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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案快审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道德是底线 2017-05-23

开栏语

全面铺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 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的良好态势,改革的成效进一步显现,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从明天起,本报采用一版、三版联动形式,分别推出“法治中国行·司改新成效”“司改·让百姓感受公正”专栏,多角度、多侧面地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新成效、新变化、新气象,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的获得感。

口法治中国行·司改新成效

口法制网记者 蔡长春

通过创新适用48小时全流程速裁程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仅用不到两天时间,就审结一起情节简单的轻微刑事案件,此举赢得了多位当事人和家属、律师的交口称赞。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海淀公安执法办案中心采访时了解到,为进一步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海淀区公检法司四机关在原有速裁案件运行制度基础上,于今年2月中旬在该中心设立新的速裁办公区,法院、检察院分别设立速裁办公室和速裁法庭,司法局设立值班律师,定期派人值守。

海淀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游涛告诉记者,公检法与法律援助律师各自独立,相互配合,初步实现了48小时全流程流转的设计目标,大大提升了审判效率。

据介绍,海淀区刑事速裁办公区自2015年5月运行以来一直稳步推进,至今已经办理速裁案件1000余件,实现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简单案件的快速流转。在运行过程中,公检法司四机关多次进行会商研讨,认为在速裁程序中,对部分事实清楚、证据明晰的案件,可以进一步细化分流,进一步缩短流转时间。

就这样,一个集中处理案件的地点——海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开始被纳入改革视线。

据悉,海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2015年10月投入运行,将各办案单位分散办理的刑事案件全部统一集中到执法办案中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也会立即送到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讯问,全程录音录像,执法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且在送交看守所前有最长48小时的羁押期限。

游涛说,在执法办案中心设立刑事速裁办公区,建立速裁法庭,就是充分利用这48小时将案件流转完毕。

具体操作上,公安机关首先对案件进行甄选并启动速裁程序,其抓获犯罪嫌疑人后立即将犯罪嫌疑人传唤至执法办案中心,在该中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第一次讯问,并开展其他侦查取证工作。

对在12小时内能够完成侦查取证工作的案件,经犯罪嫌疑人同意,公安机关决定启动速裁程序办理,并通知检法司机关联动,同时法律援助律师介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对公安机关启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检察院提前介入到侦查活动中,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同时对案件的强制措施适用、证据收集、罪刑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避免重复性审查。

据悉,检察院提讯犯罪嫌疑人的主要内容是确认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真实性及程序选择的自愿性,同时在法律援助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征求对量刑建议的相关意见,签署认罪认罚从宽具结书。

进入到法院环节后,法院对接收的案件由书记官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安排书记官完成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审查案卷材料等庭前准备工作,安排值班法官对案件进行独任审判。

游涛说,法官开庭审查的重点在被告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情况,征求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适当听取被告人陈述并审查必要的证据,确认其认罪的自愿性,询问控辩双方量刑协商情况,对控辩双方协商一致的量刑建议,法官会在尊重量刑协商的基础上当庭裁判。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适用48小时全流程速裁程序的案件,律师全程介入,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尤其是公安机关在决定启动速裁程序后法律援助律师便介入侦查活动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在审查起诉阶段参与量刑协商,在审理阶段出庭发表辩护意见,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

游涛告诉记者,48小时全流程速裁程序有利于推进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通过联合办公提升审判效率;有利于深化庭审中心主义,发挥律师在诉讼中作用;有利于统一证据标准,有效指导侦查阶段的证据搜集,并使书记官办公室成为速裁办案机制的重要依托。

“48小时全流程速裁程序是对原有速裁制度的进一步深化,是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践探索。”海淀法院院长焦慧强说:“这一程序的启用,可以实现简案快审,将司法资源更多的投入复杂案件的审理中,在保证法律效果的前提下优化了资源配置,更好地保障了人权。”

法制网北京5月23日讯

口司改·让百姓感受公证

□ 办案故事

北京海淀法院审判效率再创新高

48小时全流程审结醉驾案

□ 法制网记者 蔡长春

5月12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法官郑红艳接连审理3起醉驾案,每起案子庭审用时均不超过半小时。

更加难能可贵的是,上述3起醉驾案从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法院最终宣判,整个流程只用了不到48小时。

郑红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海淀法院在原有刑事速裁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与公安分局、检察院、司法局在各自独立的情况下相互配合,建立起48小时全流程速裁程序,初步实现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全流程流转,办案效率再创新高。

5月10日22时许,被告人王某饮酒后驾车在海淀区被民警查获,经抽血检测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酒标准。

当晚,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王某抓获归案,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警方初步判断,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危害较轻且其认罪态度良好,可以适用48小时全流程速裁程序。

5月11日上午,北京大是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卫平接到海淀公安分局电话通知,请其立即介入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及其他两起同天查获的类似醉驾案,为王某及其他两名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很快,徐卫平就会见了3名被告人,告知他们速裁程序的特点和优势,讲明了通过适用速裁程序,可以最大限度地缩短被告人的羁押时间,争取从轻处理。

在徐卫平的悉心工作下,3名被告人及其家属均同意适用48小时全流程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徐卫平说,其间还有一个插曲。他打电话通知一名被告人的亲属时,对方竟以为遭遇了“电信诈骗”,因为他无论如何也不相信,案件审理流程会走得这么快。

这种情况下,徐卫平一方面向被告人亲属耐心解释,一边请海淀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打电话向其证实情况,才让这名被告人家属稍微吃了颗定心丸,决定前来会见。

征得当事人和家属同意后,海淀区检察院便以危险驾驶罪对3人提起公诉,建议法院分别判处3人拘役1个月至两个月,并处不同额度罚金。

随后,案件流转到海淀法院,由书记官办公室进行前期处理,包括审查卷宗、分配案件、协调办案法官等,最终交到郑红艳手里。

郑红艳说,书记官办公室的介入省去她大量事务性工作环节,她只需专注于对案情本身的研判,比以前轻松多了。

即便如此,由于海淀法院办案责任制的落实,郑红艳工作起来更加认真负责。

12日下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3起酒驾案。有了前期的精心准备,庭审进行得非常顺利,3起案件审理完毕,只用了半小时左右。

最终,海淀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法采纳海淀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处王某犯危险驾驶罪,拘役1个月,罚款1000元,其他两名被告人均得到相应处罚。

徐卫平清楚地记得,法官宣布判决结果后,王某的女朋友当场热泪盈眶,事后她一个劲儿地感谢法官对王某的宽大处理,劝说王某一定要吸取教训,绝不能再触碰法律红线。办案法官也对被告人进行了耐心劝解,告诫他们从中吸取教训,不要再犯。

在徐卫平眼中,如今法院的审判程序更加严谨,执法过程中更加人性化,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法律原则,更加注重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这一点不仅让当事人感到温暖,也让作为律师的他颇为欣慰。

法制网北京5月23日讯

□ 亲历者说

全流程速裁追求效率亦保公正

□ 法制网记者 蔡长春

去年4月的一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郑红艳敲响法槌,采用全流程简化的刑事速裁程序主审一起危险驾驶案,从庭审开始到最终宣判只用不到10分钟,而从案发到结案整个流程,也只用了10天。

时隔1年,海淀法院在原有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创新推出48小时全流程速裁程序,极大地提升了办案效率。

海淀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覃波今天告诉《法制日报》记者,48小时全流程速裁程序是在海淀法院刑事速裁程序基础上,对事实更明晰、证据更简单的案件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的尝试与探索,最大特点就是比普通速裁程序审判效率更高。

覃波认为,追求办案效率提升的同时,48小时全流程速裁程序也能最大限度保证公正,对于主动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总体量刑会考虑到其认罪悔罪态度而给出相对较轻的处罚,羁押时间也大幅缩短,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法律原则。

覃波注意到,随着这一程序的推进实施,法院将符合速裁程序的案件分流到伴随程序创新设立的书记官办公室,对案件进行前期协调对接、阅卷起诉、案件分配等工作,将法官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从而更好地集中精力审理疑难复杂案件。

海淀法院院长焦慧强说,作为海淀法院的自主改革项目,48小时全流程速裁程序能够取得不俗成绩,与海淀法院积极推进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等中央司法改革项目不无关系。

焦慧强告诉记者,海淀法院已经组织完成首批和第二批法官入额遴选工作,经过笔试、考核、考察、测评等一系列环节,223人进入法官员额,首批招录的126名司法辅助人员和以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招录的88人,已完成岗前培训分配至一线审判业务部门,为下一步组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N+N”模式的审判团队储备了人力资源。

“海淀法院建立了编制各类人员职责清单——健全考核考评制度——确立责任追究——完善人员档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基本实现法官独立审理案件。”焦慧强说,改革后,对案件请示汇报大幅减少,实现由法官独立签发判决书,改变了院庭长听取案件汇报的做法,法官联席会、法官会议为法官裁判提供咨询意见,统一了裁判尺度。通过不断深化审判权和审判监督管理权相互制约、有效结合的工作机制,海淀法院院庭长全年审案16318件,院庭长办案进一步常态化。

覃波对此深有感触地说,改革后法官办案的独立性进一步增强,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增大,法官比以前更像法官。权力增大的同时,法官承担的责任随之增大,办案责任感和精细度显著提升,可以说真正实现了权责统一。

海淀法院书记官办公室负责人孟繁江今年31岁,虽然没有在此次改革中入额,但考虑到他出色的工作能力,院里让他担任新设立的书记官办公室负责人,这一良好的锻炼平台,让孟繁江工作起来更有劲了。

孟繁江说:“虽然这回没入额,但我仍信心满满,相信经过锻炼,我一定有机会成为员额内法官。”

细心的孟繁江发现,48小时全流程速裁程序有一个突出亮点,即律师的全程参与介入,让法律透明度更高,让司法公信力更强。

律师徐卫平是北京大是律师事务所主任,也是海淀法院的法律援助律师。他告诉记者,改革后海淀法院不仅司法效率提高了,法官办案的责任感也更强了。

徐卫平参与处理过一起敲诈勒索案,原本案件已经进入速裁程序开庭审判,可海淀法院的法官开庭过程中还是和当事人做了简单的调查核实,发现当事人并没有承认自己的敲诈勒索行为,于是立即将该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改革后法官责任感的提升,北京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淑霞也有话说。

张淑霞告诉记者,改革后法官的责任感更强,审理案件更加严谨,对当事人更加认真负责,法官并不单纯地追求判决结果,而是让当事人能够从中接受教训,改过自新,努力将法治理念融入他们的心中。

法制网北京5月23日讯

□ 专家点评

全流程速裁“快、简、好”

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我参加过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刑事速裁中期评估会,也了解了很多地方的试点做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全流程速裁模式别具一格,我将其总结为三大特色。

首先是“快”。在海淀区看守所设置速裁办公区、公检法三机关无缝衔接、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的作用,海淀区的这些做法都体现了速裁的本质特点,那就是快。

其次是“简”。就是搞“全程简化”,速裁程序不仅仅是简化庭审,而是从公安侦查逮捕到检察院提起公诉再到法院审理的全流程简化,这是海淀区试点的最大特色,是别的地方没有的。其他地方基本是简化法院的审判程序,海淀区的这种模式涉及到司法体制机制问题,这是很大的突破。

最后是“好”。具体体现为,虽然是速裁程序,但司法机关的职权不减、诉讼职能不减,这也是对法律援助和辩护的全程保障,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是速裁程序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一点海淀区做得很好。

总之,海淀区的这一试点模式值得推广。

法制网记者 蔡长春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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