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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说中的图像

 RK588 2017-05-10
2017-03-02 韩丛耀 图像学人

摘要:

图像是人类认知的手段,图像是信息传播的文本,图像是社会记录的地图。从古至今图像承载了人们太多的期待,形成了一种带有文化习俗和精神图式的视觉传说,图像在现实与真实之间、图像在真实与期待之中被反复讨论,按需索取。图像的罪与罚好像是谁都可以评判的,图像对社会的影响赞美和指摘共鸣,恐慌和享用一体。图像的功能打破了契约,任由媒体的回声响应,媒体图像的一次次表演让人们越来越远离现实、远离真实、远离图像、远离视觉中的图像。

关键词:视觉传说  图像  期待  影响说  功能说

传说在一次全国性的美术展览会上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油画中的模特儿亲属从展览作品的画面上辨认出了画作中裸女模特儿的容貌,认为侵犯其肖像权,因此将这幅美术作品的作者告上了法庭。这个事例告诉我们,如果一幅图像能够有足够多的视觉元素符合自然编码的条件,受众由于感知恒定性的缘故,就会很容易地认出模特儿(这些受众必然在图像之前看过模特儿或看过图像之后“认识”模特儿),有时受众不必从这种写实成份多的肖像画作中也能确定辨认的结果,他们从上述的油画中,甚至在漫画中也同样能够指认出“模特儿”来,他们依据的是他们的视觉复合意象或说视觉传说的限定。

古今中外,视觉图像一直处于人们的争论之中,尤其对图像的真实性质疑和图像与现实类比、图像的视觉图式与视觉传说之间,以及真实与真相的启示方面,比起其它的任何类型的表征世界的手段来讲,视觉图像一直处于价值哲学的论争中心。

所谓的视觉传说是指现实物象及文化传统在人们的记忆中长期形成的视觉复合意象和人们期待图像呈现现实物象及文化特征的视觉图式。它甚至成为了人们“认识”现实或图像的基础,是一种传播惯例与文化习俗,潜意识地影响着人们的视觉思维程序。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可以品评报刊中或是当代文学作品中遣词造句的优劣,但是人们绝对不会对语言的“本质”本身进行判断;相反,每个人对一个一眼就能分辨优劣的图像 “本质”,都有着自己的观点。奇怪,语文呈现不参与本质判断,而图像呈现一定是本质判断。在当下,这种争议似乎显得特别地激烈,并且与西方当代图像论争的“增殖”与“侵害”直接关联。当代的传播媒体图像“增殖”的现象更加加重了图像功能的这种特性,如广告图像的增多和过度粉饰就加重了图像的浮夸性;电视图像的泛滥加重了图像的庸俗性等。

借用现在流行歌曲来套说:千万不要迷恋“图像”,“图像”只是一个传说。

一、视觉传说

我们从社会现实中,看到人们是多么的难以伺候,一边吃肉一边骂娘。人们在使用图像、享受图像时,在图像创造的文明氛围里尽情指摘图像,尤其是指摘电视图像是有害的、侵略性的(这一点在西方发达国家尤为突出),并控诉图像对年轻人产生的不良影响——色情与暴力。相反地,在迷惑与蔑视之间,在支持与反对图像的激烈甚至激进的论辩中,人们也看到了图像的益处:一种比语言更丰富、更全面的认知工具;可以作为思想文化的一种特殊媒介;可以成为一个多产的艺术领域。因此,人们有了期待,期待某种一致性,而在期待心理的背后,就是要求图像真实——一种相似性。危险也就因此而产生了。

事实上,别说在现实中,就是在神话、艺术理论、艺术史及符号学理论中,图像与其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的相似性也受到了质疑。

1.纳尔西斯的传说

Narcisse为法语,植物-—水仙之意,比喻自恋的男子。纳尔西斯,本是希腊神话中的美男子,由于爱恋自己的水中倒影,死后变成了水仙花。台湾学者余光中将英文的Narcissus音译为:惜色死,实在是精彩绝妙之极!从汉译文的字面上就可以直抵外文的本意,该词的意思比原文还要贴切。这更能清楚地说明图像的相似性所引发的一种危险!

我们所说相似性的纳尔西斯危险,是指致命的诱惑、自毁的危险。这在纳尔西斯的传说中可以清楚看到这种危险的确实存在。纳尔西斯因为非常迷恋自己水中的倒影而死。然而,这种镜像图像的危险竟然可以传染到绘画中来,菲娄斯塔特(Philostrate)也发现了这一点。据说菲娄斯塔特是唯一一个通过绘画媒介而提到的纳尔西斯传说的人,在《图像》(Eikones,拉丁语)的第二十三节中,他写道:“泉水描绘出了纳尔西斯的轮廓,就像绘画描绘了泉水、纳尔西斯以及整个故事。”在这两种结构之间,同样存在着一种类似性:纳尔西斯面对泉水,正如观众面对画面:“我就像纳尔西斯,我相信在画中看到了另外一个人,那就是我自己:一切对画面的注视都是自恋的”[1]。在菲娄斯塔特的文章中,他一直致力于指出相似性构成了一切视觉图像的特征,即视觉传说中的自恋性和致命性。视觉传说中的图像和原型一直是一种迹象,在这个事例中就是泉水、镜子。

玛蒂娜·若利(Martine Joly)在艾德加·普奥(Edgar Poe)的一本小说中也同样发现了绘画、肖像或镜子所代表的关键。在一位画家依模特而做的画作日臻接近于完美生活本身的追忆时,这种追忆便转移到图像中,脱离原型,而引起了致命的危险。

2.皮格梅隆的传说

皮格梅隆(Pygmalion)为塞浦路斯的国王,他十分热恋自己所雕塑出来的美丽少女的形象。皮格梅隆的传说在柏拉图(Platon)的著作中很早就出现了,柏拉图将它简化为“皮格梅隆情结”。柏拉图认为模仿性的图像不仅能够欺骗观众,使之将图像作为偶像,同时也能够使观众相信画家可以是现实本身的主人,亦即现实的创造者,也就是说,画家等同于上帝。

针对这种危险,我们却发现了截然不同的反应。在描述先知言行的语录《希拉》(Sira)中记载道,穆罕默德(Mahomet)一天大发雷霆,因为一位画家在坐垫上描绘出了非常逼真的人的形象图像,并且威胁说,上帝会通过赋予画中人物的灵魂来惩罚他。

与此相反的例子是,惩罚变成了奖赏。在古希腊、拉丁时期,有记载留下了阿布罗狄(Aphrodite)的做法。他因皮格梅隆创造出了美丽绝伦的少女盖拉提(Galatee)雕像而奖励了他,赋予了这座雕像以生命,因为皮格梅隆爱上了这座雕像。

玛蒂娜·若利认为柏拉图的观点是:比能在艺术品及原型之间引起混淆的危险更为严重的,是过于完美的相似。因为视觉图像过于完美的相似,便是藐视上帝,认为自己与上帝具有同样的创造力。上帝自身对这种危险恐惧与否,决定着他将奖励或是惩罚冒失者。同样,在犹太基督教教义中,骄傲之罪,也就是使人们想与上帝在认知、绝对的创造欲甚至永恒的生命等方面等同的罪行。这种罪行引出了无数的故事,其中犯有此罪的男男女女都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实际上,不管是纳尔西斯的传说,还是皮格梅隆的传说,都是针对视觉图像相似性本身的,这是痕迹与模仿的关键之所在,也是一般认为图像真实(或称真实的图像)的原因。在真实这一点上,图像有时被赋予了一种至上的权力:图像是现实的反映。

3.真实/虚假的传说

持图像真假说这种认识的人,在当代社会不在少数,尤其是当代传播媒体在新闻图像的使用上,更是让社会肯定图像有了真实与虚假之分。

上个世纪90年代,在中国某市法院的法庭被告席上站立着两位在该市某高校就读的新闻系大学生,他们被起诉的理由是,他们发表在《工人日报》、《检察日报》上的“新闻照片失实”。经过一审二审,不管两位被告举证自己所拍摄的现场真实情况与新闻照片所摄取的具有多么的一致性,法庭仍要判定他们的“新闻照片失实”。

笔者当时身为大两位大学生的新闻摄影课的任课教师,亲历了事件的前前后后。实际情况是,两位大学生在放寒假时回到家乡过年,看到合资(假外资)企业到年关不遵守原合资合同的规定:由合资后的企业发放原中方企业的辞退人员每月几百元的生活费,致使这些下岗工人几年领不到一分钱的生活费,生活无着,原企业部分员工到现在的合资厂讨要生活费,被合资企业逐赶、甚至欧打的情况。这两位大学生恰好在现场,将事件拍了照,做进一步的事件核实后,他们洗印放大,寄往上述两家报社,并获公开发表。

笔者曾经认真地检查了他们使用的相机、底片、冲洗药物和放大后的照片,看不出有任何技术性的更改(没有使用嫁接、遮挡、叠加等暗房洗印手法)。那么为什么法庭仍会判他们的新闻照片失真虚假呢?再审时,笔者请求法庭做出“不失实的新闻照片”的评判标准,法官没有能够做到这一点,他们预先认定的是,在新闻照片画面背景上出现了外资方某位领导,而他本人并不知晓这起劳资的纠纷,也没有动手打人。

事情的法理是非我们不再表述,而就法官对图像的“失真”、“虚假”的指摘来讲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如果说新闻照片失真,那么它的图像就不能真实(相似性)地记录当时现场的情况,只有不反映现场实际情况的新闻照片才可以称得上是失真,或是虚假的。

如果认定该新闻照片是虚假的、失真的,为什么认定的理由是图像记录的人物不是事件的参与者呢?……

图像的虚假,有罪!图像的真实,也有罪!尴尬的图像只要不放弃“真实/虚假”说,就活该受到“法庭”的惩罚。

二、图像的影响说

实际上,古代的人们就质疑通过视觉图像来表现现实世界的行为,当然,当时对图像的质疑声音并不是很大,不像对语言质疑的声音那么强烈和广泛。而现在,对图像的质疑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强烈,这主要集中在图像的真实与虚假方面。不容否定的是,自古以来,对图像的保护也同质疑一样存在着,且对图像的质疑声音越大,其受到的保护力度就越大,这不是社会恩赐的,也不是依据语言而进行的,是在视觉图像生产技术的催生之下,社会对图像的强烈需求之下,图像自身一次次变革完成的。

1.现实与真实

人们对图像的判定很武断,一点耐心也没有,就是用“好”与“坏”来界定,不像对待语文那样温情有礼,渐进有序。与语文相比,人们对待图像非常不公,这样的状况国内国外从古至今都是这样。人们认为“好”的图像就是它能引向真相,它是“真的”,“好”的图像被人们认为是正确的;而“坏”的图像就是它引起人们的幻想,是骗人的,坏的图像被人们认为是虚假的。今日对新闻图像好坏的判定标准,还是恒守着这条自古就有的铁律。除了这种与真相相悖的虚幻的(illusoire)危险之外,似乎这种对图像“真实/虚假”的质疑是与某些基础性图像的迹象特征相关的。我们知道,图像的迹象性以及迹象图像对受众会显示出一种力量性。图像的迹象特征暗示性地构成了所有图像的特性,同时,也成为了现实与真实相混淆的原因。

实际上,视觉图像的生存状况很不妙,虽然从古至今,不断有研究者告诉大众,一幅真实的图像并不是图像的真实,图像的真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与真实图像无关等等,可是人们仍然会按照自己的理解方式来看待图像的真实。甚至,当图像被人们作为世界的一种迹象符号来考虑时,图像就不会成为艺术品,而成为认识现实事物的手段,而且仅仅是一种手段。图像更不会被认为是一种关于自身的言语,图像被人们考虑为事物本身的一部分,现实的一部分。因此,图像便成为真实世界的一个对象。

2.真实与期待

另一个严重的事实是,视觉图像被蹂躏过度。比如图像的一些特征一会被承认,一会被否认。在各个历史时期,在各种学派的手里,图像就好像加了水的面粉,被他们按照自己的个人意志揉和,一握一个团,一拍一个扁,一拉一条线。但无论受到何种认知的限定,图像却依然能够在它所代表的事物以及人们所说的它所代表的事物之间取得某种一致。而人们之所以以这样的方式拿捏图像,就是期望图像能够在它所代表的事物以及人们所说的它所代表的事物之间取得一种完美的一致性。但是,要牢记的是,绝大多数人是不诚实和多变的,他们经常把所说的图像所代表的事物与人们认为的图像所代表的事物混淆起来,当然,这种非常容易的混淆不完全是他们的错。正是这样,人们给图像赋予了“真实”与“虚假”的特性。

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图像这种“真实”与“虚假”的特性并不是图像所固有的,它是人为的,是人们为了实现或说满足自己的期待而强加上去的特性。其实这种所谓的特性与图像本身没有丝毫的关联,它只与图像和人们对图像的评论之间的关系有关。

贡布里希(Gombrich)曾经表露过一种关于图像的观点,他认为图像的真实即人们期待的一致性。这里所说的一致性不是图像与某一现实之间的一致性,应该说是图像作者与图像受众的期待之间的一致性。但是这种一致性是可能变动的,如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所说的那样:一张照片可能是与一个想象中的图片“一致”,或是与一个社会图像“一致”,甚至是与神话“一致”。期待的一致性好像构成了今日人们评价图像的主轴。

因此,为了使人们感到图像是“真实”的而不是 “虚假”的,图像和人们对图像的评论之间的关系应该不是对应于图像是什么!也就是说不应该对应图像是世界的一个对象,而是应该对应于人们期待着图像将会是什么!

3.影响与现实

图像对现实的影响并不是所谓“视觉文化”时代的新鲜问题,这是一个十分古老的、也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这里我们不纠缠它的细节问题,而是就图像对社会影响的总体而言。玛蒂娜·若利认为有两点值得一讲。第一点是图像挑起的巨大恐慌。图像可以把我们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导向罪恶,因为图像的说服力远远胜于话语,远远胜于书本,远远胜于榜样,远远胜于教育,远远胜于社会决定论,一句话:远胜于一切。这种情形在网络媒体传播时代正在上演。但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其实这种恐慌属于交流行为的隐含分级范畴:从说到看,从看到做。这种恐慌虽说没有很强的客观依据,但事实却又是,视觉图像也像广告和政治宣传一样,受到了严格的审查。

第二点是,图像有一种影响力,尤其是对儿童和年轻人,导致的结果是:坏结果比好结果要多。虽然有许多例证说明“色情”的图像对青年人的影响,但却从未有人正式得出关于图像影响儿童和年轻人的全面结论。有人对电视图像对年轻人所施加的影响做过研究,尤其是围绕着那些巨大的恐慌——色情与暴力,但这些研究至今也未能得出具有说服力的结论[2];还有人研究广告图像对于购买行为的影响力[3]等等,但结论未必令人信服。

另外一方面,长期以来关于对图像的“模仿”与“净化”之间的争辩就一直没有停止过,至今也没有确切的定论。争辩的双方理由好像都很充分,谁都说服不了谁。玛蒂娜·若利指出,对一些人来讲,暴力的反复上演会使得暴力变得平凡化,并给了人们去“模仿”的动力;而对于另一些人而言,暴力的反复上演“净化”了观众自身的暴力,如此一来,他们便不会将之付诸行动。

不管是“模仿”说还是“净化”说,我们能够确定的是:不是任何图像都可以拿出来给任何人看的。在有关图像呈现和教育的方法上,某些选择应以常理和责任感为依据。

归根结底,如果说图像真有影响力的话,那么我们能够公正地看待图像时要承认这样残酷的事实:并非只有图像才具备影响力。所谓的影响是任何一段具有榜样性和说服力的上下文背景所导致的[4]。诚然,图像是其中之一,但不能全推给图像本身,这既不公允,也不科学。

三、图像的功能说

这里所说的图像的功能是指图像的社会功能。在当今社会,图像的用途已经完全忘记了这一丰厚的遗产,先人们根据图像古老的但正确的用途构建了一套理论,它们对图像的意义使用是受限的、固定的然而又是丰富的;而当代图像用途与当代图像意义是不受限制的、任意的和贫乏的,与前人相比,有偏差,有些甚至是相反的。

1.鲍德里亚说

鲍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在《偶像与相似物》一书中将图像的社会功能区分为三个主要的历史时期:

①化身图像(image métamorphose)时期。主要指古代的图像,在这一时期,图像有一种神圣的功能;

②隐喻图像(image métaphore)时期。主要指古代以后至当代之前的图像,在这一时期,图像的功能主要为美学方面的;

③参照图像(image auto-référentelle)时期。这是当代的、转嫁的、媒体的、增殖的、自我参照,在这一时期,图像的所有意义都已经缺失。[5] 

2.德布雷说

德布雷(Régis Debray)在《图像的生命与死亡:西方角度的一段历史》一书中也像鲍德里亚一样,建议将图像分为三个时期:

①偶像制(régime idole)时期,即“图像是可见的”;

②艺术制(régime art)时期,即“图像是被看到的”;

③可视制(régime visual)时期,即“图像是用显微阅读机阅读的”[6]。

玛蒂娜·若利针对他们的说法,认为这些著名的且有争议的区分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讲像是怀旧多于确信。这是因为,首先,这些区分将所有类型的图像同化(assimiler)了,尤其是同化了固定图像(image fixe)与动态图像(image animée),而将这两种图像的进行区分是社会的最基本要求,不仅仅是因为前者是可以被凝视的,而后者是必须呈行进状的。我们有时间观察甚至是凝视前者,而对于后者来说,我们仅仅是有时间去记忆。其次,这些区分似乎是忘记了当代所有关于图像的疑问,图像甚至可以触及到非专业的观众,而媒体由此成为一种丰富的回声。[7]

3.契约说

契约(contrat)说是玛蒂娜·若利始终坚持的一种观点。面对以上的说法,玛蒂娜·若利追问到,为什么人们面对Timishoara(地名)的尸体堆的图像,或是面对采访卡斯特罗(Castro)的图像时有着许多的问题呢?为什么人们对于海湾战争的“无图像”(non-image),或是对于波斯尼亚集中营(Camps bosniaques)以及一个索马里(Somalienne)少女被私刑处死事件有着过多图片同样有着许多的疑问呢?

人们有着这么多的要求,却表现出了如此失望的期待[8]。人们愤怒了,愤怒是源于信任契约的破坏。玛蒂娜·若利认为,当人们期待的是图像而非其它媒介时,当人们可能相信图像时,事实却证明,这种可信性是变化而不确定的。[9]

正是图像的这种不确定是让人难以忍受的,因为这种不确定弄乱了人们对正确性和真实性的期待。

对于当今社会的受众来讲,我们认为这并不是对我们历史的遗忘,相反,这种不确定所构成的事实,使我们非常希望看到一种正确的图像,而非一种可视性与真实情况相混淆的图像。

四、结语

视觉传说是一种社会化习俗和强烈的文化偏见,本文简略地回顾了历史上人们对图像的现实与真实的争论,讨论视觉传说中的图像及图像的功能,论及图像与人们期待之间的关系,在现代生活的层面揭示图像的一次次表演的背后,指出图像受到欢迎的程度和图像受到指摘的程度同样令人感到恐怖。这种对图像的批判性研究视角是一种学术研究方法的探讨,不是一种研究结论,更不是对图像的一种评判。

图像有图像的历史发展规律,图像有图像技术的自身生成条件,图像有图像的社会意义场域,图像有图像的基本功能,任何怀有不良企图的更改和肆意扭曲,其结果都会适得其反。研究者能对图像做的事情,就是还它原来的面貌,遵循它的规律使用它,让它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中发挥它的应有作用。

对图像的歌功颂德不需要,但对图像的谴责和轻蔑也不可取,尤其是把它置于文字的强权镇压之下,接受社会法庭的道德审判更是无聊。我们知道人类表征世界和记录历史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语文形态为主要载体的线性、历时、逻辑的记述方式;另一种是以视觉形态为主要载体的面性、共时、感性的描绘方式。语文记述方式近五千年来已经成为这个世界的主流方式,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和绝对的尊重,而对于有着上万年历史并保有大量文化信息的视觉表征方式,却一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充分的科学解读,视觉形态与语文形态的逻辑因果关系一直未得到有效的链接。如何将视觉形态与语文形态充分链接,激发人们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和思维效率,提升人们的认知水平,就成为当代人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了。

注释:

[1]转引自Martine Joly: L’image et les signes [M], Pairs: Nathan, 2002, P.66.

[2] Martine Joly: L’image et les signes [M], Pairs: Nathan, 2002, P.88

[3]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安嫩伯格传播学副教授保罗·梅萨里(Paul Messaris)出版过一本名为《视觉说服:形象在广告中的应用》(Visual Persuasion: The Role of lmages in Advertising)的著作,专章探讨广告图像对于人们购买行为的影响。该书由王波译,新华出版社2004年出版发行。

[4] Martine Joly: L’image et les signes [M], Paris: Nathan, 2002, P.88.

[5] 参见Martine Joly: L’image et les signes [M], Pairs: Nathan, 2002.

[6] Martine Joly: L’image et les signes [M], Pairs: Nathan, 2002, P. 55.

[7]参见 Martine Joly: L’image et les signes [M], Pairs: Nathan, 2002.

[8]参见Martine Joly: L’image et les signes [M], Paris: Nathan, 2002.

[9] Martine Joly: L’image et les signes [M], Pairs: Nathan, 2002, P. 55.

参考文献:

1. Martine Joly: L’image et les signes [M], Pairs: Nathan, 2002, P.88

2. Jacques Aumont: L’image[M], Paris: Nathan, 1990.

3.保罗·梅萨里:视觉说服:形象在广告中的应用[M],王波(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年。

4. W.J.T.米歇尔:图像理论 [M],陈永国,胡文征(译),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5. John Fiske:传播符号学理论[M],张锦华(译),台北:远流出版有限公司出版,1995年。

6. Robert Layton:艺术人类学[M],吴信鸿(译),台北:亚太图书出版社,1995年。

7. ]H·G·Blocker:现代艺术哲学[M],滕守尧(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

8. Heinrich Wolfflin:艺术风格学[M],潘耀昌(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

9. 吉莉恩·萝丝:视觉研究导论[M],王国强(译),台北:群学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

10.韩丛耀:图像:一种后符号学的再发现[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11.韩丛耀:图像传播学[M],台北:台湾威仕曼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

12.韩丛耀:图像:主题与构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原载《艺术百家》2016年第4期,总第1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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