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号外! 5月25日,浙江省公安系统第一支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队伍在南浔成立啦~~~~ 这是个好消息,但是和我们检察院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有关系啦~~ 首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 其次,公安未成年人刑事办案组的成立,代表了南浔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公检法三家都有了专门团队; 最后,它的成立凝聚着南浔检察的心血,也是南浔“组合式监督”的举措之一!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们一起守护 NO:1 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的落实 新诉讼法规定,对于未成人刑事案件,在讯问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其他成年家属,或者合适成年人到场。 NO:2 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如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有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侦查人员办理,未成年人系女性的,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参与;再如,对被性侵的被害人不能多次询问,容易造成二次伤害。 NO:1 建议公安成立 “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案组” 为了能全面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案组,配备专职民警、配置相关硬件设施、规范配套工作机制,该建议得到了公安机关采纳。2017年5月25日,湖州市南浔区公安分局成立了浙江省公安系统第一支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队伍。 NO:2 对区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实行监督 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 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依法对辖区内未成年被侵害或者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强奸、绑架罪等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共同研究分析案情,协助侦查人员确定侦查方向,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侦查行为。 NO:3 联合区公安分局推行 “一站式”询问未成年人被害人办案模式 为避免因询问、调查取证等司法活动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推行“一站式”询问未成年被害人的办案模式,对性侵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在各阶段实行“一站式”询问。 NO:4 与公安机关商定 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为实现与公安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工作的信息互通,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商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就如何规范办案、提高办案质量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并通过联席会议,与公安机关一起共同建立了案件信息互通、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定期巡查监督等多项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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