者通过这则公示,看一下北京市纪委监委与之前的四个变化和一个不变:第一、由市纪委审理室变为市纪委、市监委审理室;第二、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变成了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第三、由副局级检查员(纪检监察员)变成了副局级;第四、由市级部门纪检组变成了市级部门纪检监察组!

  一个不变,指的是:市委巡视组不变!


  先说第一个变化:

  现任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局级张丽红,拟任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案件审理室主任(试用期一年)。绝对的科班出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大学毕业,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曾任市纪委政策法规室副主任(正处级)、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正处级)。


  从称谓上看,“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案件审理室主任”与之前的表述不一样,据此,“长安街知事”公众号分析称:一方面体现了“两委”合署办公,另一方面说明监察委也承担了案件审理职能,配有部门和办案力量。

  笔者不同意这种分析,以上的称谓只是体现了北京市纪委和监委的深度融合,并不意味着监察委也承担了案件审理职能,配有部门和办案力量。

  这就跟之前北京市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所说的情况一样: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也会参照北京市纪委设立干部监督室的做法,也成立一个专盯自己人的干部监督机构,其实,从实践上看,北京市纪委和北京市监察委的干部监督室深度融合,统称为北京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

  第二个变化:

  现任北京市纪委委员,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局级何群拟任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派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


  这个转换不难理解:之前纪委的派出机构是纪检组,监察委员会成立以后,将实行对行使行政权力的人员全覆盖,市纪委、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意味着是由市纪委、市监察委联合、共同派出机构,可想而知,未来的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市纪委监察委一样,将增加对驻在单位的监察职能。

  如果大家还看不出来区别,昨天,北京市委组织部还公示了一名拟任职人员:现任市纪委委员,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纪检组组长赵潮英拟任中共北京市委巡视组巡视专员(正局级)。赵潮英曾任通州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门头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而且,这个公示还透露了北京市纪委监委成立以后的“一个不变”:市委巡视组的称谓不变,今后的巡察组称谓也不会变,这也不难理解,巡视机构、巡察机构都是党委的,不会因监察委员会的成立而变化。

  第三个变化:

  可能大家都注意到了:上述公示,在提到现任职务时,并没有说“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局纪检监察员”或“副局级检查员”,而是说“北京市纪委副局级”,这是因为:北京市纪委监委正在探索建立监察官制度,但估计还未完成,但表述为“纪检监察员”或“检查员”肯定不合适,如果表述为“纪检监察官”或“监察官”更不合适,估计今后北京市纪委监委建立了监察官制度以后,可能会表述为“检查监察员”,当然,这都是猜测!

  第四个变化:

  5月2日的通报中还有三人,都拟任为市级部门纪检监察组组长,一位是现任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局级,两位是现任中共北京市委巡视组巡视专员(副局级),由市级部门纪检组的名称表述,变为了市级部门纪检监察组,原因也比较简单:今后的市级部门纪检监察组也将增加国家监察职能!




  需要注意的是:分析了那么多,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证明——北京市纪委和监察委是深度融合的,这一点必须清楚,这也是为了证明下文的重点:纪委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分设,并不意味着纪委从事执纪监督,监察委从事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严格意义上说,纪委和监委已经深度融合,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的分设只是内部部门的分设,并不是名义的分开,对外,纪委、监委都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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