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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印:诸法无常、有漏皆苦、诸法无我和涅槃寂静

 宿缘回家路 2017-05-12
四法印:诸法无常、有漏皆苦、诸法无我和涅槃寂静:
1、一切有为法皆无常。“有为法”指的是因缘合成之物,有为法指的是具体事物的运动变化。事物的变化是永不间断的,即生即灭,今天的我已不是昨天的我。一般人认为,人一生几十年最后生命结束才算“无常”,其实不然,人体细胞和思想意识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变化,进行着生灭交替的运动。无论是物质或者精神,无论宏观世界或者微观世界,都逃不脱无常这条规律。
2、一切有漏皆苦。“漏”指贪欲、仇恨、愚昧偏见等各种烦恼心情。这种烦恼能改变人性,使人丧失理智,故佛法称“毒”、称“障”、称“漏”。轮回中的众生像在苦海中漂泊的帆船,烦恼就像船上的漏水洞,船一漏水,注定要沉入海底,很少有脱险的希望。金钱物欲使人变成动物,权力欲使人变成恶魔,色欲使人变得疯狂之类,就是烦恼导致人的精神品质下降的例子。
“苦”指人精神上的压抑与负担、烦躁不安、痛苦失望、饥饿、疾病之类的种种身心不愉快的感觉。佛法认为轮回人生的本质是苦,生活中充满了苦,离不开苦。苦的根源是我执、法执、愚昧偏见、贪婪欲望、憎恶仇恨等种种烦恼,所以说“有漏皆苦”。世间智慧都带有自私偏见、爱恨等情绪成分,所以称作“有漏智”;世间的幸福都有不稳定性、欺骗性、增加烦恼性等,故称“有漏乐”;世俗心为主导的善行善事都有自私、自利的成分,所以称为“有漏善行”等等。
诸法无我,诸法的“法”代表人和一切事物。“我”指被称作“人”和“事物”的具体的“独立自性”或“物质性”。不研究,不分析,笼统地称作“人”,但仔细研究分析,人是由物质的身躯和思想、感觉、行为、主体意识等五种成分(五蕴)组成的,其中每一种单独成分都不是“人”。如果躯体是“人”的话,“人”就不会死,因为人的躯体可以长期保存;思想、感觉等精神成分也不能单独看作是“人”。那么被称作“人”的“独立自性”或者“物质性”究竟在哪里呢?
比如机器是由各种零件组装成的,既然是“组装”,机器哪有“独立自性”可言?佛法深刻揭示自我和客观事物的无自性本质,目的是为了消除虚妄的我执和贪心。好比一个人看透自己曾爱得发疯的恋人是个零件组装的智能机器人时,就会放弃执著追求的念头一样。
涅槃寂静。“涅槃”是脱离诸种烦恼的意思。脱离烦恼就是超脱六道轮回之意。佛法认为在轮回中的生命无寂静、安宁、快乐可言,只有根除烦恼,脱离苦海,才会得到爱恨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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