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薪金支出 | ★★★2.三项经费 | ★★★3.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商业保险 | ★★★4.利息费用 | ★★5.借款费用 | 6.汇兑损失 | ★★★7.业务招待费 | ★★★8.广宣费 | 9.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 ★★10.保险费(和 3 一并学习) | ★★11.租赁费 | ★★12.劳动保护费 | ★★★13.公益性捐赠支出 | 14.有关资产的费用 | 15.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 ★★★16.资产损失 | 17.其他(差旅费、违约金等) | ★★18.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19.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 的支出,允许扣除。 | ★20.维简费 | 21.棚户区改造涉税政策 | 22.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 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 23.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 | |
1.工资、薪金支出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2)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 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 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 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4)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包括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以及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 对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实 行 后 立 即 可以行权的 | 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实际行权日的收盘价)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 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税法规定进行税前 扣除。 | 需 待 一 定 服 务 年
限 或 者 达 到 规
定 业 绩 条 件 方可行权的(等 待期) | 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 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 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 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
(5)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 性补贴,符合规定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条件,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合理工资、薪金支出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 扣除。 (6)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 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例题 单选题】2012 年 1 月,某上市公司对本公司 20 名管理人员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政策,约定 如在公司连续服务 2 年,即可以 4 元/股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 1 000 股。2014 年 1 月,20 名管理人员全部行权,行权日股票收盘价 20 元/股。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行权时该公司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费用金 额是( )。 A.300 000 元 B.320 000 元 C.380 000 元 D.400 000 元 【答案】B 【解析】行权时该公司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费用=(20-4)×1 000×20=320 000(元)。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常重要) 项目 | 准予扣除的限度 | 超过部分处理 | 职工福利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 | 不得扣除 | 工会经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 | 不得扣除 | 职工教育经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 | 准予结转扣除 |
【注意】以上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五险一金。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税法上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 分准予扣除(永久性差异)。 ①了解职工福利费的范围; 如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 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 (2)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 专用收据》或工会经费代收凭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永久性差异)。 (3)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 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暂时性差异)。
【注意】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 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 除。 【例题 计算问答题】A 公司 2014 年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总额为 1 000 万元(其中不含临时工的 相关费用支出),公司拥有临时工 10 人,每人月收入 2 000 元,其中 4 人是职工浴池的工作人员;另外 4 人是生产车间工人,还有 2 人是企业办公室的行政职员。公司当年有员工因公受伤给予抚恤金 100 万。公 司当年拨缴的工会经费 21 万元,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 28 万元。要求计算:A 公司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A 公司 2014 年工资总额=1 000+2 000×6×12÷10 000=1 014.4(万元)
项目 | 扣除限额 | 实际发生额 | 可扣除额 | 纳税调整 | 职工福利费 | 1014.4×14%=142.016 | 100+2 000×4×12÷10 000=109.6 | 109.6 | 0 | 工会经费 | 1014.4×2%=20.288 | 21 | 20.288 | 0.712(+) | 职工教育经费 | 1014.4×2.5%=25.36 | 28 | 25.36 | 2.64(+) | 合计 | | | | 3.352 |
3.社会保险费 (1)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规定 的范围和标准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 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保险类型 | 是否可税前扣除 | 财产保险 | 准予扣除 | 企业 为职
工购 买的 保险 | 基本保险(五险一金) | 准予扣除 | 补充保险 | 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时准予扣除。 | 商业保险 | (1)准予扣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 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2)不得扣除:其他商业保险费(如为职工购买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 险等商业保险)。 |
【例题 单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保险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的是( A.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家庭财产保险 B.企业参加运输保险支付的保险费 C.企业为投资者支付的合理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D.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 【答案】A 【解析】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利息费用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 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 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3)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下列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 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 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金融企业 5:1;其他企业 2:1。
③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意】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 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其他企业 2:1 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例题 计算问答题】某企业因向母公司借款 2 000 万元按年利率 9%(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为 6%)支付利息 180 万元,该企业不能证明此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已知母公司对该企业的权益性投 资金额为 800 万元。 【答案】可税前扣除的借款利息=800×2×6%=96(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0-96=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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