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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义气好也不能什么事情都帮!

 微优 2017-05-15
       租车人卞某的好朋友蓝某刚学会驾驶,想租辆车子练练手,卞某在其请求下,以本人名义为蓝某租赁一辆别克给他开,没想到的是哥们义气竟为其惹上了官司,这起灵活车交通事变义务纠纷一案在舒城县国民法院闭庭审理。

       2011年11月3日,被告蓝某在无证驾驶的状况下追尾将驾驶摩托车的被告刘某及其12岁女儿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蓝某负全责。两原通知至舒城县国民法院请求被告蓝某及租车人卞某抵偿本人的各项丧失算计12000元。

       庭审时,卞某辩称,汽车租赁合同是本人所签,但车子不是本人所开,是帮好朋友蓝某租的,闹事者是蓝某。由于租车时,蓝某无驾驶证,是朋友家忙,为蓝某所租。

       法院经审理查清,以为,被告蓝某无证驾驶借用来的车辆发作交通事变,并在事变中负全责,故应对两被告形成的人身伤害和财富丧失承当整个民事抵偿义务。被告卞某明知被告蓝某未获得灵活车驾驶证,细节决定一个公司的服务品质无驾驶资历,将其本人租用来的车辆归还给被告蓝某运用,存在明显的错误,对两被告形成的丧失应承当连带抵偿义务。据此裁决被告蓝某抵偿被告刘某父女各项经济丧失11049.9元,扣除已给付的2993.6元,应实践抵偿8556.3元;被告卞某担连带清偿义务。

       赣州租车对以上事件说明,“不要随便帮他人租车,以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后悔都来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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