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青少年,你我的关注

 博书润雅 2017-05-15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在我国迅速向工业化 ,城市化,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在农业步入机械化,专业化的城市中,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务工和经商。人口的涌向城市,不仅弥补了城市劳动力的不足,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而且也减轻了农村的人口压力和生活压力,也推动了新农村的建设。但,也给农村和农村的转型留下了隐患!

  目前,为了让孩子们能有一个不错的将来,他们忍着痛,选择了离开,纷纷涌向城市,在城市里打拼。给农村留下来的只有年迈的爸妈和刚断奶不久的小孩!一出去就是几年!回来的时候孩子就多大了!根本就没有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爱,小孩只知道一到过年就有钱花!在爷爷奶奶眼里,还是就是掌中宝,整天捧在手里!饭菜怕不合口味,衣服怕不合身!父母不在身边,爷奶又过分的溺爱。新一代的小孩怎能不会出现点儿问题。更何况,小孩从断奶到8—9岁之间,正是感情的培养期。而13-14岁之间是青少年的一个危险期!恰恰大多的父母在这两个特殊时期,为金钱而选择了离开!没有爸妈在身边的叮嘱,小孩难免不会误入歧途!

  在年轻父母出门在外拼命挣钱的时候,而孩子们以触犯法律的方式来回报他们。在没有爸妈的亲情呵护和叮嘱下,青少年似脱缰的野马,不知何去何从。无所事事,在不知不觉中已触犯了法律。而父母除了懊悔,还能咋办!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些青少年触犯了法律呢?我们小组五人在认真读过《青少年犯罪问 题》后,概括并得出了以下几个原因!并且配备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 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并且有很多的青少年处于法盲和半法盲中!

  例,在《少年犯罪问题》中,我们找到了一个关于未成年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情况的调查表。其中仅仅有24.97%的未成年犯知道有该法律,竟有36.97的不知道该法律!甚至超过1/3的不太清楚该法律!

  从上面的例子中,尤其是具体的数字,我们可以得出有很多青少年在犯罪前对《青少年保护法》抱漠视态度!忽略甚至不理睬!如何去减少这些现象的出现,我们小组给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尤其是对那些留守儿童,更应进行定期的法律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自身的保护能力,还有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设少年是法制度。

  二,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结构残缺,经济困难,关系紧张,缺少温暖和关爱。

  例,2002年,黑龙江某市中学余波,在家庭争吵中,挥刀向母亲。结果可想而知!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家庭不和是造成余波心里不良反应的重要因素,而现实生活中,不知有多少父母不了解自己的孩子,仍然用小时制来对他们的孩子,不更孩子们留一点儿自己的空间,让他们享有独立!青春期是个体心理迅速走向成熟又尚未完成熟的一个过渡时期。身心发展不平衡,产生了反抗与依赖、自私与冲动、闭锁与开放、高傲与自卑等现象。那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我们可以从父母身上着手,给他们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让他们对他们的孩子深一层的认识。对那些经济困难的家庭,进行援助。每个家庭成员都要敞开胸怀,常言说得好,宰相肚里能撑船。只有这样,关系才会得到缓和!两害取其轻,每位家庭成员都要有一颗时时刻刻爱他人的心!

  三,教育内容不全,教育方式不对,学校管理不严,学校与家庭脱节

  近年来,我国大力提倡素质教育,让学生全面发展,拥有一个能够充分展现自我的学习天地!但并没有配备相应的措施!很多学校不知道该从哪做起!完全靠自己摸索!有的学校干脆还恢复应试教育,班学生整天关在教室里,锁在书本上!真的是,两耳不闻天下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甚至有的学校不咋管啦!任学生尽情地玩吧,疯吧!

  例:某县一所中学,一年内就发起了几起命案,有学生在校门口打架,重伤致死的,有在通往学校的路上被车碾死的,有社会青年报复学校而伤人的。

  从这几起命案中,可以看得出来学校安全是多么重要。今年有5--6起的幼儿园砍人案,对青少年教育势在必行,对学校管理的改善势在必行,对教育方式的改善也势在必行。我们该如何面对这些问题呢?我们小组的五个成员在结合《青少年犯罪问题》上,提出了几点小小的解决措施。积极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改变教育方式,进一步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预防网络,加强校园管理等等···

  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因素还有很多很多,如有关社会的:社会转型带来的各种矛盾、利益冲突,不良文化和不良的精神产品,社区的不良的环境,少年施法制度不健全。因此,我们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危机干预。

  小结,青少年你我他的关注,青少年,父母的关注。青少年,让我们一起来捍卫青少年,让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