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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需长期食用碘盐

 读书会友ing 20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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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需长期食用碘盐

监测发现,部分沿海地区出现碘盐食用率下降、孕妇等重点人群碘营养偏低的情况。如果停止补碘,人体储存的碘最多能维持三个月

深圳新闻网讯 昨天是我国第24个“防治碘缺乏病日”。昨天上午,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圳市盐务局、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在南山人人乐购物广场南油店举行“每天一点碘,健康多一点——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向市民宣传食用碘盐是预防碘缺乏病最简便、安全、有效的方法。由于深圳水碘含量极不稳定,且大多数地区处在15μg/L以下,外环境缺碘的现状很难改变,如果停止补碘,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能维持3个月,因此,深圳市民仍要长期坚持食用碘盐。

1994年,国务院以法规的形式把食盐加碘作为我国的一项国策确定下来,采取以食盐加碘为主的防控措施,取得显著成效。我国在2000年基本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防治成果一直维持到现在,处于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状态。深圳自1996年采取食盐加碘的防治策略后,于2009年经广东省消除碘缺乏病考评组的考核,我市的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考评标准的要求,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2015年8月,由省卫计委、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盐务局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的省综合考评组,对我市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综合考评,考评结果确认深圳市各辖区均达到碘缺乏病消除标准及如期实现《广东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目标。

碘是新陈代谢和生长发育必需的微量营养素,是人体合成甲状腺激素的主要原料。如果孩子在胎儿期和婴幼儿期缺碘,会影响大脑正常发育,严重的造成克汀病、聋哑、智力损伤等。胎儿所需要的碘全部来自母亲,因此,孕妇碘营养不足会造成胎儿缺碘。如果孕期严重缺碘,会出现流产、早产、死产和先天畸形。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对碘的需要量明显多于普通人群,必须及时地补充适量的碘。

近年监测发现,部分沿海地区及大城市出现合格碘盐食用率下降、孕妇等重点人群碘营养偏低的情况,尤其是孕妇、胎儿和婴幼儿等重点人群碘营养不足。

2016年,我市对600户孕妇家庭用盐进行监测,发现碘含量中位数为24.4 mg/kg,说明孕妇普遍没食用碘含量更高的孕妇专用碘盐。在福田区和罗湖区各监测100名孕妇的尿碘,福田区的尿碘中位数为160.4μg/L,罗湖区的尿碘中位数为115.5μg/L。判断孕妇碘营养适宜的尿碘中位数范围为150-250μg/L,说明罗湖区孕妇存在碘营养不足风险。(记者 包力 通讯员马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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