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1日,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柏柯及所得税处、政策法规处、纳税服务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员走进江苏省政府在线访谈直播间,向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详细解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并现场解答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 答题专家团~ 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框架下的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实施以来,在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经历了2013年的将研发人员“五险一金”、研发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费等纳入加计扣除范围及2015年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调整和扩围后,2017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落实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并陆续出台了相关文件促进政策落地。
访谈中,专家们首先介绍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近年来的变化过程、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以及5月3日刚刚发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定条件等问题,并与主持人围绕焦点问题进行了热烈交流,比如2015年发布的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同旧政策的主要变化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需要认定、以及政府各相关部门在落实此项政策上的重要举措等。 随着广大网友进入直播室参与互动,在线访谈的氛围达到高潮。有的网友关心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定义,有的关心该政策是否需要事先到科技部门立项,有的则关心公司发生委托研发业务研发费加计扣除应该如何处理,还有的网友关心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时公司财务核算应达到什么具体要求等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类实务问题。现场即问即答,互动气氛热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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