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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土地的伦理关系——评奥尔多·利奥波德的《沙乡年鉴》

 云蒙书堂 2017-05-24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雷茨认为,当代影响全球经济和世界社会最重要的两大因素是美国的高科技产业和中国的城镇化(李慧中、张期陈,2011:2)。快速的城镇化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展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中国的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2%上升到2012年的52.27%数据来自于《中国城市状况报告(2012/2013)》。。国内学者普遍认为,相较于人口的城镇化,土地城镇化进程更为突出。与此同时,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问题也逐渐凸显,人地冲突加剧。在此期间,土地伦理思想引起了学者的关注,他们从土地或者生态整体的视角分析人地关系。土地伦理思想最早由美国著名的生态学家奥尔多·利奥波德(Aldo Leopold, 1887-1948)提出。利奥波德出生于美国衣阿华州伯灵顿市的一个德裔移民家庭,1909年获哈佛大学林学专业硕士学位,长期从事林学和猎物管理研究。在求学过程中,他由对鸟类浓厚的研究兴趣逐步转为了对自然整体的兴趣,而当其将兴趣、实践与生态学前沿理论结合时,他的整体主义生态世界观也就此形成,并初步形成了土地伦理学的基本思想内涵。在其生命走向终结的前期,利奥波德通过文章《像山那样思考》将其对土地伦理思想的认识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利奥波德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的土地伦理思想,对于当前我国土地城镇化进程中愈演愈烈的人地矛盾的化解具有重要启示。

利奥波德生活在美国经济发展的狂热时代,该时代大致包括经济飞速发展期(19世纪末-1932年)和经济成熟期(1932年-1945年前)两个阶段。一战前,美国完成了工业革命,生产力发展迅猛,但同时,人类活动的范围和深度不断扩大和加深,自然环境逐步恶化(吴爱芳,2011:7)。利奥波德作为生物学家,在《沙乡年鉴》(Sand County Almanac)本文参考了《沙乡年鉴》侯文蕙(1997)和彭俊(2013)两部中文译本。中,主要从生物学视角观察了美国生态环境的变迁,特别是动植物的锐减。身临其境的经历让利奥波德的思想由早期的人类中心主义的实用思想向生态整体主义思想转变,即人类与自然是一个整体,自然之内所有物种是相互依存关系、共生关系。可以说,利奥波德的土地伦理思想并不是空想而来,而是根植于常年的野外实践和生态学、哲学的前沿理论,从而其思想本身就具备指导实践的可能性。

一、土地共同体:人是土地共同体中平等的一员

土地共同体思想是利奥波德土地伦理思想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利奥波德所说的土地不仅仅包括土壤,而且还包括在它上面生长的动物、植物以及水、空气、气候等,他将土地共同体的界限扩展到了整个自然界。更重要的是,利奥波德把人也纳入土地共同体内,认为人是土地共同体的一员。他颠覆了人与自然之间对立、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强调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平等关系。他认为“与土地的和谐相处和与朋友和谐相处一样,他是一个整体,不能因为你喜欢他的右手而砍掉他的左手,也就是说,在对待土地共同体时,你不能为了爱惜某种动物而捕杀它的天敌,不能为了保护河流却糟蹋牧区(利奥波德,2013:172)。”在传统观念里,土地与奥德赛的女仆一样是人类的私有财产,人类可以像对自己的财产一样任意处理,对它行使权力而无需对土地尽任何义务(利奥波德,1997:192-193)。而土地伦理思想使人类的角色从土地共同体的征服者变为其中的普通成员和公民,因此人必须像遵守国家、社会的公约,尽社会成员的义务一样,在土地共同体中向土地负责,尽土地共同体的义务。

除了强调人对土地需要承担义务和责任外,利奥波德还特别提到了人与土地之间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人的本能使得他为了在这个共同体内取得一席之地而去竞争,但是他的伦理观念也促使他去合作(利奥波德,1997:193)。”这种理念是前人难以触及的,人们难以想象和土地竞争甚至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直至今天,在快速土地城镇化引起的一系列土地征收行为中,由于人们从未发觉自己与土地存在同一共同体内,人与土地之间其实从未发生过真正的正面交锋,而所谓的人地矛盾的焦点则是集中于征地人与被征地人的利益纠纷。

随着我国后备土地资源的数量和质量逐步降低,建设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土地征收已成为我国实现土地城镇化的主要方式。我国征地补偿费包括了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拆迁补偿费(陆红生,2007:167-169)。征地补偿的关注焦点多汇聚于被征人的利益保障、公共利益的界定规则、征地补偿的市场合理性等(王克稳,2013;欧阳君君,2013;孟继超,2011;胡建,2013;梁涤坚、田苗苗,2013;申建平,2013)。鲜有学者或是地方政府将除人以外的自然因素考虑到补偿范围之中,特别是在当前,以人为中心的市场化补偿都难以实现的情况下,对土地以及以土地为载体的动植物群落、大气、水文等自然要素的生态补偿更是难以触及。

土地共同体思想强调人是其共同体中的平等一员,就如同人在文明社会中需要对自己的社会行为负责一样,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也必须负有自然行为责任。更为实际的是,利奥波德在《沙乡年鉴》中描绘的美国在土地开发过程中生态破坏的大量场景,警示人们在土地征收决策中必须充分考虑土地的生态价值,而在土地生态价值难以补偿的情况下,土地征收行为更需要严格把关。同时,征地补偿中对于人和自然的关怀行动应该平行进行。

二、道德关怀对象的扩展:尊重土地、热爱土地

利奥波德土地伦理思想相对于传统的伦理思想是一种新型的伦理观,主要表现在道德关怀对象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传统的伦理学关注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伦理关系,而自然生态仅作为伦理关系发生的载体。利奥波德把道德对象扩展到人与土地(即自然)的关系,他认为将伦理涉及范围扩展到土地,是人类进步的重要体现,具备了生态上的必要性和进化中的可能性。而这种土地道德的维系,依靠的是对土地的爱和尊重。在《沙乡年鉴》中,利奥波德通过对自然之美的描述,试图唤起人们在生产力开发中的同情之心。作为生态系统中处于金字塔顶端的具有理性思维的存在物,人类有责任平等看待自然存在物,担负起保护生态平衡的重任,心存感恩,善待自然。

在土地城镇化掀起的轰轰烈烈的造城运动中,尊重土地、热爱土地的伦理思想在土地改变性质之前的土地资源评价中,特别是土地适宜性评价中应得以充分体现。土地资源评价是根据特定目的对土地的属性进行质量鉴定和数量统计的过程,其实质是对土地生产力的鉴定。土地适宜性评价是土地资源评价的最重要的形式之一,是评价土地对特定利用类型的适宜性的过程。FAO(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土地适宜性评价是当前最具代表性的土地适宜性评价方法,其较为重视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和经济状况三方面对土地质量的综合影响,但它也具有主观性较强、难以考虑不同限制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等缺点(王秋兵,2003:165-172)。FAO土地适宜性评价依然是基于人类利益需要而进行的评价方式。

然而,土地利用的适宜性考虑不仅限于人类需要,也在于土地质量本身及以其为载体的自然生态物质。利奥波德提出疑问:“六月的某个时候,当我看见每一株羽扇豆上面都挂满露珠这种不劳而获的分红时,我开始怀疑沙地区域是否真是贫瘠之地(利奥波德,2013:103)。”对于自然界的价值判断,仅从为我所用的角度出发的准则显然是值得怀疑的。因而,土地评价的标准随着道德关怀范围的扩展也须进行相应的扩展,充分考虑土地的生产功能,并将生态评价纳入土地评价系统中。可以说,利奥波德对人类道德关怀范围的扩展是对一个时代的挑战,其突破了传统伦理的边界,为解决生态危机提供了整体的思维方式和新的视野(陈爱梅,2011:15)。同时,它也要求人类重新认识和调整对土地的行为。

三、伦理尺度:生态整体的完整与内部平衡

除扩展了人类道德关怀的对象外,利奥波德还提倡建立一种新的伦理价值尺度,他指出“迄今还没有一种处理人与土地,以及人与在土地之上生长的动物和植物之间的伦理观(利奥波德,1997:192)。”区别于传统为我所用的价值判断标准,利奥波德的新伦理观道德评判标准是:“当一件事情,有利于保护生物共同体的和谐、稳定和美丽的时候,它就是正确的;相反,它就是错误的(利奥波德,1997:213)。”在生态整体内部,利奥波德倡导自然的平衡,这种平衡不应被人所轻易干预,他指出生态整体的内部平衡往往被人们“过量安全”的行为所打破。“人们衡量是否成功地实现一个时代的和平的标准是,所有的东西都超过了必需的数量,但是从长远来看,过量的安全似乎只会带来危险(利奥波德,2013:132)。”

利奥波德在强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的同时,并没有否认人类生存的个体性,但在伦理方面,他始终坚持将不利于生态整体的完整、美丽的行为视为不道德行为。这也使得他的伦理价值尺度思想在学术界引起了争议,认为这是一种过分的哲学终极取向的伦理观,为了整体利益可以牺牲个体利益。但利奥波德将伦理的量尺延伸到自然界,其本身就具有超前性的意义,而贯穿全书的生态整体思想对于我国土地城镇化中的土地利用布局更是具有独特的启示。

土地利用布局是按土地利用结构对土地利用形式在空间上的布局,我国的土地利用布局主要采用的是土地利用分区的方式(王万茂、韩桐魁,2002:111-113)。土地利用分区的方法有主观分区法和客观分区法,由于主观分区法对具体操作人员的要求非常高,目前多用客观分区法,包括叠置法、聚类法等。利奥波德的土地伦理思想对于土地利用分区方法应用的启示在于,其在伦理尺度标准中强调生态整体性要求。

首先,叠置法又称套图法,它是将地区的规划图和区划图重叠在一起后,以图上的规划界线共同确定区界。随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快速发展,叠置法在土地利用分区中被广泛应用,这种划分方法往往遵循固有的土地利用现状和行政区界,却忽视了生态边界,生态完整性在土地利用分区时难以保障。由于生态整体的范围一般要大于土地实际利用的范围,在使用叠置法时应具备生态规划的思想,根据实际情况先划定生态区域,再在其内部划分土地利用区域。其次,在使用聚类法对土地利用单元进行聚类合并时,土地利用规划分区指标体系的合理构建是土地单元合并后避免出现土地生态破碎化的关键,因此在指标体系设计时,除了考虑土地开发利用程度、土地集约经营程度和土地利用效果外,土地的生态特征也必须在考虑范围之内。

四、土地的思维:像山那样思考

利奥波德长期对土地及其生活在土地上的植物、动物的观察也使得他具备了土地的思维方式。他的土地伦理思想在《沙乡年鉴》一书的最后部分达到高潮。他指出在生态整体这个大循环中,动物群体有着个体动物意识不到却又帮助其发挥作用的行为模式,譬如兔子意识不到生物循环,但它却是这些循环中的一个环节。“有理由认为,我们的社会进程比兔子的社会进程有着更高级的自愿选择内容。但是同样有理由认为,作为一个物种,我们也有自己全然不知的群体行为模式,因为环境从未唤起过它们,或许还有一些别的被我们误读的行为模式(利奥波德,2013:197-198)。”

利奥波德犀利地指出了当前人类的行为在自然界中是不谦虚的,甚至是一个自以为是、指手画脚的形象。为了保护自认为对我们比较有用的鹿,人类可以去捕杀食鹿的狼,但殊不知“如同鹿群活在对狼群的极度恐惧之中,大山也活在对鹿的极度恐惧之中。或许大山的恐惧还有更好的理由,因为被狼群杀死的雄鹿只需两三年就有新的鹿取而代之,而被太多的鹿毁坏的山脉则可能几十年都无法恢复原貌(利奥波德,2013:131)。”利奥波德以这种独特的“大山思维”惊醒停留在传统伦理思维中的人们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全书中也可以看出,在土地共同体中,利奥波德往往站在弱势一方的生态视角呼吁人们以善良的态度对待土地及其土地上的动植物,发出“一些植物对世界所要求的不是肥沃,而是空间”这样的渴求,他强调每一种存在物的平等权利。

利奥波德在书中说:“建造公园的初衷是为了把音乐带给大家,但是当大家准备好聆听音乐的时候,已经没有音乐了,只剩下噪音(利奥波德,2013:148)。”人类开展土地规划和利用是为了使自然资源更好地为人类所用,但一旦这种规划或利用出现问题,原有的资源优势反而会变成生态负担。土地城镇化中会出现大量待利用的土地,科学的土地利用规划和设计是对被利用土地的尊重。利奥波德呼吁人们以土地的思维去利用土地,为土地上的存在物留出平等存在的空间。土地设计的理念应由以人为本逐渐向人地和谐转变,无论是当前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是土地利用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土地思维的规划理念应慢慢融入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当中,从最简单的为生态留出空间到谋求土地共同体更好的生存。同时,土地作为土地共同体重要的载体,土地规划应包涵生态建设之意,土地不能单一地作为土地利用规划的对象。

五、结语

利奥波德的土地伦理思想超越了以人类利益为根本尺度的人类中心主义,颠覆了长期以来被人们普遍认同的一些基本的价值观,即使在今天,其思想依旧具有超前性。他特别强调整体性,无论是对于土地共同体还是伦理尺度的理解,无处不体现生态整体的理念。但也因此,他的思想受到后来一些学者的质疑,认为这是一种极端的为了整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的法西斯式的伦理观。但无论如何,利奥波德独特的土地思维唤起了人类对生态的关注,对于解决当前中国土地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城市土地无序扩张、土地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一系列人地矛盾问题,实现人地和谐具有重要启示。而人和土地作为土地共同体中最重要的主体,人类如何在土地伦理思想的指导下合理利用土地是其中的关键。

 

参考文献:

利奥波德,奥尔多,1997,《沙乡年鉴》,侯文蕙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2013,《沙乡年鉴》,彭俊译,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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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201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立法问题探究》,《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3期。

李慧中、张期陈,2011,《土地利益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梁涤坚、田苗苗,2013,《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法律研究——以中美对比为视角》,《前沿》第2期。

陆红生,2007,《土地管理学总论(第二版)》,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孟继超,2011,《物权法视野下土地征收之公共利益探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1期。

欧阳君君,2013,《集体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及其界定》,《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1期。

申建平,2013,《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范围的反思》,《比较法研究》第2期。

王克稳,2013,《论我国集体土地征收中的被征收人》,《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1期。

王秋兵,2003,《土地资源学》,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王万茂、韩桐魁,2002,《土地利用规划学》,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吴爱芳,2011,《利奥波德土地伦理思想探析》,福建师范大学硕士毕业论文。

 

作者单位: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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