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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头上该烧几个点

 刘刘4615 2017-05-22
标签:

杂谈

分类: 网络采编(社会杂谈)

 

 

 

佛教讲众生平等, 所以和尚不分级别
    和尚一词,纯由于西域语言的音转而来,在印度,通称世俗间的博士为「乌邪」,到了于阗国则称和社或和□(Khosha),到了中国则译成了
和尚(见寄归传及秘藏记本)。在佛教的律制中,初出家的,叫做沙弥(意思是勤加策励,息恶行慈),生年满二十岁,受了比丘戒,称为比丘(意思是乞士——上乞佛法,下乞饮食。中国人误传为「德比孔丘,故称比丘」,那也是笑话)。受了比丘戒的五年之内,不得做出家同道之师;五年之后,若已通晓戒律,始可以所学的特长作师,称为轨范师,梵语叫做阿□梨耶,受人依止,教人习诵;到了十年之后,可作亲教师;到了二十年之后,称为上座;到了五十年以上,称为耆宿长老。

禅师是和尚之尊称。《善住意天子所问经》卷下:"天子问文殊师利言'禅师者,何等比丘得言禅师?'文殊师利答言天子'此禅师者,于一切法,一行思量,所谓不生,若如是知,得言禅师。'"即比丘能得禅定波罗蜜者曰禅师。又南朝陈宣帝称南岳慧思和尚为大禅师,唐中宗赐神秀和尚以大通禅师之号,皆寓非常尊崇之意。后用为对一般和尚的尊称。

法师:梵文 dharma-bhanaka,又译说法师。凡能演讲佛经的出家比丘,称法师。所以,释迦及其弟子也都是法师。唐朝的玄奘因精通三藏,被称为三藏法师。但在今天中国民间,大概为了尊敬出家人或根本不懂‘法师’两字的意义,凡见了出家人,甚至小沙弥,不管对方有讲经资格与否,竟都称他为法师了。法师本是一种学位的称号,要通达佛法能为人讲说的人才能称法师,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称的。还有较高的学位,精通经藏的称为经师,精通律藏的称为律师,精通论藏的称为论师。更高的是三藏法师,是遍通经律论三藏者的学位,如唐代玄奘、义净都受到这个称号。


和尚受戒时头上该烧几个点?

【戒疤】
   又称香疤。指为求受清净戒体而燃香于身上所遗留的疤痕。其行为根据或系起自于舍身供养之思想,或系为断除我执。受戒时燃戒疤又称‘烧香疤’。所燃香疤之数目不等,或三,或六,或九,或十二。在家众多于受菩萨戒日的前夜、烧戒疤于手腕;出家众的戒疤多烧于头顶。关于其起源,依谈玄《中国和尚受戒↙香疤考证》所述,相传始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沙门志德住持金陵天禧寺时,与七众授戒,燃香于顶,指为终身之誓。此事逐渐演变成惯例。后世中国佛教徒往往以此表示自己的信心,出家众之烧戒疤更成为是否受戒的辨识方式。然此并非佛制,且为中国所独有,并未见于其他国家。
修行菩萨道者为求受净戒,于戒坛内至诚忏摩后,以香燃烧身体之某部分以供养诸佛、菩萨,此为求受清净戒体而于身上遗留之燃烧痕迹,称为戒疤。在家菩萨戒之戒疤燃于手臂;出家菩萨戒之戒疤则燃于头顶,戒坛中称‘火烧菩萨头’。烧戒疤本非佛制,印度亦无。佛教传至中国,僧侣甚受国家、社会重视,唐代时,为防止俗人假冒僧众,故朝廷敕令僧众于受戒时应燃烧戒疤以为识别。另据谈玄‘中国和尚受戒烧香疤考证’一文所载,则谓烧香于顶之起源,相传系始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有一位志德和尚(1235—1322年)曾受到元朝皇帝世祖忽必烈的尊重。他在天禧寺主持传戒时,与七众授戒燃香于顶,以为终身之誓。以显示虔诚信佛的决心。这就是中国汉地僧人受戒时烧戒疤的开始。

其实,佛教是不兴烧戒疤的,佛教的戒律中,并没有在受教人头顶上烧戒疤的规定。因此,除了汉地的和尚以外,世界各国和中国少数民族的和尚是看不到戒疤的;即使是中国汉族出家人,凡是在宋朝以前受戒的,头顶上也不会出现戒疤。

1983年12月,中国佛教协会理事扩大会议作出了《关于汉族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该决议中说:受戒时在受戒人头顶烧戒疤的做法“并非佛教原有的仪制,因有损身体健康,今后一律废止”。从此以后,新受戒的汉族僧人,头顶上再也不会有戒疤了。

和尚依自己的热忱和勇气,可以燃三个、九个、(也有一说话:法佛家讲究九九归真,九个点排成四方行,表示四大皆空)或十二个疤。在宝华山却没有选择的余地,受比丘戒者一律燃十二个疤,不多不少。受优婆塞戒者,九个。沙弥,三个。疤数在江苏全境内据说相似,但到了他地寺院,数目的确有异。如果某年传戒师父规定至少要燃九个疤,戒子可以多燃三个疤,以示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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