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哥:我们努力普法,希望亲能打赏个订阅~】 现在有句话叫“欠钱的都是大爷”,话是俗了点,但是这个现象确实是很普遍的。最怕的就是借钱出去遇上“老赖”,一不小心用词不当就掉入他们布置好的陷进里,借款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法律哥整理出以下三种常见情况,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用“借条”代替“欠条” 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则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还款。在债权人没有主张权利的情况下,自签订生效日起,借条的诉讼时效为20年,而欠条只有两年的诉讼时效。 2、用“已归还欠款”和“未归还欠款”代替“还欠款” 在这儿不得不防止中国多音字文化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来逃避法律责任。在借条上,“还”到底是读“huai'或者”huan'?失之毫厘差之千里,这个在法庭上也是不好判决的,不注意这个问题,可能你收到的钱比借出去就要大大缩水了。 3、用“借给”或“借到”代替“借” 别看只差一个字,意思可就差得远了。比如说“A借B”到底认证成“A借给B”还是“A向B借”呢?所以在写借条时一定要注意不要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字词,不然很容易本钱拿不回来还倒亏一笔。 律师提醒:其实借条上面的注意事项很多,以上三个是最常见的矛盾点。大家平时在写借条的时候,还应注意:字里行间应紧凑不要留空白的地方;借条上留下欠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及复印件;借款金额一定要大写以免被改动;借条必须要一式两份等等。有任何问题,欢迎前来咨询。 编辑:彭律师 本文版权归有事找律师所有 ================================== 温馨提示: 进入我们的头条号 即可咨询法律问题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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