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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石家庄公布5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4起案件被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

 书洋康乐 2017-05-28

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李玺尧石家庄报道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环保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其中有4起案件,不仅被行政处罚更是被移送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1、鹿泉区润东新墙材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

2017年3月17日,石家庄市鹿泉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鹿泉区润东新墙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隧道窑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烟气通过窑顶部观察口直接排放。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鹿泉区环保局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并将案件移送鹿泉区公安局,公安机关依法对公司主管负责人行政拘留10日。

2、井陉县鸿祥工贸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涉嫌伪造监测数据案

2017年4月19日,石家庄市环保局联合井陉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井陉县鸿祥工贸有限公司煅烧炉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限值。经过与自动监控设备数据进行比对,发现涉嫌伪造监测数据。

井陉县环保局责令这家公司停止违法生产,并处以30万元罚款。由于公司涉嫌伪造监测数据行为,已经移送井陉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3、灵寿县河北石灵碳素制品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2017年4月21日,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对河北石灵碳素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煅烧炉烟道闸板密闭不严,导致部分烟气未经污染防治设施处理由旁路直接外排,属于采用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

石家庄市环保局责令这家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万元。同时案件移送石家庄市公安局,公安部门依法对公司相关责任人行政拘留7日。

4、无极县石家庄飞越皮革有限公司规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案

2017年4月25日,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对石家庄飞越皮革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利用抽水泵,将未经处理的废水通过私设管道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属于采用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行为。

石家庄市环保局责令飞越皮革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将案件移送石家庄市公安局依法进行处理。

5、藁城区河北天意碳素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监测中心近日对河北天意碳素有限公司的3个煅烧炉排放的烟气进行采样监测,发现3个排放口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全部超标。石家庄市环保局责令天意碳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0万元。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7年5月26日第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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