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税控用户请尽快升级税控开票软件
2017-05-08
财会月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和《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文件要求,纳税人(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税控盘版),必须升级到 1225版本,税收分类编码表版本号必须为12.0。 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后,纳税人应规范使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湖北省税控用户请尽快完成本次升级。如未升级到最新版本,将影响发票开具和抄报税。请高度重视本次升级。 l 使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纳税人升级操作指南: · · ·如何查看版本号· · · 登录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后,点击最上方的“帮助”——“关于”,会显示如下图的版权信息,如您的开票系统显示V2.1.30.161225 ,同时税收分类编码表版本号为12.0,即为最新版本。 · · · 如何更新 · · · 在线自动更新流程概述,请按以下流程完成更新工作。 1、在确认电脑可以正常联网的情况下双击“税控开票软件”图标,等待网络自动检测,开票软件在打开的情况下会逐步自动更新至1225版本; 2、开票软件一旦开始自动更新,请按照提示操作并耐心等待。正常情况下更新过程不超过10分钟; 3、更新完成后请勿自行卸载并安装旧版本软件。 自动更新详细步骤如下 【第一步】打开开票软件出现更新提示时,点击“确定”并退出开票软件。 【第二步】重新打开开票软件,会出现如下提示: 【第三步】点击“关闭”。 【第四步】更新成功后退出并重新打开开票软件,会自动下载1225版本更新包,下载成功后,出现1225版本的更新提示,点击确定按钮。 【第五步】点击关闭按钮,系统自动更新。如登陆界面中版本号为V2.1.30.161225,表明开票软件已经是最新版本。 【第六步】登录开票软件,点击最上方的“帮助”——“关于”,会显示如下图的版权信息,如您的开票系统显示为V2.1.30.161225 ,同时税收分类编码表版本号为12.0,即为升级成功。 手动更新 如果自动更新不成功,可选择手动更新。手动更新流程如下: 1、登录湖北航信官网:www.hbhtxx.com; 2、点击页面左下方的“用户软件下载”,在“防伪开票”里找到“A开票软件(微税平台)V2.1.30.161225”下载到本地; 3、双击开票安装程序进行升级安装。系统默认为“升级安装”,请勿选择“完全安装”,按系统提示选择“下一步”直到“完成”。 4、登录开票软件,点击最上方的“帮助”——“关于”,会显示如下图的版权信息,如您的开票系统显示为V2.1.30.161225 ,同时税收分类编码表版本号为12.0,即为升级成功。 如何使用新版开票软件 点击微税平台图标进入开票系统 如果您的开票软件没有升级成功,请拨打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113。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进行升级指导! l 使用开票软件(税控盘版)纳税人升级操作指南: 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控盘版),必须升级到V2.0.12_20161225,同时税收分类编码表版本号必须为12.0。 一、如何查看版本号: 点击开票软件中帮助-关于查看软件版本是否已升级为最新版本V2.0.12_20161225; 点击系统设置-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查看左下角当前版本是否为12.0, 以免影响您正常的开票使用! 二、不是最新版本,如何升级: 首先,为了防止开票软件中的数据丢失,请务必在升级前做好数据备份。 ①登陆软件进行客户编码导出 ②商品编码导出(多个商品编码表逐一分别导出) PS:商品编码导出时一定要确定左下角当前版本为:12.0,如非12.0则无需导出. ③数据库备份,关闭软件,右击开票软件图标-属性-查找目标/打开文件位置,在安装根目录下复制出以下4个文件,分别为:1个税号文件夹、2个税号文件,1个system.ini文件粘贴到桌面或便于保存的位置。 然后,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升级到最新版本V2.0.12_20161225 1.软件自动升级 ①打开软件自动检测出现【在线升级】提示(或手工点击帮助-检查更新) ②将开票软件关闭 ③点击【开始升级】,系统开始检测升级; ④下载成功后开始执行升级安装,软件安装需手动点击下一步,直到安装完成后会提示:您已成功升级到最新版本,点击【升级完成】即可。 升级完成后登陆开票软件查看数据是否丢失,若数据丢失将备份数据恢复;若未丢失则将备份数据留存,正常使用开票软件即可。 2.手工下载软件升级 登陆百望网www.baiwang.com.cn、百望呼叫中心网站或您所在地百望服务单位官网进行下载最新版本开票软件,解压程序后根据提示完成安装。 3.联系我们 您可拨打全国7*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400-611-2366联系我们进行远程指导。 您可拨打湖北7*8 小时服务热线电话400-8484-166联系我们进行远程指导。
三、升级新版软件后开票注意事项 (一)复制开具注意事项 软件升级后,对于原先开具的发票不要使用复制开具功能。 如需使用复制功能进行发票开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处需要进行重新选择。 (二)负数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如企业需要冲红软件升级前的正数发票,在进行负数发票填开的界面。 货运或应税劳务名称需要双击进行重新选择后在进行发票打印。 转自:湖北国税1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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