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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6月1日起认证!今后湖州市区领社保要“刷脸”了 !

 dsjycby 2017-05-27
湖州市6月1日起认证,今后领社保退休金要 刷脸 了,大家怎么看?取消双规制了退休事业、公务员为啥不同时刷脸?
  今天下午,2017年度市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认证工作将通过“湖州智慧社保”手机APP客户端、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认证,这意味着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需“刷脸”。
  小伙伴们快在规定的日子里去办一办,不然会暂停发放社保待遇的哦!

  认证对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待遇领取人员:
  第一类: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职)人员;
  第二类: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第三类:按月领取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的人员;
  第四类:按月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伤残津贴、护理费)的工伤职工。
  认证时间2017年6月1日至10月30日
  认证方式
  主要采用湖州智慧社保手机APP认证、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服务中心现场认证。市内居住待遇领取人员可下载湖州智慧社保手机APP或到居住地行政村(社区)进行现场认证;
  市外居住待遇领取人员可下载湖州智慧社保手机APP或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书面协助认证;
  长期住院及行动不便待遇领取人员可下载湖州智慧社保手机APP认证或由工作人员预约上门进行认证。
  如何操作使用“湖州智慧社保”?

  其他注意事项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在认证期结束后分批次暂停发放其社保待遇,待补办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手续后予以恢复并补发。
  领取待遇人员失踪、死亡、被判刑收监的将永久或暂时失去领取待遇资格。
  失去待遇领取资格人员的亲属,应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终止或暂停社保待遇领取手续。由于未及时办理待遇领取终止手续而多领、冒领的待遇应足额退还。
  对多领、冒领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的个人,一经查实,社保经办机构将责令一次性退还。对拒不退还的,将依法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
  要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纳入刑法诈骗公私财物范围。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欺诈冒领养老金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咨询方式若有疑问,请致电12333进行咨询。
  各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湖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2031600、2052086;
  吴兴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2551368;
  南浔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387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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