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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从申请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春天书屋 2017-05-23

       特殊病种是指规定病种、规定治疗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可按普通住院报销比例报销的病种。门诊特殊病种一般包括以下几种:(1)恶性肿瘤;(2)尿毒症门诊肾透析;(3)组织器官移植后门诊治疗;(4)脏器功能衰竭症(心、肺、肝、肾);(5)脑血管意外恢复期;(6)高血压病三期(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者);(7)糖尿病(合并感染或者心、肾、眼、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8)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9)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肝、肾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10)重症精神障碍性疾病;(11)血友病;(12)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肝硬化、慢性丙型肝炎。具体的病种各省市医保系统规定不同可能有所差异,有些地区规定急危重症的急诊抢救可以申请报销。而且随着政府投入增多或医保基金增多,对需门诊治疗的慢性病病种数目也在逐渐增加。
申请方式和报销比例,各地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中心。特殊病种有单独的报销目录,只有符合病人登记的病种的医疗费,才能进入特殊病种报销。如恶性肿瘤有恶性肿瘤的报销目录,目录外的医疗费就不能报销。特殊病种报销目录外的门诊费用需按普通门诊就医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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