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小伙伴们,2017年度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与认定工作开始啦!想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至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的企业朋友,今年的申请都有哪些条件、程序和相关注意事项呢?快看这里~ 本通知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科技厅文件通知。更加详细的信息和附件下载,请至末尾的“阅读原文”点击链接。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2011年和2014年认定并获得资格,至2017年有效期期满的企业,应当根据新修订的《认定办法》规定,重新申请认定。 二、申报时间 申报采取集中申报后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各市、县(市、区)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 (除宁波)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 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材料请快递至所在地科技局。 三、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具体流程 1. 注册登记 新申请认定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 选择属地市、县(市、区)高企认定办作为注册机构,并与认定机构联系确认完成注册程序。 2. 提交材料 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资料,生成导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填报要点详见附件1)PDF格式文件,并按国家网络申报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上传材料 企业登录浙江省科技厅主页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内的“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省网”)。 (网址:http://202.107.205.11:8612/) 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填写企业自评表,上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格式文件至省网,并按省网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见附件1)。 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纸质材料(装订要求见附件1)提交至属地科技部门备案,纸质材料应当与网络上传材料一致。 地方科技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对当地企业发展情况熟悉的优势,对辖区内的申请认定企业申报材料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采取会审方式。形式审查要点参考附件2。 通过形式审查并同意推荐申报的,委托地方认定办登录“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填写审查意见并在网络上逐一提交。提交完毕,汇总生成“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纸质打印后盖章报省认定办,一式1份。 资料来源:省高新技术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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