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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耻抄袭,网络文学维权路漫长

 晓枫婉月 2017-05-11
  


不耻抄袭,网络文学维权路漫长
  来源:新浪微博
  文:北京化工大学学生新闻中心(微信号:buctsna)
  编辑:晓枫婉月

  


  此时的你是否在期待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大结局呢?作为又一个IP改版电视剧,该剧由唐七公子的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改编而成,然而唐七的这篇小说在早几年前就被曝抄袭作者大风刮过的《桃花债》,对此唐七本人却一直拒不承认,原本此事已渐渐平息,但随着最近电视剧的热播,这件事又被网友推了出来...
  要面包不要脸
  其实小说之间抄袭的现象一直普遍存在。去年播出《锦绣未央》后,央视就报道过其原小说被众多作家控诉抄袭。
  抄袭,历来是网络文学写作圈争议最大也最不新鲜的话题,被举报的不少,但承认的人几乎为零,很多网络大神都曾被扒出过有抄袭经历,毕竟这件事高收益、低风险、零成本,一旦引起影视公司的注意,其可得利益更是无法估量。
  维权路艰
  “在三生抄袭闹得沸沸扬扬之时,唐七竟声称:自己是大风的粉丝,此乃向大风致敬的作品,甚至以“爆粗口”的方式进行否认。事实上,唐七的回应代表了大多数作者,一旦被发现抄袭,便以借鉴、致敬之名搪塞过去,随之而起的往往是大批粉丝对原作者的讽刺挖苦...”
  依法维权
  针对日益猖狂的网络抄袭现象,国家相关法律也在日益健全,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剽窃(抄袭)一般来说应当遵循两个标准:
  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然而虽然有法律支撑,但是由于社会舆论导向和高昂的司法费用等一系列原因,不少作者不得不放弃自己的相关权益...
  社会重视
  当一部小说深陷“抄袭门”却还能收获高关注度,给作者带来巨额利润时,其实就是为网络写手里隐藏着的抄袭者提供了不良示范,当抄袭者的厚颜无耻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时,对于读者和整个社会而言,抄袭和借鉴两者的概念会愈加模糊,而读者的“宽容”必将导致抄袭者越来越多,而原创者也会越来越少,网络写作的风气也将越来越差,版权重视靠社会。“著作权的维护还是要依赖于我们的社会,如果读者坚决抵制抄袭作品,可还会有抄袭者的名利双收?,如果文学网站加大监管力度,可还会有作家文字被窃后的无奈与痛心?,如果影视公司不再购买拍摄抄袭作品,可还会有抄袭者的肆无忌惮?,如果粉丝们能够理智看待抄袭,可还会有抄袭者的趾高气扬?
  文学作品的版权保护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应该对抄袭作品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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