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退休时,很多人因为身份证和档案上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导致无法及时办理退休。那么,当两者不一致时,职工的出生时间到底该如何认定呢? 其实,对于这种情况,国家早有明确的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采取身份证和档案相结合的办法,身份证和档案不一致的,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为什么要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呢?这主要是因为相对于身份证,档案一般人是摸不着的,因此,被造假和修改的可能性比较小,而且即使修改,也会有修改记录,证明力自然要高一些。 事实上,很多人基于好找工作等原因,故意改小年龄,但现在又想按照实际年龄退休,这个造假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担,因为提前退休会透支社保基金,而且,好处不能都让一个人占了。 在地方上,很多地区的规定更加细致。比如,山东规定,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对随意更改的,一经发现,三年内不予办理审批退休。 对于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只有年份的,采用档案与身份证比对的方法。如果档案记载的年份与身份证记载的年份一致,职工出生时间的年份使用档案记载的年份,职工出生时间的月份使用身份证的月份; 如果档案记载的年份与身份证的年份不一致,职工出生时间的年份使用档案记载的年份,职工出生时间的月份使用12月份。 思之想之注意到,有人建议退休年龄以出生证为准,但这并不可行,因为对于早些年出生的人来说,是没有出生证的。 那么,你身份证和档案的出生时间一致吗?你会何时退休呢? |
|
来自: 海岸kd9r526du2 > 《重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