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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没处理完,一定不要轻易离开。

 昵称27717493 2017-05-29

来源:基层警务(ID:heshikuyanliu)

于欢案的结果,除了为辅警兄弟们感觉有些冤枉外,太多的,我都不说了,你们都懂得,说了也没大用。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我们今天只说说,在于欢案中,我们所能学习到的经验和应该汲取的教训。


从检察机关的通报看,之所以不认为是犯罪,基于以下几点,也可以算作是经验:

1、及时出警,且携带执法记录仪记录下整个过程。

执法记录仪是个好东西,也是我们讨论一切问题的前提。所以,出警一定要带好执法记录仪,自己的事情能说得清,全国的公安兄弟们也才能毫无怀疑地给你支持。


2、到场后首先采取措施,口头制止和警告措施。

到场后首先要采取措施,切记。采取措施不是说让你彻底解决问题,就算警情特别复杂,确实难以解决,也要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有时候,你就是大喊一声,不许动,我是警察,都能在关键时候挽救你的职业生涯。有没有效果是一回事,有没有去做是另外一回事,千万不要以为结果都一样,结果差远了。


3、警情复杂,及时请求增援。

一定要及时请求增援,不请求增援,自己处理不好,那是你的事情。别主观上认为单位警力少,无警可增援,就不请求增援。及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系,及时请示领导,请求增援,那就是单位行为,完全不一样。切记切记。


4、未草草离开。

《人民的名义》看过吧?大风厂起火,李达康在现场站一夜,有什么用?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想明白达康书记不离开的道理,就一定要记住,没有处理完的警情,一定不要轻易离开如果真要离开,记得一定是在得到领导的允许之后。


5、案发后及时介入,收缴工具、固定证据。

该做的,一定要做到位。只有这样,遇上说不清的地方,人们才会默认你也做到了位。如果该做的都做不到位,那遇上说不清的地方,人们也不会去相信你。


教训:

1、对案发中心现场未能有效控制。

以有限的警力,控制如此复杂的场面,那是出警艺术,得写进教材里的,不是一般民警所能做到的。朱秀明做不到,也无可厚非,更何况她还是女警。


如果说非有什么教训,那就是经验还太少。当警察,嗅觉不灵敏,干不好。干警察时间久了,经验丰富了,嗅觉会有质的变化。谁偷偷摸摸想干坏事,谁情绪激动想要杀人,都会敏锐的察觉到。当然,这需要一年又一年的磨练。如果对每个民警都有这么高的要求,那公安民警转正前,得先实习十年以上了。


2、对现场双方人员未能分开隔离

这个其实真是一个教训,希望我们以后出警的时候可以以此案为鉴,及时把矛盾双方都分开。


一个有效的办法是,把人少的一方,首先带上警车。为什么是人少的一方呢,就是因为人少的一方一般是自己知道是弱势,愿意听从指挥,操作起来也更方便一些。比如本案中,警告之后,可以先让于欢母子上警车,回派出所解决。当然实际操作上,可能人少的一方也不一定上,另一方也不一定允许走,但还是那句话,行为和效果是两回事。


3、出警有风险,接警需谨慎

常常有人说,高中生都能干的活儿,干嘛要要求学历。说真的,警察这份工作,真的没有那么随便。


干警察,千万不能想当然。平时,一定要加强学习,真正的学懂业务。每一次出警,都要做好充足的准备,时刻准备应对各种复杂局面。


这个,算个最好的经验,也算个最大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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