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名泉缘何沦为“游泳池”】

 糊涂菜汤 2017-05-06

□ 北方

据报道,近日,在济南七十二泉黑虎泉景区,不少游泳爱好者在泉水池中游泳,并玩跳水。更有甚者带着洗漱用品,站在泉边刷牙、洗澡。相关部门表示,该行为已经触犯了《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


黑虎泉为济南四大泉群之一,历史悠久,而且名声在外。按说,这样的一个名胜景点,是不应该成为“游泳池”的。


一方面,游客或者市民,理该有自我约束能力,有珍惜景区形象、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和法律的自觉性。但遗憾的是,一些市民不仅不顾公德,不顾景区形象、城市形象,有的连自身的安全也不顾了。这样的行为岂能不引人围观,甚至在百度百科网络词条“黑虎泉”里,迅速加入了“不少游泳爱好者在黑虎泉游泳,并且冒险玩跳水”的相关解释。


另一方面,黑虎泉景区并非没有管理者,相关规定是否允许游泳?有人游泳的时候,管理者都干什么去了?对于一个景区来说,日常管理和例行巡逻等工作必不可少,市民和游客下泉游泳,明显是有一个过程的,比如先有一两个人带头,做了“领头羊”,然后其他人在从众心理的驱使下,纷纷效仿。如果管理者能够及时发现并阻止“第一个吃螃蟹者”,就不可能再有到泉里游泳的行为。


但遗憾的是,我们在网上发布的照片中看到,游泳者不下五人,围观者众,而且池边还站着4名身穿保安制服的人。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导致了名泉里游泳的这样的行为发生,导致《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被违反呢?


事后,相关部门表示,在黑虎泉游泳“影响了济南文明城市的形象,也不文雅”,那么在事前,相关景区管理者等,是否已经将工作做够与做细?是否有禁止游泳的相关提示与提醒,有人欲游泳时,是否有过劝阻?而对一些不听劝阻,执意违规违法者,又是否有相关处罚措施?


名泉保护、景区文明,游客素质是基础,但相关管理者是否尽职尽责,是否发挥引导、管理与规范作用,显然也是关键。


题图为游客在泉水中游泳。图片来源:新浪微博@泉州新生代小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