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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炜:乳腺癌康复期是否应长期服用中药?

 辛异的世界 2017-05-17

作者: 徐光炜教授

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名誉院长

癌症患者进入康复期后,多数人会服用一段时间中药,一为促使身体康复,二是防止复发,这几乎已成为广大中国癌症病人的惯例,无可非议。

至于服用中药的是否复发率较低就无人追究了,而中药应维持多久就更无人过问了,反正医保对西药的应用不但应掌握其适应证,对剂量、疗程均有严格的规定及相应的审核制度,稍不注意就遭罚处。

而对中药或许是贯彻中医药政策吧,就宽厚多了,即使服药经年,也报销不殆,以致有次群众性的科普讲座会上,有一听众向我提问,“我是一乳腺癌患者,术后已连续服用中药18年,何时可了?”我反问,“是谁让您服用18年的?”她告我,“社会上不是盛传‘防复发,吃中药’么?”,她自认中药效果不错,历时18年而无复发,颇虑一旦停下来,遭至癌症复发,岂非前功尽弃。

这的确是一颇令人思量的难题,类似的问题我也曾被国外同道问及,他们知我曾潜心学习中医多年,且颇笃信中医,而相信中西结合治疗癌症的疗效,但每每当他们让我拿出具体的例证时,常使我困惑。

的确,有关中医治疗设计较严密的前瞻性研究的临床科研工作太少了,以致至今拿不出有“证”可“循”的可信依据。尤其当友人们提出何以美国的各种常见肿瘤的五年生存率几乎均优于我国时,更使我哑然,因为西方洋人可是从不服用中医汤药的。我也曾就此问题请教过中医同道,多数人给我的答复是一般服中药半年为宜,除非有需要调理的病征,否则不宜长服。

当问及有何依据时,则被告知个人经验而已。在此我不禁要呼吁中医中的有志之士及领导部门应就此问题认真地进行临床科研,不但有助于祖国医学在国际学术界的地位,也是一有利于节约卫生资源、减少浪费的善举,更对推动科学的循证医学观点有益。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千万不要忘了“是药三分毒”这一流传甚广的谚语,我们必须纠正中药是“无毒的植物药”这一认识上的误区。

数年前,北京某著名中医铺以“青木香”代替“广木香”,致使服药者罹患“肾曲管间质炎”及“肾盂癌”,甚至因此而伤身,或因肾功能衰竭须终生透析者不乏其人。此一惨痛教训应使我们引以为戒。

现今已知不少植物均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绝非人们想像的那么安全,尤其现今的中药材是否如此“地道”?就其产地、采摘季节、炮制方法等是否还遵例如此讲究?是原药还是替代品等均值得推敲。

祖国医学的精髓是辩证施治,平衡阴阳,即使应用补药也唯有“虚”才能进“补”,过之则有害而无益,补药尚且如此,更何况其他攻伐之品,岂能服药经年而不受其害哉?

据此,作者建议广大的乳腺癌康复者在术后一年已完成放、化疗等各项基本治疗,一般状况尚佳,除雌激素受体阳性者尚须继续服拮抗剂外,宜早日回归社会,可参加有利康复的各项活动,而不再服用针对肿瘤治疗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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