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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启示录》六、情与政c

 liuhuirong 2017-05-07
 
       而这种分离的最直接最浅露的表现莫过于照镜子——自我观照。人生有一双眼睛,眼睛是人类的骄傲。借助于科学技术器械的帮助,我们的眼睛可以“看”到几十万光年外的星球,可以看到细胞膜细胞液的运动,可以看到机械的内部或人体内脏,当然,可以看到大千世界的颜颜色色与形形状状。然而可悲可叹的是,一个最切近最普通的对象他却看不到,那就是他自己的眼睛。人永远不可能用自己的双目直接看自己的双目与紧围部分。为了看到自己的面容,人们只能求助于反射性能良好的材料。人们终于发明了用玻璃、水银等制作的镜子,比在井里“照镜子”当然要好,比中国古代的铜镜也要好得多。可以想象人们发明镜子或第一次使用现代高清晰高保真镜子时的兴奋乃至惊恐心情(所以有照镜侵魂之惧)。而看镜子里的自己实际上不是直接看到自己,那只是看到自己对光的反射在镜面上的再次反射,看到的只是自己的虚像而已。在照镜子的同时,最激动人心之处恰在于人们发现了另一个我,一个是照镜子的实我真我,一个是镜中映射出来的虚我假我,这不就是自我的分离吗?如此说来,宝玉照镜而眠,梦到另一个宝玉,不就以“小儿科”的手段,表达了这样一个相当深邃动人的感悟吗?
      扩而言之,我们每个人都是不发光或基本上不发光的。我们能被别人看见是因为我们都反射了自然光或灯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都是镜子。唯物论的反映论强调我们每个人的大脑都具有类似镜子的功能。现实主义的文学理论则喜欢谈论文学是一面镜子,在这面镜子中映射着社会与人生。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曹雪芹才是第一个真宝玉,大宝玉。在《红楼梦》的所有人物中,宝玉最富于作者的自传色彩。当曹雪芹写这部书的时候,当他怀想起少年时代的一切的时候,少年时代的曹雪芹——在很大程度上是贾宝玉的原型——便是作家曹雪芹脑海这面大镜子中回射出的第一个虚像,我们可以称为“宝玉”,当把“宝玉”置之文学这面镜子的映照之下,予以发挥发展提炼引申之后,便成就了书中衔玉而生的贾宝玉,即“宝玉”了,这位“宝玉”仍在寻求对自我的审视,于是出现了甄宝玉,出现了“宝玉”。而甄宝玉在宝玉的梦中宣称在自己的梦中见到的那个宝玉,便是“宝玉”了。他们互为映像,互相观照,一个连着一个,一个派生一个,就像两面镜子对照,会照出无穷长远的无穷镜子来,就像放一件物品在两面对照的镜子中,会映出无穷系列的无穷物体来。这种光学反射上的“长廊效应”,正是由曹雪芹而石,由石而玉,由玉而贾宝玉,由贾宝玉而甄宝玉的根源,也可以说,这是一种自我观照上的“长廊效应”,自我意识中的“长廊效应”。

      这里,作为书中人物,当然先有无生命的、自在的“石兄”——宝玉,再有贾宝玉。贾宝玉之所以假——贾,因为按作者于书首所讲的观点,人生本身就是一种虚幻。而对于人生之“真实”而言,文学之“真实”,文学之人物不过是真人生真人物之虚的即假的“像”。贾宝玉的锦衣沃食,贾宝玉的多情多感,贾宝玉的没落衰微,其实都是一种幻化了的假象。除此而外,从封建正统的观点来看,作者也无法否定这位宝玉二爷的“不肖”“无能”“无事忙”“顽劣”“呆痴”“下流”“邪癣”,总之,你尽可以给他扣上许多贬词。贬来贬去,他又像一块宝玉一样的聪慧、洁净、通灵、有悟性。从他的自我评价来说,在一切的女性美(包括男性如秦钟的女性美)面前,他只感到自惭形秽,只感到自己是个“浊物”。这样,他当然只能是贾宝玉。而与他又相同又相异的另一个自我,另一个自我的参照物,便是甄——“真宝玉”了,可惜的是,这个甄宝玉没有写出什么名堂来,不知一百一十五回对甄宝玉的描写是否也是高鹗的不符曹氏原旨的拙劣多了的续作。笔者倒宁愿认为,世界本来就是贾宝玉好找,而真宝玉难求的。从“假语村言”的小说家的眼光,从“色即是空”的过来人的眼光来看,不但宝玉是假,其他又如何不假?

      这种自我的一分为二现象,搞得严重了,会不会成为精神分裂——精神病?例如一种妄想型的病人常常认定自己是另一个人或另一件物:例如认定自己是杀人犯或是一棵树。这样,贾宝玉的梦遇甄宝玉,完全可以作为一种异态(非常态)的心理活动来研究。贾宝玉与书中其他人物的一大区别在于他的精神病或准精神病病史。除了他与凤姐一起犯过疯病——书中解释为赵姨娘、马道婆的做祟——外,他的数次摔玉,他的错把袭人当成黛玉来表白爱情——三十二回“诉肺腑心迷活宝玉”,他的吃胭脂之类的习惯,他的认真相信小丫头关于晴雯死后掌司芙蓉花的胡言,他的坐在山石上出神达“五、六顿饭工夫”“不觉滴下泪来”,确实有某种精神病态、精神异态的味道。人们在这种病态异态之中,由于放松了有意识的自我的控制,常常会反映出更深层的精神活动、精神状态,至少能反映出精神生活中不为人知的另一些层面。通过写这种异态病态来深刻地写人,已成为一些现代作家常用的写人物的方法。无师自通,长廊效应,正因为曹雪芹对贾宝玉这个人物的心灵体会得太深太透了,他早已运用了这种方法。从写作技巧的观点来看,这也是令人赞叹不已的啊!

贾宝玉的“痴狂”

      五十七回“慧紫鹃情辞试莽玉”,五十八回“茜纱窗真情揆痴理”,写宝玉的几近病态的痴诚和深情。这位不无轻薄的花花公子,偏偏一接触到爱情和类似爱情的情感就十二分地理解,十二分地珍惜,十二分地郑重。特别是对少女的情感世界,他更是体贴入微,爱惜备至。而当他面对的是林黛玉这样一位堪称知音的集美丽、聪慧、清高、深挚于一身的少女的时候,一种近乎崇拜和膜拜的倾心,更使他陷于严重的自惭形秽的自卑自悲。这位在感情生活中频频得手的公子哥儿,一而再地在黛玉面前变成了智力可疑(解不开极平常的事理),尊严全无(不断地陪小心),而又十分偏执、狂乱、不能对外界的刺激做出正常的反应的小傻瓜!而偏偏在他表现得最呆、最可笑、最无道理可讲的时候,也是他最为真性情流露,最能表达他的善良、真诚、单纯、执着,最能表达他的青春与生命的痛苦,因而也是他最可爱的时候。五十七回中因为紫鹃不让他动手动脚并且告他:“姑娘(指黛玉)常常吩咐我们,不叫和你说笑。你近来瞧他远着你还恐远不及呢”。宝玉便呆坐在山石上出神滴泪,达五六顿饭的工夫——至少两小时。雪雁疑惑道:“……春天凡有残疾的人都犯病,敢是他犯了呆病了?”真是取笑了。但也恰在这时候,宝玉一扫其富贵气、骄纵气、娇宠气,而只剩下了一点痴诚,只剩下了一点认真,变得可爱起来。一个诚一个真加在一块儿,却变成了呆,变成了病态,这本身不就是可叹的吗?当我们评论某个人太傻、太迂、太认真、太不灵活、太不识时务的时候,这不等于从另一个角度来反衬我们已变得太聪明、太灵活、太不认真乃至太不诚实了吗?

       紫鹃过来劝慰,宝玉解释说:“我想你们这样说,自然别人也是这样说,将来渐渐的都不理我了,我所以想着自己伤心。”看来问题并不在于对一句话的伤心,不在于宝玉缺乏幽默感,一句“顽话”也受不住,而在于他素有的一种忧虑,一种担心,一种恐惧。怕老大,怕离散,怕情感的淡泊与青年友伴的陌生化,这其实是一种很有代表性的“青春情结”。所谓韶光易逝,所谓“朝如青丝暮成雪”,所谓“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青海民歌),所谓“同干一杯吧/我的不幸的青春时代的好友/让我们用酒来浇愁……”(普希金诗《给奶娘》,读起来此情此景却不会令我们联想到宝玉致李嬷嬷),所谓“青春……你的日子也象蜡一样,象雪一样地融化了,消失了……”(屠格涅夫《初恋》),都是写了这样一种甜蜜而又悲哀的情结。不过贾宝玉在这方面更加敏感,更加富有幻灭感(与佛、道诸家的影响有关),而且,他这种惜青春的感情(恰如黛玉的惜花、葬花之情)与惜别的感情紧紧结合在一起,因而独具特色。所谓“此地一为别,良人罢远征”,所谓“关山隔几重”,所谓“梦为远别啼难唤”……中国人的送别、惜别、伤别之情与这种感情的诗化,在全世界的文学传统中可说是首屈一指的。生离死别,中国人对离别的体验是刻骨铭心的,中国旧诗文中写送别的比写悼亡的还要多。宝玉在对于青春的消逝的忧苦中加进对虚拟的却是必然铁定的各自东西再难聚首的前景的不幸预感,我们可以说,这是预支了的惜别情感,他的呆痴,果然又进了一层。

 

      《红楼梦》颇写了几个冒傻气的人物:傻大姐之傻在于她的智商知识乃至生理成熟程度大大低于常人,以至捡了绣春囊而不知其为何物——道德上她反倒止于至善了。薛蟠之呆(四十七回:“呆霸王调情遭苦打”)在于他的粗鲁浅薄,在于他缺文化、缺教养、缺细腻的感情。一些老婆子之傻在于她们的不知自量——如芳官干娘抢宝玉之汤吹之而大出其丑。刘姥姥之傻其实是精,妙语解颐,讨好贾母,这一点与凤姐无异,与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国王近侍弄臣无异。宝玉的呆却在于他的感情之深,思虑之深,悲哀之深,直觉与预感之深。如果与琏、蓉之辈一样只追求感官享乐,他不会显出呆来。如果他接受袭人的规劝随俗去求功名利禄,他也不会被目为傻——偏偏他看透了功名利禄的空洞虚伪枯燥肮脏。如果他像贾母及多数贾府要员一样“管他呢,咱们且乐一乐”地今朝有酒今朝醉、安富尊荣,他也就不“呆”了——偏偏他对着猢狲思倒树,对着红颜思骷髅。如果他更多地游戏人生,梦幻人生,择如游戏者而游戏之,择如梦幻者而梦幻之,他也不会这样“傻”——偏偏他又撂不开自己的一片情,不单是对黛玉的情而且是对众女孩子的情,而且是对贾母贾政王夫人的情,对自己的阶级的情。他绝望于生活却又有情于生活。他绝望于家世阶级却又不能忘情于自己的家世阶级。他绝望于当时社会流行的价值观念却又无法创造出一套取而代之的自己的价值观念。他绝望于整个人生却又执着于人生中的知己、爱情、友谊乃至亲族感情。他预感到了全部悲剧的结局却并不准备抽身退步也缺少抽身退步的任何实际可能性。他生活在感情的世界中,而感情的世界容不下外交的机变与商业的策略,感情的世界承认和面对的是鲜红的心,从中无法进行转变妥协与狡兔三窟的经营。他预见了全部毁灭却又亲自一步又一步地走向毁灭——有进无退。他的呆傻实际上是他非流俗的表现,是他有一个超常的精神世界感情世界的表现,是他除黛玉外再不可能被任何人理解——虽然表面上他被众人宠爱——的结果,是他的思虑的深刻性的表现。

      呆、疯、痴、狂,可以与弱智联系在一起,可以与精神疾患联结在一起,也可以与心智的超常发展联结在一起。天才与疯子自古难以区分。以庸人的眼光看,许多艺术家发明家宗教家都有些狂痴。“常”与“反常”的界限本身就常变化常令人糊涂。智力发育不足与过分发达,道德上全无操守与过分真诚,事业上的一无可取与孜孜不倦都可以被目为反常。一个小偷与居里夫人都可以被目为狂痴。宝玉的悲剧在于他的狂痴,狂痴在于他的更多的悟性,在于他悟到的比别人多却不想不能去做任何事,他的悟性是消极的、无建设性的。如果说他的狂痴带有某种批判性叛逆性,也是既不开花更不结果的批判性,而这种消极的批判性本身,也是该当批判的啊!

      这里的另一问题是,不论是反社会、反价值的倾向方面,不论是“青春情结”——叹人生之无常、惜韶华之易逝惜花葬花等以及孤独感寂寞感荒谬感(对玉、锁、麒麟的荒谬感)方面都与宝玉共鸣的人——黛玉,虽有促狭、小性之讥,却无呆傻狂痴之嘲。这是因为,第一,当时的社会与家族舆论对男子的行动性积极性的要求要比对女子的要求高得多。女子天天哭天抹泪,感情来感情去则可,男子则不可。第二,黛玉是处境加性别上的弱者,她的痛苦表现为哭,而哭既是有节制的又是有发泄的。黛玉之哭是哭得好的,不哭,她更说不出表不出,她更活不下去。哭了,也就不去干更极端更激烈更不能被容许的事。这样,除了“心细”“小性”以外,“大节”上黛玉也没有差池到哪里。她虽然不可能像宝钗那样得宠,却也没有招致世俗意义上的大祸。而宝玉肆无忌惮,他又哭又摔又闹又发呆。他发狂时可以摔玉,可以下令把姓林的打出去,可以下令今后除林妹妹外谁也不许姓林。看,他发狂时仍然充满娇骄二气,仍然很明确自己的身份。当然,别人也不会忘记他的身份,以他的身份应具有的形象做参照系来衡量,就更确认他的呆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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