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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案| 履行了赡养义务的子女能否向其他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追偿?

 激扬文字 2017-05-28

咨询问题

我父亲老年痴呆,生活不能自理。


生病后一直生活在我家,由我和老婆照顾,花去了很多费用,我弟弟对老人从来没有过问过,也不尽赡养义务,还霸占了我父亲自己盖的房子。


现在父亲刚去世,我弟弟就要求分割父亲的退休工资。请问不赡养老人的能要求继承遗产吗?我赡养父亲花费的钱能向我弟弟追偿吗?


律师解答

1、  根据《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你弟弟没有尽赡养义务,应不分或少分遗产。你们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遗产进行分割。


2、  你因照顾父亲所出的医疗费可以向你弟弟追偿,也可以从继承的遗产中扣除补偿。

摘自律师说2017年5月26日咨询解答


律师点评

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但法律并未就多个子女的赡养义务是连带责任或是按份责任,以及履行了赡养义务的子女能否向其他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追偿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就这一问题,理论界也未达成一致意见。这就导致了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没有可直接适用的法律规范或理论依据,各地裁判标准严重不统一。

目前法院判决的主流观点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有多个子女的,每个子女应共同履行赡养义务。多个子女之间应依据各自的经济能力及父母的实际需要负担相应份额,且该份额在多个子女赡养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是均等的。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对有多个子女的赡养义务作出明确规定。但父母有权向子女要求给付赡养费,子女负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是明确的,每个子女都负有对父母给付赡养费的法定之债。履行了全部经济供养义务的子女,有权要求其他子女偿付其应当承担的相应份额,这有利于鼓励成年子女积极赡养父母,更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重孝的传统,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本案中,咨询者在江苏省生活,通过研究江苏省以往案例发现,该省法院多认为,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向其他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追偿。因此,本案咨询者可起诉弟弟返还其垫付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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