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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猎归来

 红谷斋主人 2017-05-16

《诗经欣赏》—国风—齐风—还

(峻岫)

 

这是一首描写齐国男子田猎归来,相互夸耀的歌曲。

子之还兮,遭我乎峱之閒兮。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儇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阳兮。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兮。

注释:“还”,轻捷的样子。“峱náo”,齐国山名,在山东淄博。“从”,追逐。“肩”,同“豜”,三岁的猪称肩。“揖”,作揖。“儇”,轻快便捷的样子。“茂”,美,指善猎。“牡”,公兽。“昌”,强有力。“臧”,善,好。

《毛诗序》:“《还》,刺荒也。哀公好田猎,从禽兽而无厌。国人化之,遂成风俗,习于田猎谓之贤,闲于驰逐谓之好焉。”[《毛诗注疏》]齐哀公喜欢打猎,“上既好,下亦化之,遂成其国之风俗。”[《毛诗注疏》]受到齐哀公的影响,驰驱打猎,成了齐国当时的社会风尚,人们把习惯于田猎的人,称作贤能的人;整天骑马驰驱的人,称作好人。

为什么是刺哀公?从诗歌字面上,看不出这层意思。《诗经正义》也说:“以报答相誉,则尊卑平等,非国君也。然驰车逐兽,又非庶人,故知子也、我也,皆士大夫出田相遭也。”[《诗经正义》]显然诗歌是描写的不是齐哀公,而是士大夫田猎的诗歌,否则何以“子”也“我”也,的称呼呢?清人方玉润说:“《还》刺齐俗以弋猎相矜上也。”[清·方玉润《诗经原始》]“弋猎相矜”,就是相互夸耀,打猎好手自然成了贤能的人,能力强的人。清代人姚际恒先生也说:《还》“第诗之赠答处若有矜夸之意,以为见齐俗之尚功利则可。”[清·姚际恒《诗经通论》]也就是说,这首《还》的诗歌,不是讽刺哀公,而是讽刺当时齐国上下崇尚弋猎,士大夫们沉溺于其中,到了一种痴迷的程度。

诗歌描述猎人,在峱山附近打猎,不期而遇,“子也,我也,并驱而逐禽兽。子则揖藕我,谓我儇,誉之也。誉之者,以报前言还也。”[《诗经注疏》]两人相遇,一个称赞对方人是好猎手,那一个也说,你是了不起的猎人。被“子”矜夸,“我”掩饰不住喜悦的心情。

诗歌分三章:

君子打猎回还,同在峱山盘桓。并驾追逐野猪,夸我身手矫健。

君子打猎好手,相遇峱山山峦。并驾追逐公兽,夸我最好猎手。

君子打猎兴盛,相遇峱山之阳。并驾追逐两狼,夸我射猎雄强。

诗歌表现猎人打猎途中,在峱山附近相会,彼此看着打来的猎物,既有野猪,也有“牡”,还有狼,禁不住兴奋不已,相互夸赞,相互恭维。诗人“直述其词。不加一语自成篇章。”[清·方玉润《诗经原始》]《还》用叙述的手法,即赋的手法,既不用比,也不用兴。第一句写“子”满载而归,第二句写,两人相遇,其实应该是汇合,因为刚才狩猎时已经见过面了。“并驱”应是并驾齐驱,合力追逐猎物。最后一句,回到眼前,举手作揖,相互庆贺。

诗歌用词有推敲,有讲究。重点在“子”,夸赞“我”。“揖我”作揖致敬。“谓我儇兮”,“谓我好兮”,“谓我臧兮”,都是对方对自己的称赞。“”解释为轻捷灵敏,“好”解释为处置合理恰当,“臧”解释为特长,善于。重复中有变化,有递进。自诩和夸耀,洋洋自得的样子,跃然纸上。夸赞别人的话呢?在前面,开篇就是。“子之还兮”,“子之茂兮”,“子之昌兮”,都是夸赞对方的。可见《还》布局谋篇,精妙细致。子、我交代,有先有后,层次分明,“至其用笔之妙,则章氏湟云:‘子之还兮’,己誉人也;‘谓我还兮’人誉己也。‘并驱’则人己皆与又能也。寥寥数语,自具分和变化之妙。猎故便捷,诗亦清利。神乎技矣。”[清·方玉润《诗经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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