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2日,上海市统计局了上海市2016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据抽样调查,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305元,比上年增长8.9%,增速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32718元,增长7.3%;经营净收入1399元,增长6.0%;财产净收入7684元,增长7.1%;转移净收入12504元,增长15.0%。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692元,增长8.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20元,增长10.0%。
2017年2月6日,上海市统计局在答复上海旭路伟光律师事务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编号17—031)中也提供相应的数据:2016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305元,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7458元;2016年本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692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9857元;2016年本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20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付17071元。 根据以上数据,2017年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也相应做调整,其中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最高标准调整为1153840元。(附表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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