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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证操作失误导致海员证作废!这里是后过渡期时代证书换发注意事项

 喜悦566 2017-05-16

履约过渡期后船员证书如何换发是船员们普遍关心的问题。我们来了解相关政策,为船员朋友们答疑解惑。



特别提醒:

根据上海海事局船员处通知,即日起《国家海事局船员业务申报系统》与公安边防系统完成对接,有关船员的《海员证》信息将实现共享。

联网以后,新的管理方式有可能对船员的出入境管理造成冲击。

尤其在海员证换证过程中,如不注意直接在海事局信息系统中操作将旧证“缴销”,将导致旧的海员证即刻失效。

目前,发现部分分包方和中海海员在办理船员《海员证》的过程中,有个别存在上述情况,给在船船员和公司生产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为此,请各轮加强宣贯,通知所有海员证即将到期换新的船员,海员证换新尽可能交给公司操作

在不得不由本人个人申办的情况下,在办理新的海员证时,可要求在海事局信息系统内点击“申请暂不处理”选项,以保证新、旧《海员证》同时有效。

海员证有效期不足一年的,请及时告知自己的主管。如船员即将下船公休,暂不需要领证。




1

听说IMO通函对履约过渡增加了6个月的宽限期,不知道我国对履约过渡怎么安排?


答: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对IMO通函正在研究,初步的思路:


一是已具备过渡期内规定的换证条件,因故尚未换证的,可延长到2017年7月1日前继续按照过渡期的规定换证;


二是过渡期内04规则证书失效抽考,电子电气员补差考试以及参加履约过渡补差考试尚未全部及格的,在2017年7月1日前可继续补考;


三是过渡期结束后尚未参加过渡期培训的,则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培训合格证书再有效有关事宜的通知》海船员﹝2016﹞685号文规定进行证书再有效(详见下文解读)。本条仅供大家参考,具体安排需要等部海事局发文明确。 


2

2017年1月1日以后,如何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再有效?


注:在11规则及实施办法中,对适任证书过期后申请再有效的,分三种情况,分别为:


同时,对于适任证书过期后申请再有效的,相应证书的截止日期并不是签发日期加五年,而是这样的:


对于不同职务的船员,抽考的科目也不同,具体见下表。


甲板部:

轮机部:


表中标注“☆”的为申请500总吨及以上或750千瓦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的理论考试科目和评估项目;标注“★”的为申请未满500总吨或未满750千瓦船员对应职务的理论考试科目和评估项目。


3

2017年1月1日以后,如何申请换发培训合格证?

答:(一)持有11规则培训合格证,申请再有效的,我们用下图来说明哦:


如果上述的11规则版培训合格证已超过有效期了,那么在申请之前5年内,应具有不少于18个月相应种类船舶上任职的海上服务资历和合格的任职表现,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方可以申请再有效!


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就只能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后,方可重新换发!


那么看到这里,会不会有人问小编:Z07保安意识或者是Z08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如何申请再有效呢?请仔细看看你的培训合格证,这几本证书可都是一次申请,长期有效的:


(二)持有非11规则版本培训合格证,申请换发11规则版相应项目的培训合格证的,我们也用一张图来说明:



4

上述的培训,应该到哪里去参加呢?


上述项目的知识更新培训,不仅可以在培训机构参加,还可以到符合条件的航运公司参加,但模拟器培训只能在培训机构参加!无论是培训机构,还是航运企业,在开办培训时都需满足相应条件,具体如下表所示:



5

我是航运公司的负责人,目前航运市场不景气,为了开源节流,我们公司拟自主开办知识更新培训,请问我们能否为社会船员培训知识更新呢?


答:不能。


文件中已明确说明,航运公司只能对自有船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哦!而且,按照266号文件的要求,航运公司为自有船员培训知识更新是不能收取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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