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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行业或将迎统一穿透式监管 消除多层嵌套

 大大诚诚 2017-05-08

(原标题:资管行业或将迎统一监管)

有消息称监管层下发资管业务指导意见

近日,有消息称为全面规范金融机构资管业务,央行已与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就该业务进行讨论及征求意见,并下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下简称《意见》),其中透露出穿透式监管的决心,禁止资管产品投资其他资管产品,消除多层嵌套,并限定杠杆倍数,强调要打破刚性兑付。此外,再次强调了限制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禁止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非标准化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及其收益权’”。

■新快报记者许莉芸实习生樊梦迪

穿透式监管,消除多层嵌套

一直以来,对于资产管理业务并没有统一的监管标准。此次《意见》中,对于资产管理业务的定义囊括了所有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目前总体资产管理行业100万亿元的规模,其中大约近一半属于相互嵌套。那么如何把握穿透的尺度,并且跨监管机构进行抽丝剥茧式核查底层资产是最难点。”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

为此,《意见》中规定“消除多层嵌套,严格禁止资管产品投资其他资管产品”。一般而言,多层嵌套的资管产品通常以银行作为主要的资金提供方,信托、证券、保险、基金、基金子公司等作为通道,各类结构化信托、资管计划嵌套其中。“其典型形式包括银行互相购买理财产品、银行借道信托发放信托贷款或转让信贷资产、银行委外投资、定向通道业务等,”有业内人士称,“多层嵌套导致底层资产难以穿透,拉长了资金链条,增加资金体内循环和融资成本。大量结构化产品的嵌入,使杠杆成倍聚集,加剧了整个资管业务链条的风险集聚。”

《意见》还体现了穿透式监管的力度和决心。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表示,穿透式监管主要是两个方向,一是产品方向往底层资产穿透识别最终的资产类别是否符合特定资产管理的监管规定,其风险是否经过适当评估;另一个是往最终客户方向穿透识别最终风险收益承担者,防止风险承担和资产类别错配或防止私募产品公众化。

限制杠杆,打破刚性兑付

《意见》还对结构化资管产品统一了杠杆要求,根据所投资资产的风险限定杠杆倍数(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固定收益类、股票及混合类、其他类产品的杠杆倍数分别限定3倍、1倍、2倍。同时,对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设定140%和200%的限制。

“一般大家为了做高杠杆,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加夹层,另外一种就是找杠杆空间更高的产品来嵌套。”北京一家基金子公司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在业内人士看来,统一杠杆 穿透式核算,意味着通过不同产品之间的加杠杆套利方法或将走向终结。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指出,当前资产管理行业普遍存在刚性兑付问题,导致投资者道德风险严重,扭曲了资金价格,影响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为此,明确提出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受益和风险均由投资者享有和承担。因此,强调“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收益”。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越来越多的理财产品,尤其是银行的理财产品将向“净值型”产品转变,将更有效地规避刚性兑付问题。

此外,针对金融机构开展名为代客理财、实际承担兑付责任的资产管理业务,《意见》要求建立资本约束机制,为确保资本与其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所承担的实际风险相匹配,“统一要求金融机构按照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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