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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502家单位因招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被通报!

 专治牙痛 2017-05-23

近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江苏《住建厅关于近年来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的通报》,其中违法违规的类型主要有:

投标方:

  • 非法转包

  • 非法转标

  • 串通招投标

  • 弄虚作假

  • 无故放弃中标资格

  • 有不良行为记录,仍然参与投标

招标方:

  • 应招标未招标、应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

  • 甲方在招标过程中违规

  • 甲方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

  • 拒绝签订施工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公司存在违规行为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江苏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依法查处的建设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大地区、案件类型、曝光情况整理如下,仅供参考!

(整理:“CBI建筑网”微信公众号

表一:江苏建设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不完全统计

建设工程招投标违规违法行为

421起

实施行政处罚

284起

处罚单位

502家

处罚个人

28人次

通报

85起

列入不良信用

85起

限制本地投标

37起

各级网站曝光

179起

 

表二:打击力度大的地区统计

市县

违法违规总数

处罚单位总数

淮安

70起

205家

扬州

39

40家

连云港

33起

54家

镇江

31起

38家

宜兴

29起

37家

 

表三:案件类型统计

串通招投标

157起

弄虚作假

111起

应招标未招标

59起

应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

10起

甲方其他违规行为

15起


表四:一些市县违法违规行曝光情况统计

扬州

39起

宿迁

36起

沭阳

18起

灌云县

22起

灌南县

14起

各地主动推送曝光

44起

主要惩罚措施有:

取消投标资格

  • 投标单位6个月内不得参加该地区范围内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招标;

  • 取消一年内在xx县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资格;

  • 列入企业不良行为,并处以半年内禁止参加保税区招投标活动;

  • 禁止参与xx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24个月。

撤销执业资格

  • 项目经理6个月内、12个月或24个月内不得参加该地区范围内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住建部撤销其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

不良行为曝光

  • 通报、列入不良行为(限制公司半年,个人1年投标)

  • 不良行为公示18个月、不良行为曝光3个月 

  • 行政处罚、推送外网曝光

其他处罚

  •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推送“双公示”曝光

  • 没收非法所得

  • 罚款,责令改正

文件原文:

一个健康、良好招投标市场环境,需要社会共同监督打造!此次江苏一次性通报近2年的企业违规投标乱象,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也给予企业一个很大的警示。

另外,江苏住建厅决定:2017年4月至11月,将重点部署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

三类投资项目实行必查:

(1)2016年以来所有政府投资项目;

(2)2015年度应当公开招投标未公开招投标的政府投资项目;

(3)2015年度有招投标方面投诉的政府投资项目。

整治重点:

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倾向性招标,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以及监管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营改增后涉税疑难问题处理与财税管理体系构建培训班

为帮助建筑企业有效控制税收风险,提升税收安全,拟于68-9日(7日报到)在北京举办“第十期建筑企业营改增专题暨涉税疑难问题处理与财税管理体系构建培训班”,本次两天培训共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  建筑业财税十三大疑难问题处理

一、建筑企业预收账款的财税处理、税收风险及规避之道

二、建筑企业工程进度结算和最后结算的税务处理

三、甲供材和甲控材的税务处理

四、建筑企业新老项目交替过程中的税务处理

五、建筑企业增值税差额征税的财税处理

六、建筑企业混合销售的涉税处理

七、建筑企业资质共享老项目的账务调整技巧及资质共享新项目的财税风险管控

八、建筑企业自购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工地上自建临时建筑物的税务处理

九、建筑企业机械设备租赁的税务处理

十、农民工工资的税务处理

十一、建筑企业招投标环节的税务风险管理

十二、母公司中标子公司(孙公司)施工(资质共享)和总公司中标分公司施工项目的法律、税收风险及其管控策略

十三、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涉税风险及管控

第二部分  建筑企业财税体系建设

一、总公司直接管辖项目部或总公司 事业部制区域公司 项目部下 的财税管理体系建设

二、总分公司(分公司是财务独立核算)体制下的财税管理体系

三、建筑企业挂靠业务的财税管理体系

四、母子公司(资质共享)体制下的财税管理体系

本次培训班由经济学博士、研究员、国内知名财税筹划专家肖太寿老师亲临主讲。

欢迎各位新老朋友莅临参加,报名截止时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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